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

诉讼

跨境破产

诉讼英雄形象。

福莱律师事务所在处理跨境事务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服务范围涵盖多个行业(包括金融、房地产、服务业、能源、石油、医疗保健及证券),同时在全球范围内处理跨境债务重组及破产事务。

事实上,福莱律师事务所的国际业务团队拥有众多律师及政府事务专家,他们曾在中美洲、拉丁美洲(包括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大开曼岛)、欧洲及亚洲地区长期生活、旅行和工作,与这些地区建立了深厚渊源。我们的业务成员不仅精通多个国家的本土语言,更深刻理解当地文化,深谙在这些地区成功开展谈判、解决争议及达成交易的精妙之处。

此外,福里律师事务所常年处理涉及资产追回、公司融资及债务资本市场发行的各类复杂诉讼事务,包括担任承销商法律顾问、契约受托人法律顾问、债券法律顾问、受托人/接管人法律顾问以及发行人/借款人法律顾问。我们还代表各类其他参与方,如信用增强机构、流动性提供方、证券化机构及主要投资者。 我们与主要市场参与者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在各类复杂交易中积累了丰富经验。通过无缝协作共享洞见与方案,我们助力客户成功完成交易。

跨境债务重组与破产

我们的团队成员在处理涉及其他司法管辖区债务人的跨境破产程序及债务重组方面经验丰富,涵盖开曼群岛、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墨西哥、拉丁美洲、欧洲及亚洲等地区。

我们的跨境及破产服务包括:

  • 资产的出售、处置及变现
  • 接收人、受托人、首席风险官、危机管理人及其他受托职位的实施
  • 白领犯罪案件
  • 调查和法医工作
  • 董事会及管理层问题
  • 公司及税务事务
  • 涉及资产追回、欺诈性转让、撤销诉讼及追索诉讼的复杂诉讼

破产与重组

本团队常年协助客户以债权人、债券持有人、投资者及其他重要利益相关方身份参与《破产法》第11章程序。我们还代表受托人在各类破产及债权债务案件中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包括:代表第15章程序中的利害关系方、第7章及第11章案件中的受托人、第11章案件中的审查人,以及计划管理人和清算受托人。 我们还协助面临财务困境的客户及处理第三方财务危机的客户,设计并制定还款方案、重组方案及债务重组方案。我们常年处理融资渠道、企业重组与破产、风险投资/私募股权以及免税问题等事务。

资产处置

本团队在法院监督下的交易及庭外交易中,均有处理资产买卖的经验。我们提供全方位的相关配套服务,包括外商投资架构设计、监管事务处理、许可审批、劳动雇佣问题及税务咨询。

证券事务

本团队在债务资本市场交易领域拥有丰富经验,并由一支实力雄厚的证券诉讼律师团队提供支持,可就对抗性诉讼程序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提供专业协助。

