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
福里律师事务所在公共金融领域处于领先地位,不仅拥有深厚的交易经验,更精通州及地方政府机构的架构与政府行为的限制。本所公共金融律师还经常处理复杂金融工具的市场事务。福里公共金融律师团队担任债券法律顾问已逾80年。在探索满足客户不断变化需求的免税市场解决方案方面,福里亦是业内最具创新力的律所之一。 福里律师事务所的公共财政律师长期引领行业,年均处理近300宗交易,累计本金总额逾170亿美元。自2000年1月以来,本所作为债券顾问、发行人顾问或承销商顾问,在全国范围内参与超过2,540宗债券发行,总金额逾1,286亿美元。
福莱律师事务所的公共财政律师在公私合作(P3)及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债券及其他债务发行方面经验丰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
- 基础设施融资,包括有限追索权融资和建设-运营-移交(BOT)融资技术
- 债务融资或私募股权投资用于支持电力项目,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 体育场馆、会议中心及会议中心酒店的项目融资;私营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军事及公立大学宿舍建设融资。
- 多式联运税收增量融资或其他特定收入来源融资
- 由特定基础设施(如海港设施、机场航站楼及其他设施)的私营开发商/承租方租赁收入担保的专项设施收益债券,或由其他政府基础设施担保的专项设施收益债券
- 财产评估清洁能源
在公私合作项目中,一个常见问题是:以免税方式为特定改善工程融资的合法性,以及该交易对可能已为公私合作项目中使用的资产提供融资的免税证券的影响。 本所公私合营专家团队成员包括联邦税务法规的主要起草人之一,该法规规范了私营企业使用免税债务融资的财产,涵盖为维持此类债务免税地位所需采取补救措施的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