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的全球贸易环境中,进口商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各种压力。新关税的急剧上升、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对入境数据日益复杂的数据挖掘,以及政府更加积极的执法态势,使得即使是轻微的合规失误也可能付出高昂的代价。在这种情况下,长期以来被贸易专业人士视为关键风险缓解工具的自愿自我披露机制就显得尤为迫切。对于发现潜在少缴关税的进口商来说,适当的自愿披露可以极大地限制财务责任,证明诚信,并加强进口商更广泛的合规计划。
本文探讨了自愿性披露不断发展的重要性,明确了自愿性披露的主要优势,并提出了最大化自愿性披露效果的最佳实践。通过采取彻底和有据可查的方法,进口商可以将合规失败转化为加强合规环境的机会,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处罚风险。
I. 自愿披露日益重要的驱动因素
最近的几项发展共同提高了进口商自愿自我披露的战略价值:
- 关税升级加剧风险。根据 232 条款(国家安全关税)和 301 条款(对华特别关税)征收的高额关税,以及涵盖每个国家的全球关税和互惠关税的提高(有些高达 50%),扩大了合规失败的经济后果。过去只需进行少量关税修正的错误,现在可能会导致巨额赔偿。例如,一个看似微小的分类错误或低估错误,如果汇总到多个条目中,可能会导致大量未付关税和利息。未能正确适用原产国规则或《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USMCA)要求可能会产生重大关税影响,因为不了解资格规则可能会导致触发某些特朗普关税。未能主动纠正海关错误的进口商可能会面临意想不到的反关税账单和额外处罚。
- 强化数据分析和执法算法。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充分利用了进口商必须在自动商业环境系统(通常称为 ACE)中提交详细关税相关信息这一事实。利用复杂的数据挖掘和人工智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可以标记申报价值、原产国、分类、估价、USMCA 合规性以及其他影响关税的数据字段中的异常情况。如果进口商的交易数据偏离行业标准、其竞争对手的入境申报或历史模式,则会越来越多地受到入境后审查,海关及边境保护局有能力通过发布 Form 28 信息请求或 Form 29 行动通知来确认潜在的错误。
- 更加重视贸易执法。联邦机构,特别是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和司法部(DOJ),已经接到指示,采取更加积极的执法姿态。行政命令和总统公告要求加大关税征收力度,并对违反贸易规定的行为处以更严厉的惩罚。司法部增加了与贸易有关的执法行动的人员配备;进口商提供的轶事信息表明,执法态势越来越强硬。在这种高处罚、高关税的环境下,主动披露是限制风险和潜在高额处罚的最佳选择。
- 举报人诉讼的更大可能性。 司法部宣布将增加对《虚假索赔法》(FCA)的使用,以打击关税少付行为。FCA 诉讼可以由政府发起,也可以根据举报人的线索发起。可以肯定的是,原告律师事务所将寻求提起更多此类案件,以进一步落实特朗普贸易团队优先考虑的高关税、高处罚、高执法环境。在这种环境下,FCA 案件(和举报人赔偿)可能会更加有利可图。
II.自愿披露的法律和战略价值
自愿自我披露为进口商提供了一条解决过去进口违规行为的途径,只要披露符合某些程序性和实质性要求,就可以大幅减少或免除处罚。鉴于上文详述的高关税、高执法环境,自愿自我披露是降低风险的重要形式。19 C.F.R.§162.74)规定,在正式调查开始前进行的自愿披露是海关及边境保护局确定处罚的一个减轻因素。在涉及疏忽或错误(而非欺诈)的情况下,如果进口商披露了违规行为,完成了全面披露,并偿还了任何拖欠的关税(外加利息),CBP 一般不会给予任何处罚。
自愿披露的主要好处包括
- 减轻处罚:要获得免于罚款的最直接好处,披露的时间至关重要;要获得资格,披露必须在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对所披露行为进行调查之前。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收到 Form 28 Information Request 或 Form 29 Notice of Action 之后,只要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尚未启动正式调查,披露者仍可锁定自愿自我披露信用。
