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在一系列大幅提高关税率的总统公告的推动下,美国的贸易政策发生了巨大变化。一些关税(如全球关税和互惠关税,以及与芬太尼和非法移民有关的特别关税)是根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颁布的,另一些关税则是根据第 232 条颁布的(对钢铁、铝、乘用车和轻型卡车征收的部门关税)。最近,整个关税结构的有效性受到了质疑,先是国际贸易法院,然后是华盛顿特区的一家地区法院作出裁定,认为《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既不能作为长期广泛征收关税的依据,也不能作为征收关税以制造谈判筹码的手段。
鉴于这一决定,我们收到了许多关于进一步了解这些决定的影响的请求。为了帮助进口商,本文概述了以下内容:(1) 根据这两项决定,现行关税和拟议关税的现状;(2) 这两项决定的影响;以及 (3) 进口商在当前环境下管理和减少风险的应对机制。
当前的关税格局
要了解近期法院判决的影响,最好先了解一下美国当前关税结构的背景。下表概述了目前影响贸易环境的六大类关税:
| 水桶 | 说明 | 现状 |
| 1 | 正常税(第 1-97 章):HTS 下的标准关税(一般为 0%-7%)。 | 永久性(0%-7%)。 |
| 2 | 全球 10%关税:对所有非豁免商品全面征收关税。根据 IEEPA 颁布。 | 仍在原地;可能是永久性的。 |
| 3 | 互惠 50%关税:暂停谈判;最终可能下降,但条件不确定。根据 IEEPA 发布。 | 暂停逐国谈判。 |
| 4 | 中国(高达 170%):包括 25%的 301 条款关税(已实施 7 年)以及对关键行业的额外征税。除 IEEPA 原 301 条款关税之外的所有关税。 | 301 条款永久有效;IEEPA 关税仍然有效;全球和互惠关税暂停 90 天。 |
| 5 | 232 行业关税(25%):钢铁和铝(永久性);汽车(对 USMCA 原产地商品暂停征收);未来行业正在审查中。没有根据 IEEPA 发布。 | 可能扩大钢铁和铝衍生产品的范围;正在对铜、木材、半导体、民用飞机、制药和某些矿物进行调查。 |
| 6 | 加拿大和墨西哥商品:须缴纳 10%和 25%的全球关税和互惠关税,以及与芬太尼和未经授权移民有关的 25%关税(均根据 IEEPA 发布)。对于符合最新原产地规则(75% 北美含量,40% 劳动力规则)的商品,暂停征收所有关税。 | 继续暂停;须经 USMCA 审查。 |
质疑利用《国际经济合作与环境保护法》征收关税的诉讼
2025 年 5 月 28 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和华盛顿特区巡回法院同时做出裁决,认为 IEEPA 并未赋予征收关税的 "无限 "权力,也未授权利用关税在更广泛的贸易谈判中制造筹码。因此,几项基于 IEEPA 的措施被禁止。第二天,美国地区法院法官也做出了类似裁决。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指示在十天内取消关税,这促使特朗普政府立即提起上诉并提出紧急动议,要求暂缓执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指令,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批准了这一动议。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还制定了积极的简报时间表,最后一份简报应于 2025 年 6 月 9 日提交。特朗普政府已表示,如有必要,将把这一问题提交最高法院(我们预计挑战关税的各方也会这样做)。
受 CIT 决定影响的关税
美国联邦投资委员会的裁决宣布根据 IEEPA 征收的主要关税无效。具体而言,该裁决废除了
- 与芬太尼相关的关税针对加拿大和墨西哥(25%)以及中国(20%)。
- 10% 的全球关税适用于各种非豁免进口产品。
- 对中国暂停征收高达 50%的互惠关税,但对其他贸易伙伴仍然征收。
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裁决后不久,2025 年 5 月 29 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批准暂时中止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裁决,在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听取争论并就案情做出裁决之前,基于 IEEPA 的关税仍然有效。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特朗普关税都受到影响。对中国征收的 301 条款关税和对汽车/汽车零件以及钢铝征收的 232 条款关税仍保持不变,因为它们是基于不同的法律授权。
