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规则下的"国防或情报合同"要求
需求概述
修订版HSR表格中的"国防或情报合同"部分要求申报人报告与美国国防部(DOD)或美国情报界任何成员机构涉及的特定"待定招标书"(RFP)或"已授予采购合同"的详细信息。 该要求适用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RFP或已授予采购合同:(i)合同金额达1亿美元或以上;且(ii)符合下列任一情形:
- 待定招标书或采购合同的收入可通过双方在《哈佛-斯坦福报告》表格中申报的"重叠"北美行业分类系统代码来识别;或
- 该招标文件或合同“涉及或将涉及重叠产品或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重叠描述》或《供应关系描述》。”
收购方(买方)仅需报告涉及收购主体(即直接实施收购的实体)或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收购主体的收购方内部实体"的相关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
被收购方(卖方)仅需报告涉及被出售实体、资产或业务的相关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
对于每份相关的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申报人必须报告:
- 申报人内部实体的名称;
- 授予或执行合同的“签约办公室”;
- 签约办公室ID;
- 奖项ID;以及
- 在联邦政府合同管理数据库中列出的北美行业分类系统代码(如有)。
若信息属于机密,各方不得在《哈佛-史密斯菲尔德合并申报》中包含该信息,但必须明确注明因信息属于机密而予以保留。
若申报涉及“特定801.30交易”(例如某些要约收购、公开市场购买或类似的非控制性权益收购),则本报告要求不适用。
此外,根据《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案》(NDAA)第857条规定,若交易方就某项"需经国防部审查"的交易提交《反垄断法》申报(HSR),则必须在HSR等待期内"同时向国防部提交"该申报文件副本。 关于何时构成"需要"国防部审查的交易,目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为国防部现行法律并未赋予其强制"审查"交易的法定权限。不过国防部已发布指导意见,阐明其在与"反垄断机构"协同审查"涵盖交易"时考虑的因素。 国防部将"涵盖交易"定义为"涉及主要国防供应商"的实际或拟议交易,其中"主要国防供应商"指任何"被指定为主要供应来源的主承包商或分包商,包括直接或间接向国防部供货或可能供货的企业,以及拥有对国防能力具有潜在重要意义技术的公司"。 当交易方不确定是否应向国防部申报时,国防部设有寻求指导的程序。
这些信息如何被使用
这些信息有助于相关机构筛查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利益的交易,并确定国防部或情报界中可能需要其观点来评估该交易的利益相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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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项的典型回应可能如下:

常见问题解答
问: 哪些政府机构被视为“美国情报界”的成员?
A.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ODNI)网站维护着情报界成员名单。 该名单涵盖18个不同机构,包括国家情报总监办公室、中央情报局(CIA)、国防部下属多个部门、能源部、国土安全部(DHS)、国务院、财政部、联邦调查局(FBI)及缉毒局(DEA)的多个组成部分。
Q. 如何判断一份招标书或采购合同是否“价值1亿美元或以上”?
A. 根据联邦贸易委员会的规定,“申报方应在其拟议或授予价格中采用最高预估数量或价值来确定合同的预估价值。否则,申报方应运用合理判断确定合同估值方式,并可说明所采用的估值方法。”
问:若我公司是国防部或情报部门合同的分包商,但我们与第三方签订合同,而该第三方又与国防部或情报界签订合同,我们是否需要报告我们的分包合同?
A. 不 。根据联邦贸易委员会的规定,仅需披露与相关国防部及情报机构签订的"直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