- 表明诚意:自愿披露向海关及边境保护局表明进口商认真履行其合规义务。这可以提高公司在未来审核、查询或申请可信贸易商计划(如 CTPAT)时的可信度。
- 控制叙述和范围:披露使公司能够用自己的话陈述事实,控制违规行为的披露,并提出纠正措施以防止问题再次发生。与允许 CBP 揭露违规行为并得出自己的结论相比,以自愿自我披露的方式进行披露更具有前瞻性,尤其是在后一种情况下,进口商很可能面临更严格的期限,对审查如何展开的控制力更弱。
- 加强内部合规框架:准备披露的过程通常包括制定方法以确定所有进口错误、根本原因分析、合规系统审查和纠正合规行动计划。这些步骤除了能准确完成海关审查外,还能让进口商改进内部控制,降低今后违规的可能性。
III.有效自愿披露的最佳做法
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自愿披露的益处,并确保 CBP 接受披露,进口商必须确保及时、完整地完成披露,并提供有力的文件支持。以下是供进口商参考的主要最佳做法:
- 及时行动和使用标记信。进口商在发现潜在违规行为后应及时采取行动。如果需要更多时间进行内部调查,公司应考虑提交标记函。这种在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开始调查之前提交的初步通知,既能保留公司减轻处罚的资格,又能留出时间收集必要的数据并进行彻底审查。
- 监控海关及边境保护局的信函。即使在考虑申报时,进口商也必须保持警惕,CBP 可能已经意识到问题的存在。表格 28 信息要求或表格 29 行动通知等通知可能表明该机构已发现潜在的差异。即使收到此类通知,只要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尚未启动正式调查,进口商仍可提交披露。在收到此类信函后(即在答复到期前)及时提交标记函,可保留披露的好处。
- 决定范围:有限披露与全面披露。进口商必须决定是只披露特定错误(有限披露),还是在整个五年审查期内对所有可能受影响的条目进行全面审查和披露。有限披露的重点可能是特定港口、特定产品或产品系列、问题或日期范围,在内部控制有力且问题得到控制的情况下是合适的。相比之下,当违规范围不确定、内部合规控制薄弱或怀疑存在系统性问题时,应进行全面披露。这种选择涉及法律风险、资源投入和结案愿望之间的战略平衡。如果选择了有限披露的途径,进口商应仔细确定在审查过程中是否注意到任何其他问题,从而有理由扩大有限披露的范围,或将其转变为全面披露。
- 进行彻底的内部审查。 严格的内部审查是有效自愿披露的基础。审查应涉及
- 违规性质和根本原因:问题是由分类不当、估价过低、原产国报告错误还是其他错误造成的?哪些内部失误导致错误持续存在?常见的根本原因包括培训不足、与供应商沟通不畅、对报关行监督不力、海关分类索引不完善或不完整,或缺少符合海关及边境保护局(而非美国国税局)标准的关联方转让定价研究。
- 受影响条目的范围:进口商必须确定受违规行为影响的所有条目。海关及边境保护局一般不赞成以推断或估计的方式进行全面披露,而是倾向于逐项记录受影响的交易。唯一的例外是使用统计抽样,这需要遵守 CBP 的统计抽样要求(见下文)。
- 涵盖的时间段:全面披露一般必须追溯到五年诉讼时效。公司应将问题追溯到首次进入时,而不是止于清算时。
- 审查其他领域的类似风险:进口商应审查其他业务部门、产品线或条目类型是否可能发生过相同或类似的违规行为。这需要与全球分支机构和其他内部利益相关者进行协调。如有必要,这可能会导致涵盖单一业务部门的有限披露变为全面披露,可能涉及不同的进口商记录编号。
- 全面透明的文档。 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将根据申报材料的清晰度、透明度和完整性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披露内容应包括
- 叙述导致违规的事件、违规行为的发现以及内部应对措施。
- 解释用于识别和分析受影响条目的方法。
- 详细计算欠款,并提供辅助分析和电子表格。
- 之前与海关及边境保护局进行的任何相关沟通,包括提交和回复简易程序后更正、清算抗议和咨询意见请求。
此外,进口商应准备提供所有相关文件的副本,包括发票、采购订单、提单、合同、商业发票和其他证明资料。
- 使用统计抽样。 在大批量的情况下,进口商可以使用统计抽样来估计违规行为的影响。这种方法必须符合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关于可靠性、代表性以及从样本准确推断全部归属入境货物的能力的标准。最佳做法包括
- 咨询贸易统计人员或熟悉 CBP 预期的专业人员。
