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英国脱欧公投以来,随着时间推移,公投对英国专利法可能产生的若干影响正逐渐明朗。以下是主要关切事项的简要概述。
1977年英国专利法
英国脱欧不会直接影响1977年《英国专利法》,因为该法属于国家专利法规,尽管其颁布时间晚于英国1973年加入欧盟。该法案中建立欧盟统一专利的条款属于行政性而非实质性内容。然而,作为欧盟创设的补充保护证书(SPC)将不再以现有形式存在。 此外,欧盟制定的强制许可法律在英国也将失效。鉴于英国制药企业从中获益,其可能推动制定替代性补充保护证书法规,但英国国内强力推动新强制许可法律的可能性较低。
统一专利与统一专利法院
欧盟专利方案在英国脱欧公投前已启动筹备工作。 该方案的谈判将在德国和法国大选结束后启动。此举旨在让新政府接手全部谈判进程,避免谈判中途更换谈判团队。待议事项包括语言要求(英国退出后英语是否仍为官方语言之一)及法院选址(新设法院的制药/生物技术分庭原定设于英国)。
欧盟专利法案旨在建立具有统一效力的欧洲专利(即统一专利),并设立新的专利法院(统一专利法院,简称UPC)。 该方案同时确立了适用于统一专利的语言要求。统一专利将通过单一专利申请为欧盟多数成员国提供统一保护。专利获批后无需在各参与国分别进行验证,而是自动覆盖所有成员国。此举将有效控制翻译成本,相较于在所有参与国分别验证的模式更为经济。
统一专利法院旨在成为专门的专利司法管辖区,对涉及传统欧洲专利及统一专利的诉讼拥有专属管辖权。该协议将在13个国家批准《统一专利法院协定》后生效。截至目前,仅有10个国家完成批准程序。英国尚未签署该协定,且预计在脱离欧盟前不会签署。 统一专利法院协议能否最终获得批准尚不确定,但即使获得批准,英国脱欧也将延缓其进程——因英国与欧盟需就脱欧事宜进行谈判。若统一专利法院协议获得批准,英国将不参与统一专利法院体系,除非英国单独批准该协议,而多数人认为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签署统一专利法院协定无需具备欧盟成员国身份,欧盟成员国亦可选择退出该协定。
统一专利法院(UPC)和统一专利制度各有利弊。统一专利制度的优势在于:专利权人若需在四个以上欧洲国家获得保护,统一专利的申请和维持成本将更低。此外,统一专利法院应能促进欧洲范围内法律裁决结果的一致性。更重要的是,专利权人只需向一个法院提起诉讼,即可获得覆盖整个欧洲的损害赔偿或禁令。
虽然在单一法院进行诉讼的能力可能带来优势,但也可能构成劣势——若专利权人在统一专利法院丧失专利权,其在所有批准《统一专利法院协定》的国家都将失去权利。此外,当专利权人决定不再需要多个欧洲国家的专利权时,可能会发现维持单一统一专利的成本高于维持多项欧洲单独专利的成本。
欧洲专利公约
需要注意的是,《欧洲专利公约》(EPC)不属于欧盟体系,欧洲专利局(EPO)亦非欧盟机构。英国脱欧不应影响《欧洲专利公约》的运作或 英国在该公约中的角色。同样,英国知识产权局的运作预计不会改变,尽管其工作量可能比脱欧前更为繁重。 英镑兑美元汇率下跌,使得英国专利申请的相对成本有所降低。
对制造商的影响
鉴于诸多专利相关问题尚未确定,这对制造商有何影响?简而言之:毫无影响。统一专利尚未建立,甚至可能永远不会存在。统一专利法院同样尚未成立,同样可能永远不会存在。因此,制造商可继续向英国知识产权局或欧洲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与英国脱欧前毫无二致。
下一步是什么?
在英国脱欧后的专利问题谈判期间,制造商应做出一个微调:请关注2017年初开始的博客文章,届时英国与欧洲其他地区将展开谈判。唯有待谈判尘埃落定,我们方能窥见未来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