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9日,最高法院就一项引发各巡回法院分歧的问题听取了辩论:"当拟议集体诉讼的部分成员不存在《宪法第三条》所指的损害时,联邦法院能否依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23(b)(3)条认证集体诉讼?" 本案案号为22-55873,案名为美国实验室控股公司(商号Labcorp)诉卢克·戴维斯等人案。最高法院的裁决将对全美集体诉讼产生重大影响。但法官们在口头辩论中提出的问题凸显出一个程序性障碍,可能阻碍法院解决这一争议焦点。
在LabCorp案中,原告均为法律意义上的盲人,他们声称无法使用LabCorp患者服务中心安装的自助登记终端机。基于上述指控,原告依据《美国残疾人法案》及加州《安鲁法案》提出损害赔偿主张。
2022年5月,地区法院依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23(b)(3)条认证了一个损害赔偿集体诉讼群体,该群体涵盖所有曾访问LabCorp患者服务中心且"因LabCorp未能使其电子自助登记亭对法定盲人开放,而未能充分平等地享受商品、服务、设施、特权、优势或便利"的加州法定盲人。2022年8月,原告方提出动议要求修改集体诉讼定义,删除任何"安全阀"条款(通常指依赖实体裁决结果的集体诉讼定义方式)。地区法院据此发布命令,将损害赔偿集体重新定义为:所有曾访问LabCorp患者服务中心"但无法使用LabCorp Express自助服务终端"的法定盲人。
LabCorp就地区法院2022年5月的裁决提出中间上诉,质疑集体诉讼认证的有效性,理由是该集体包含缺乏《宪法》第三条诉讼资格的成员。LabCorp主张,部分前往其患者服务中心就诊的法定失明人士不愿使用自助服务终端。据LabCorp称,这些人士并未遭受任何损害,却仍将被纳入集体诉讼范围。
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维持了地区法院的裁决。援引其在奥利安批发食品合作社诉邦布尔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案(31 F.4th 651 (9th Cir. 2022))中的判决,第九巡回法院阐明:"拉博科公司关于部分潜在集体成员可能未受损害的主张,目前尚不能否定共同性。"戴维斯诉美国实验室控股公司案,案号22-55873,临时判决书第5页注1(第九巡回法院2024年2月8日)。
在最高法院的陈述中,LabCorp公司主要围绕《宪法》第三条是否禁止认证包含未受损害成员的集体诉讼展开论述。其另提出,当集体诉讼中存在相当数量的未受损害成员时,个体化问题必然主导共同问题,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23条(b)(3)款,此类认证将不符合法定要求。
但在口头辩论中,大法官们对LabCorp仅就地区法院2022年5月的认证令提起上诉——而非其2022年8月重新界定集体诉讼范围、删除所有"安全阀"条款的后续裁决——表示担忧。这一程序上的特殊性给LabCorp及最高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带来了两大潜在问题。 首先,正如原告律师在口头辩论中强调的,LabCorp关于未受损害集体成员的论点似乎主要针对2022年8月修订后的集体定义,而非其上诉所涉的2022年5月原始集体定义。 其次,就LabCorp对2022年5月裁决的质疑而言,该裁决已因地区法院后续2022年8月裁决而名存实亡。
最高法院对案件实质问题的裁决将为《宪法第三条》或《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23条(b)(3)项下的主导性问题提供亟需的明确性。在口头辩论结束后,法院是否会就本案实质问题作出裁决仍有待观察。然而,鉴于最高法院已受理LabCorp案的上诉许可申请,法院显然有意在适当时候解决这些根本性问题。
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后,我们将在此提供进一步更新。在此期间,各方应密切关注各自管辖区域适用的法律,同时需知悉该领域法律规范或将很快得到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