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们先前讨论的,去年春季颁布的《家庭优先冠状病毒应对法案》(FFCRA)旨在为美国雇员人数少于500人的雇主提供因新冠肺炎疫情产生的临时带薪休假福利。根据原法案规定,FFCRA休假福利已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 然而,根据特朗普总统于12月27日签署的《综合拨款法案》,FFCRA项下雇主为带薪病假和家庭假缴纳的工资税抵免政策已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美国劳工部已 于2020年12月31日向雇主发布了相关指导意见。
美国劳工部最新指南告知雇主,自2020年12月31日起,他们无需再提供《家庭优先冠状病毒应对法案》(FFCRA)规定的休假。 但 可自愿提供。该 救济方案不改变可休假总时长(自FFCRA生效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员工可休假的合格理由、员工有权获得的薪资上限,或FFCRA的 文件要求。该条款 仅允许雇员人数少于500人的雇主选择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此类休假,并就所提供的休假申请工资税抵免。此项延期 不新增休假额度,因此仅适用于2020年未用完FFCRA休假配额的员工。
雇主仍无义务提供此类休假,但若选择在2021年3月31日前提供带薪休假,可享受工资税抵免。有关税额抵免的疑问 可查阅美国国税局网站:http://www.irs.gov/coronavirus/new-employer-tax-credits。需 特别注意的是, 自税额抵免政策延期以来,国税局尚未更新该网站信息。
劳工部还更新了关于《家庭第一冠状病毒应对法案》的常见问题解答,告知雇主和雇员:对于在法定时效内(即涉嫌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若属故意违规则为三年内)提出的投诉,劳工部将依法执行《家庭第一冠状病毒应对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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