关税的可能前景
政府没有等待最终的司法结果,而是采取或表示将采取多种 "B 计划",包括积极寻求暂缓执行 CIT 裁决和加快联邦巡回法院的上诉程序。这些措施包括
- 如上所述,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于 5 月 29 日发布了一项暂停执行该裁决的决定,以待进一步审理。因此,基于 IEEPA 的关税目前仍然有效。这包括互惠关税,目前的税率为 10%,但到 7 月 9 日可能升至 50%,以及与芬太尼相关的关税,税率从 10%到 25%不等,具体取决于产品及其原产国。我们预计,政府将继续对这一决定提起上诉,甚至可能一直上诉到最高法院。
-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指出,IEEPA 中有一项条款旨在解决贸易不平衡问题,该条款授权征收短期(150 天)特别关税。政府可以启动这一授权,为根据其他贸易法规采取行动赢得时间,这些法规通常要求政府在征收关税前采取一系列步骤(通知和评论等)。
- 政府可以根据 301 条款发起为期 270 天的新调查,特朗普首届政府就是利用这一法定权限对中国征收 301 条款关税的。对该法规的这一使用得到了 CIT 的支持(目前正在 CAFC 进行上诉)。
- 除钢铁、铝和汽车外,美国政府还可能扩大 232 条款关税的使用范围,将更多产品纳入其中。政府已经启动了与关键矿物、半导体、药品、民用飞机和药品有关的 232 条款调查。在特朗普首届政府执政期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CIT)和联邦上诉法院(CAFC)已经维持了利用 232 条款征收钢铝关税的做法。
- 政府可以继续与贸易伙伴直接接触,以达成针对具体国家的协议。由于关税仍在实施,IEEPA 诉讼的结果也不确定,贸易伙伴有相当大的动力与特朗普贸易团队达成交易,尤其是因为还有支持关税的替代方式。
- 政府可以推动国会批准提高关税。鉴于国会反对提高关税,我们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大。
主要收获:当前环境下的应对策略
即使有些征税被取消,但其他征税--有法规和谈判进展的支持--仍然坚定地存在,或有可能被延长。目前,我们预计所有关税,无论其管理机构如何,都将在可预见的未来(即至少 90 天)继续实施。有关我们预测特朗普关税可能的落脚点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我们的文章:"每家跨国公司都应了解的......特朗普关税可能的落脚点"。
此外,要在这种不确定的环境中发展壮大,企业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海关合规措施,积极审核供应链,并保持对 CBP 和 USTR 诉讼的快速反应能力。随着关税制度通过诉讼、谈判和法规不断演变,投资于积极主动的进口管理的企业将处于最佳位置,以降低成本、避免执法处罚,并保持其在全球市场的竞争优势。有关应对策略的详细建议,请参阅我们最新更新的 "常青树 "文章《每个跨国公司都应了解......当前的特朗普关税提案(2025 年 6 月更新)》,以及我们的《贸易战期间的关税风险管理》白皮书。
结论
福里 国际政府执法辩护与调查团队正密切关注所有与关税相关的动态,包括特朗普政府推出的任何修改、澄清/指导或额外措施。 关税和国际贸易资源博客上发布。一旦有新信息,我们将提供更新和分析,帮助进口商应对不断变化的国际贸易模式,包括新关税。
我们的白皮书 "贸易战中的进口和关税风险管理 "白皮书概述了一个 12 步计划,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步骤,帮助进口商在当前的关税和贸易环境中应对关税和国际贸易风险。 "管理供应链完整性风险 "白皮书的配套白皮书《管理供应链完整性风险》则提供了实用建议,以应对与进口到美国的货物有关的更高供应链风险,包括海关越来越多地使用扣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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