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雇主仍在努力适应并理解《平价医疗法案》(ACA)的新要求——包括美国国税局(IRS),该机构已宣布自动延长今年某些报告要求的截止期限。 纽约市联邦法院近日作出首例同类裁决,就《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与ACA之间不可避免的相互作用提供了潜在指引。该裁决同时表明,指控雇主为规避ACA要求而削减员工工时的诉讼将获准进入事实审理阶段。
在最近的裁决中,法院驳回了雇主要求驳回集体诉讼的请求。该诉讼指控公司故意减少员工工时,以阻止员工获得健康福利资格。 该诉讼由一名员工提起,该员工曾于2013年前在该公司担任全职员工。诉状指控公司通过削减其工时——以及数百名其他员工的工时——使其沦为不符合公司医疗福利资格的兼职员工。 据称,公司此举系受《平价医疗法案》雇主强制条款驱动——该条款要求大型雇主为员工提供符合最低价值标准的可负担医疗保险,否则将面临处罚。诉讼进一步指控公司违反了《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条款,该条款禁止雇主干涉员工获取受该法管辖的福利(如医疗保险)。
雇主辩称,其剥夺员工未来福利资格的行为不构成违反《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条款,因为依据该法条款提起的索赔要求员工证明的不仅是丧失累积福利的机会,且该法并未赋予员工获得未来福利的权利。 法院驳回了这些辩护理由,认为该诉讼至少初步提出了合理且充分的救济主张:其一,指控公司行为既影响当前福利又损害获取未来福利的能力;其二,包含充分事实依据指控公司存在干扰员工健康保险权利的意图。
尽管此次裁决并未认定相关主张成立,但至少允许诉讼程序继续推进。随着案件发展,该案或将为《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与《平价医疗法案》的相互作用提供未来指引,且《平价医疗法案》雇主强制参保条款相关的法律环境预计将继续演变。与此同时,法院裁决警示雇主避免采取可能被视为干扰员工健康保险福利的类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