- 明确界定参赛人群。
- 采用随机抽样,必要时进行适当分层。
- 确保置信区间和误差范围站得住脚。
- 解释如何根据样本数据计算预计负债。
- 研究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关于统计抽样的指南,说明如何满足每项要求。
- 内部和外部协调。 有效的信息披露通常需要多个部门的参与:
- 法律顾问:监督信息披露,编写说明和《海关手册》(如有必要),并在适当情况下维护特 权。
- 报关行:提供入境数据并深入了解申报流程。
- 合规人员:领导根本原因分析,确保改进流程。
- 信息技术和数据团队:提取、验证和分析相关数据。
- 外部顾问:支持抽样和数据审查,或在内部资源不足时进行补救规划。
- 解决多机构问题。有些海关差错可能会影响到向其他联邦机构的申报,如食品药品管理局、环境保护局或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如果只披露海关及边境保护局的义务,而不考虑相关的监管违规行为,可能是不够的。当涉及其他监管义务时,应制定全面的多机构披露计划。
- 包括纠正措施/海关合规计划。 CBP 非常重视进口商为防止再次发生而采取的补救措施。一个强有力的纠正行动计划可能包括
- 创建或更新海关手册、标准操作程序或关税管理工具。
- 创建或更新海关分类索引。
- 创建或更新一个系统,用于跟踪和归属辅助工具(进口商向外国制造商提供的与生产相关的辅助工具)。
- 为相关人员提供新的或强化培训。
- 根据需要提交更正条目或异议,如属于汇总后更正期的条目。
- 谨慎寻求有限披露。 一个常见的陷阱是,当系统审查显示错误更为普遍时,却只披露了有限的一组问题。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希望披露的信息是完整和坦诚的。试图挑拣条目或淡化违规行为的某些方面可能会导致以下后果
- 拒绝披露或对有限披露范围之外的条目进行调查。
- 在有限披露范围之外的任何条目都将失去减轻处罚的好处。
- 增加未来执法行动的风险。
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了多种类型的错误,通常最好将这些错误捆绑在一起进行全面披露,即使有限披露最初似乎是合适的。在这种情况下,进口商应提交一份补充文件,启动全面披露,以记录已扩大的披露范围。
- 跟进并确认结案。 即使在申报之后,程序也没有结束。进口商应
- 监督 CBP 的披露情况。
- 对海关及边境保护局提出的任何问题或提供补充文件的要求迅速作出答复。
- 确认海关及边境保护局正在批准抵消。
- 确认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已发出接受披露信息的结案函或决定(如果披露信息显示抵消后的净多付款,则可能不会发出结案函或决定,这种情况时有发生)。
- 保留所有披露文件,以备将来审计或执法行动之用。
随着美国政府加强对进口法规的执行力度,自愿性自我披露程序日益成为负责任进口商的重要工具。执行良好的披露不仅能限制财务风险,还能表明机构的诚信和对合规的承诺。
然而,自愿披露要想有效,就不能只是被动地承认过去的错误。它们必须及时、透明、全面涵盖所有错误,并有详尽的文件记录。通过遵循最佳实践--从根本原因分析和文件记录到部门间协调和纠正措施--进口商可以确保他们的披露达到预期目的:解决过去的违规行为,同时使组织处于管理更完善的进口环境中。
福里 国际贸易与国家安全团队正密切关注所有与关税相关的动态,包括特朗普政府推出的任何修改、澄清/指导或新的关税措施。 关税与国际贸易资源博客中进行报道。一旦有新信息,我们将提供更新和分析,帮助进口商了解不断变化的国际贸易模式,包括新关税。
我们的白皮书 "贸易战中的进口和关税风险管理 "白皮书概述了一个 12 步计划,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步骤,帮助进口商在当前的关税和贸易环境中应对关税和国际贸易风险。 "管理供应链完整性风险 "白皮书的配套白皮书《管理供应链完整性风险》则提供了实用建议,以应对与进口到美国的货物有关的更高供应链风险,包括海关及边境保护局越来越多地使用的扣留措施。
如果您对本文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本文作者或您的 Foley & Lardner 关系律师。如果您想了解有关在当今复杂的国际贸易世界中运营的 "每家跨国公司都需要了解什么 "的最新信息,请注册我们的关税与国际贸易博客 - 点击此处注册。 单击此处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