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特里斯是富乐律师事务所的商业律师。克里斯主要从事公司法、并购、证券法、资本市场及公司治理领域的业务。他是该所交易业务部及资本市场与上市公司咨询业务部的成员。
克里斯常年代理买卖双方参与公开及私下并购、合资、资产处置、重组及资本重组事务。他还就州级与联邦证券法规合规事宜为客户提供咨询,并代表发行人在证券交易中提供法律服务,涵盖股权与债务证券的公开及私募发行。克里斯担任多家企业(包括私募股权投资组合公司)的外部总法律顾问,就公司法及证券法相关事务提供全方位法律建议。
在法学院就读期间,克里斯曾为威斯康星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鲁道夫·T·兰达法官及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反恐部门工作。他还担任过《纽约大学国际法与政治期刊》执行委员会成员。进入法学院前,克里斯曾先后在威斯康星州第一选区国会议员保罗·瑞安和第五选区国会议员吉姆·森森布伦纳的办公室任职。
代表性经验
- 就其收购Path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一事,为Ara Partners提供法律咨询。
- 就Ara Partners收购Earth Energy Renewables事宜提供法律咨询。
- 就Blue Run Spirits被Molson Coors饮料公司收购事宜提供法律咨询。
- 就EMC保险集团私有化交易事宜提供法律咨询。
- 就Generation Growth Capital收购3rd Dimension工业3D打印公司事宜提供法律咨询。
- 就李氏容器公司向格莱夫包装公司出售事宜提供法律咨询。
- 就Neostella公司向汉普顿路资本出售事宜提供法律咨询。
- 就北方湖资本收购E.A.奎因景观工程公司一事提供法律咨询。
- 就北方湖资本收购东北灌溉公司事宜提供法律咨询。
- 就Source Logistics被Palladium Equity Partners收购事宜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