代表经验

  • 代表特立尼达水泥有限公司(TCL)集团——一家总部位于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跨国水泥产品领先生产商,及其在特立尼达、巴巴多斯、圭亚那、牙买加和安圭拉的子公司,处理加勒比地区规模最大的重组事务之一,集体重组了该集团近19.5亿特立尼达元(约合3.1亿美元)的未偿债务。
  • Stillwater资产支持离岸基金有限公司案中,代表开曼债务人基金中四家最大投资者,该案涉及在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的非自愿破产法第11章程序。
  • 代表冰岛破产受托人,依据《破产法》第15章获得承认,并根据第363条推进美国资产的出售程序。
  • 代表Banco Supervielle Société Générale S.A.担任行政代理行,为阿根廷天然气分销商Transportadora de Gas del Norte S.A.提供60,000,000美元过桥贷款;并作为承销商,通过依据S条例发行60,000,000美元中期票据,为该企业后续的置换融资提供服务。
  • 代表托尔图加朗姆酒公司的美国进口商,就该朗姆酒公司旗下多家关联企业整合至新控股公司,以及向牙买加上市公司牙买加生产商集团出售该控股公司控股权事宜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希腊电信运营商Hellas Telecommunications的契约受托人,就其发行的2亿欧元本金的PIK票据,成功获得针对发行人和担保人的判决,赔偿金额逾5.6亿美元。
  • 代表契约受托人,根据墨西哥重组法对Grupo Iusacell, S.A.B. de C.V.进行重组。
  • 代表某大型投资者处理与Aramid娱乐基金有限公司相关的离岸基金事务,该基金系纽约南区破产法院第11章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
  • 代表桑坦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桑坦德金融集团及渣打银行作为行政代理人,为墨西哥石油集团(Grupo Petrotemex, S.A. de C.V.)提供421,921,500墨西哥比索/111,000,000美元双币种无担保高级信贷融资。该集团系墨西哥境内唯一生产商,同时也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区域内精对苯二甲酸(PTA)及对苯二甲酸二甲酯(DMT)的第二大生产商与供应商。 该公司是墨西哥唯一生产商,同时也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区内第二大精对苯二甲酸(PTA)和对苯二甲酸二甲酯(DMT)生产商及供应商——这两种原料是生产聚酯衍生物的主要原料,同时也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和聚酯纤维的重要生产商。
  • 代表法国巴黎银行纽约分行作为行政代理行,为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Petróleos de Venezuela S.A.)提供11.56亿美元银团高级循环信贷融资。
  • 代表安第纳发展银行(CAF)——一家多边开发银行——作为贷款方,为阿根廷最大油气生产商YPF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5亿美元无担保优先级A/B贷款融资。
  • 代表法国兴业银行伦敦分行作为行政代理行,为Pluspetrol Camisea公司提供1亿美元银团优先担保信贷融资,用于部分资助秘鲁卡米西亚天然气田开发项目。该天然气田是拉丁美洲规模最大的天然气田之一。
  • 代表法国兴业银行纽约分行作为代理行,为阿根廷第二大油气生产商泛美能源公司阿根廷分公司提供2亿美元银团优先信贷融资。
  • 代表一家中美洲金融机构作为代理行,为某跨国石油公司提供3000万美元无承诺高级担保循环信贷额度,该资金将用于其在中美洲运营的营运资金。 
  • 代表桑坦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anco Santander S.A.)及由KfW IPEX-Bank GmbH代表的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作为牵头安排行,为巴西石化企业伯南布哥综合纺织公司(Companhia Integrada Textil de Pernambuco)提供总额43,776,886欧元的赫尔墨斯买方信贷融资及配套的47,221,572欧元出口再融资信贷。该融资由其母公司巴西国家石油公司(Petróleo Brasileiro S.A.,简称PETROBRAS)提供担保。 巴西石油公司(Petróleo Brasileiro S.A.,简称PETROBRAS)提供担保。该融资用于德国供应商在巴西伯南布哥州承建两座独立聚合装置:一座用于生产高粘度聚酯(PET)瓶级切片,另一座用于生产纺织级半哑光聚酯聚合物。
  • 代表收购方计划出资方,在纽约南区联邦破产法院及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审理的SquareTwo Financial Corp.等公司破产法第11章案件中,以4.05亿美元收购了若干美国及加拿大债务人。
  • 代表债务人杜兰戈股份有限公司(Corporación Durango, S.A. de C.V.),根据《墨西哥商业重组法》(Ley de Concursos Mercantiles)进行财务重组。
  • 代表开曼群岛注册的对冲基金A.J.W.的前经理,该基金已在开曼群岛启动破产程序,并在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启动第15章程序。
  • 在多起中国反向并购交易中代表接管人,其中美国上市公司已"停牌",导致美国投资者滞留于美国、英属维尔京群岛、香港及中国境内,面临资产清算困境。
  • 代表在日本大阪任命的破产受托人,处理第15章的承认与协助事宜,包括执行日本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