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安·昂是富乐律师事务所洛杉矶办公室的合伙人及医疗保健律师。她专注于联邦与州级医疗保健立法事务,以及联邦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等政府项目下的支付问题。其业务涵盖为公共机构客户及非营利性医院诊所提供监管、立法、医疗保健及商业事务服务。 戴安在以下领域具备丰富经验:为安全网医疗机构设计医疗补助融资方案(涵盖比例失调医院支付计划)、依据《社会保障法》第1115条授权的联邦医疗补助示范项目,以及医疗补助管理式医疗。她现任本所医疗保健业务组资深成员。
黛安代表县卫生与行为健康部门、县级及地方公共机构管理的医疗组织、公立医院及医疗体系,以及多家大型公立教学医院。她协助客户评估并制定医疗补助示范项目与豁免计划,为医疗补助受益人实施创新项目。 黛安曾起草医疗补助立法,包括涉及医院比例分摊支付(DSH)调整机制的法规,并就合规事务为客户提供咨询,涵盖卫生与公众服务部监察长办公室(OIG)对医疗补助补充支付的审计。她还就战略联盟、公共卫生机构重组及公私合作评估提供法律意见,包括公立医院向非营利机构的移交事宜。 戴安还为公共及非营利机构客户提供联邦合格健康中心(FQHC)、340B药品定价计划及行为健康整合等领域的法律咨询。
在开启法律职业生涯之前,黛安曾担任某大型健康维护组织的设施健康规划师及健康服务研究员。
奖项与荣誉
- 洛杉矶商业期刊2024年度 百强律师 榜单
- 钱伯斯美国:美国顶尖商业与医疗法律师(2021-2024年)
- 自2014年起入选南加州超级律师®
- 自2013年起入选《美国最佳律师》®,医疗保健法领域
所属关系
- 美国健康法律师协会会员
- 加州医疗保健律师协会会员
- 洛杉矶县律师协会会员
- 曾任医疗保健法分会主席
- 曾任南加州女性卫生管理协会董事会成员,并于2007年及2008年担任该协会主席。
演讲与出版物
- 白皮书:《加州医疗补助计划中自愿性行为健康整合》(与阿尼尔·尚卡尔合著),加州医疗保健基金会,201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