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底到期后,美国《国内税收法典》第30C条针对电动汽车充电站的税收抵免政策已重新生效。 该条款正式名称为"替代燃料车辆加注设施税收抵免",将适用于2022年12月31日后投入使用的充电站。虽然新政策与2021年12月31日到期的抵免条款相似,但存在若干关键差异需特别注意。
新颁布的第30C条税收抵免政策规定,对"合格替代燃料车辆加注站"的建设成本提供最高30%的抵免额度,每座加注站抵免上限为10万美元(《国内税收法典》第30C(a)、(b)款)。然而,在享受这些表面数字带来的优惠时,仍需注意若干限制条件。
与我们此前讨论的ITC和PTC部分限制类似,第30C条税收抵免设有6%的基础抵免额度,仅当同时满足特定现行工资标准和学徒培训要求时,方可享受全额30%的抵免。除上述劳动力限制外,《通胀削减法案》还对第30C条税收抵免设定了地域限制。
具体而言,电动汽车充电站必须位于"符合资格的人口普查区"内。 "合格普查区"的定义提供了两种合规路径:(1) 充电站位于《国内税收法》第45D(e)条定义的"低收入社区"(此限制条件对从事第45D条新市场税收抵免项目者较为熟悉);或(2) 该普查区"不属于城市区域"。
“低收入社区”是指贫困率至少达到20%的人口普查区。 若该区域未位于大都市区,且其家庭收入中位数不超过全州适用家庭收入中位数的80%,则同样符合"低收入社区"的定义。若该区域位于大都市区,则当其家庭收入中位数不超过全州或大都市区适用家庭收入中位数的80%时,即构成"低收入社区"。
第30C条将"城市地区"定义为根据最近一次十年人口普查,由商务部长指定为城市地区的普查区。美国人口普查局在其官网公布城乡分类标准,并计划于2022年12月发布2020年十年人口普查的最终城市地区划定结果。
虽然要使电动汽车充电站符合第30C条税收抵免资格确实需要额外满足若干条件,但《通胀削减法案》对适用资格的澄清可能扩大该抵免的适用范围。例如,第30C条明确适用于双向充电基础设施——此类设施不仅能使电动汽车从电网获取能量,还能向电网输送能量。 此外,第30C条的续期保留了免税实体安装(并拥有)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税收抵免资格。在此情形下,向免税实体销售充电基础设施的公司将被视为有资格享受30C抵免的纳税人,前提是该企业已向非营利实体明确披露可抵免金额。
总体而言,恢复对电动汽车充电站开发商、安装商和用户的第30C条税收抵免将产生积极影响。该抵免政策与联邦政府为全国充电站建设部署的其他投资相结合,应能进一步激励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投资。值得注意的是,第30C条税收抵免的延期有望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税收股权投资获得更广泛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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