卢卡斯·I·席尔瓦是本所知识产权诉讼业务组的合伙人。作为经验丰富的诉讼律师,卢卡斯在处理复杂专利侵权案件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涉案技术领域广泛涵盖电信、半导体封装、医疗器械、商业智能软件、数据备份、磁制动、声音再现系统、在线广告、太阳能电池板组件及3D打印等。 卢卡斯还曾在地区法院及国际贸易委员会审理涉及知识产权许可的案件,以及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侵权诉讼。此外,他在美国专利商标局主持过当事人间复审 程序,并在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处理过专利相关上诉案件。
在加入富乐律师事务所之前,卢卡斯曾任职于波士顿地区一家精品知识产权律所的知识产权诉讼业务组,担任律师助理,并曾在美国马萨诸塞州地区法院尊敬的F·丹尼斯·塞勒四世法官处担任实习生。
代表经验
- 飞利浦诉泰雷兹、泰利特、科创等案(特拉华州地区法院):目前正代表标准必要专利(SEP)所有者,就涉及UMTS和LTE电信标准的专利侵权诉讼,对多名被告提起诉讼。
- Kids II诉XRT案(佐治亚州北区法院):本所代表原告/被许可方处理涉及儿童玩具类别的技术许可协议违约诉讼。福里律师团队成功驳回被告关于重大违约的主张,并在陪审团审判中就其余诉求胜诉后,为客户争取到律师费赔偿。
- 磁星公司诉六旗公司等案(特拉华州地区法院):代表主题公园运营商抗辩针对过山车制动技术的专利侵权索赔。在发现原告持有的视频证明涉案专利发明早于销售禁售日即已公开使用后,富乐律师团队基于多重理由成功获得无效判决,并成功追索律师费。
- 普渡大学诉欧姆龙案(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本所代理血压监测设备制造商被告,应对涉及数千万美元索赔的专利侵权诉讼。在成功申请案件移交后,福里律师团队于简易判决或庭审前阶段促成案件撤诉。
- 通用电气诉Vibrant Media案( 特拉华州地区法院):代表软件公司抗辩涉及在线广告方法及系统的专利侵权指控。 在共同被告同意支付七位数金额达成和解后,福里律师团队在涉案专利的当事人间复审程序中 取得胜诉。
- Bose诉SDI Technologies等案(马萨诸塞州地区法院):本案涉及针对含音频存储组件的音乐系统专利侵权主张,我方代理被告方。Foley团队成功争取到有利的权利要求解释裁决,并基于我方客户不具备构成间接侵权所必需的主观故意,在简易判决阶段取得胜诉。
近期国际贸易委员会经验
- 在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案件337-TA-1310(涉及特定交互式健身产品,包括固定式健身自行车、跑步机、椭圆机、划船机及其零部件)中,担任申诉方首席法律顾问。
- 在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案(337-TA-1305)中代表被诉方,该案涉及特定电子健身系统、固定自行车、其零部件及包含上述部件的产品。
- 在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调查中代表申诉方,案件编号337-TA-1240,涉及特定UMTS和LTE蜂窝通信模块及含有该模块的产品。
- 代表申诉人参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案件编号:337-TA-1190,涉及特定可穿戴监测设备、系统及其组件。
奖项与表彰
- 马萨诸塞州超级律师——新锐律师®,该奖项表彰马萨诸塞州40岁以下律师中排名前2.5%的精英(2014-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