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A·斯图尔特曾任福里·拉德纳律师事务所(Foley & Lardner LLP)的商业法律合伙人,主要就公司法和证券法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包括一般商业建议、并购、公司治理、融资、许可及证券合规等。他还就房地产开发、收购、处置、融资及租赁事宜为客户提供法律建议。 保罗曾担任该律所帕洛阿尔托办公室的管理合伙人,并曾任福里·拉德纳律师事务所商业法部加州主席以及医疗保健商业咨询与技术业务部主席。
保罗的企业客户涵盖了多个行业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包括医疗保健、制药、科技、制造、销售和投资等领域。他代表客户处理新商业实体的设立、资本与基金的筹集、合并与整合、股权及资产的买卖、公司治理事务,以及清算和解散事宜。 保罗在房地产分析、收购、开发、建设、管理、租赁及融资方面也拥有丰富的经验,并协助客户组建相关的合伙企业、合资企业及银团。
代表性经验
- 在总价值超过25亿美元的并购交易中代表各方进行法律代理。
- 曾代表多家非初创企业背景的私募证券发行方,包括2012年一宗价值1亿美元的私募发行。
- 曾为多家初创企业提供组织架构设计及普通股与优先股融资方面的法律服务。
- 曾担任英国上市公司剑桥抗体技术公司加州业务的外部总法律顾问,负责该公司在加州的许可、生产及临床试验业务。
- 曾担任加州最大非凯撒医疗集团医师组织的外部总法律顾问。
奖项与荣誉
鉴于保罗在专业领域的卓越成就,他在马丁代尔-哈贝尔(Martindale-Hubbell)同行评审评级体系中,连续20余年获评AV® Preeminent™等级,这是该体系中的最高评级。
所属关系
保罗是旧金山律师协会、加州律师协会、美国律师协会以及美国卫生法律师协会的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