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初发表于 Law360 2026年1月7日,经授权在此转载。
州、联邦及地方各级立法者正对旨在理解或规范人工智能在雇佣决策中应用的立法提出质疑。
雇主应了解近期加入监管战局的两项举措:一项是美国参议院两党共同提出的法案,要求特定企业定期报告受人工智能影响的人事决策;另一项是美国众议院两党共同提出的法案,要求在雇佣决策中使用人工智能工具时必须有人类监督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
这些参议院和众议院的提案——连同各州立法——可能与白宫近期颁布的行政命令产生冲突,该命令要求建立一个对人工智能监管负担最小的国家框架。
面对纷至沓来的优先事项和各种监管解读,雇主必须时刻保持警惕才能确保合规。
至少,这意味着雇主应当能够理解并说明其使用人工智能的情况——这或许说来容易做来难——同时必须遵守任何适用的州法律,同时等待联邦政府的进一步指导。
参议院法案:人工智能对劳动力影响的季度更新
11月5日,密苏里州共和党参议员乔希·霍利与弗吉尼亚州民主党参议员马克·沃纳共同提出《人工智能就业影响透明法案》,强调我们需要增强人工智能对劳动力影响的透明度。
为此,参议院法案将要求相关实体向美国劳工部提交季度报告,说明因工作职能被人工智能取代或自动化而遭解雇的员工人数、因雇主采用人工智能而新增的雇员人数,以及雇主因与人工智能驱动的替代或自动化存在实质关联的原因而选择不填补的职位空缺数量。
雇主还必须报告因人工智能而接受再培训的员工人数,并提供劳工部长可能要求的任何与人工智能相关的工作影响的补充信息。
参议院法案将要求上市公司、联邦政府以及某些尚未确定范围的非上市公司进行此类信息披露。
对于后者,参议院法案要求在法案通过后180天内颁布相关法规,明确适用范围内的私营企业。
参议院法案要求相关法规涵盖未公开交易的企业类别,这些企业需具备"在区域或国家层面具有重要劳动力规模、预估企业价值或就业影响",并综合考量雇主规模、年收入及行业分类等因素。
劳工部长将负责编制季度和年度报告,汇总受监管实体上报的数据。该法案目前除霍利和沃纳外尚无共同提案人,现已提交至参议院卫生、教育、劳工与养老金委员会审议。
尚不清楚该法案将在参议院推进多快,随后又将如何提交众议院。更不明确的是,鉴于特朗普总统呼吁减少对人工智能的国家监管,他是否会批准参议院的法案。
这对雇主意味着什么
尽管参议院法案距离通过尚有距离,雇主仍应考虑自身是否具备履行其报告义务的能力,包括以下方面:
谁负责判定人工智能是否实质性影响人事决策,从而可能需要根据该法案进行报告?建议指定一个团队或负责人来承担这些评估工作,以确保评估的一致性。
雇主如何判断人工智能是否对人事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通常情况下,裁员或招聘是由多重微妙因素共同驱动的,雇主必须评估人工智能在其中可能扮演的角色。当聊天机器人直接替代人类员工时,这种判断或许清晰明确;但当人工智能工具融入多名员工的工作流程,并随着时间推移逐步提升效率时,其影响则可能难以界定。
雇主的内部系统是否能够追踪人工智能是否以及如何影响人事决策?完善的文件记录对于证明合规性可能至关重要。
总而言之,雇主或许需要主动评估自身的决策流程和数据管理规范,以确定能否准确识别并记录因人工智能而被裁撤或新增的岗位,以及需要额外人工智能培训的岗位。
当然,仅就单个雇主而言,整理这些信息的复杂性就凸显出利益相关方可能提出的质疑:当数据来自众多雇主时,其价值究竟如何?毕竟每个雇主对参议院法案标准的解读都各不相同。
众议院法案:就业领域人工智能工具的人类监督与信息披露
在参议院法案推动收集雇主使用人工智能信息之后,国会中一个小型两党小组提出了一项法案,旨在更直接、更全面地规范此类使用——主要通过强制要求人工监督、向员工披露信息等措施。
12月3日,俄勒冈州民主党众议员苏珊娜·博纳米奇、宾夕法尼亚州民主党众议员克里斯·德卢齐奥与关岛共和党众议员詹姆斯·莫伊兰共同提出《2025年禁止机器人老板法案》。该法案若获通过,将适用于拥有11名及以上雇员的雇主。据博纳米奇介绍,该法案要求雇主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在使用人工智能工具之前及定期对其进行审计,以排查歧视和偏见等问题;
对雇主使用的AI工具所生成信息、决策、预测或建议进行独立的人工监督;
向员工披露雇主在雇佣相关决策中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情况,例如招聘、解雇、薪酬、晋升、排班、福利及其他事项。[1]
《2025年禁止机器人老板法案》是2023年和2024年提出的类似提案的最新版本,此前这些提案均未获得两党支持。但2025年版本的命运同样未卜,尤其考虑到特朗普曾批评过州一级的类似立法。
关于人工智能的州法律
事实上,包括加利福尼亚州、科罗拉多州、伊利诺伊州、纽约市和得克萨斯州在内的多个司法管辖区,已就人工智能对就业的影响通过了各自的立法。[2] 总体而言,这些法律限制了企业在作出雇佣决策时使用人工智能的方式和时机。
例如,加利福尼亚州和得克萨斯州禁止以歧视求职者的方式使用人工智能。[3]
科罗拉多州、伊利诺伊州和纽约市规定,适用雇主必须告知员工和求职者是否使用人工智能进行招聘及其他雇佣决策。[4]
纽约市的人工智能法案更进一步,禁止雇主使用未在一年内接受特定类型偏见审计的人工智能工具。[5]
受这些州法律约束且在雇佣流程中使用人工智能的雇主,应仔细评估其流程以确保合规。
例如,伊利诺伊州和科罗拉多州的AI法规分别将于明年1月和6月生效,要求雇主向员工或求职者提供关于AI使用情况的特定通知。雇主必须明确何时需要进行此类披露,并做好提供披露信息的准备。
另一个例子是,受纽约市法律约束的雇主必须确保其在雇佣中使用人工智能工具时符合偏见审计要求。
此外,寻求远程应聘者或雇佣远程员工的雇主还应注意:即使其所在司法管辖区未颁布人工智能法规,但若在该类司法管辖区开展招聘或雇佣活动,则需遵守该司法管辖区的相关法规。
白宫行政命令
当联邦、州和地方立法者忙于提出人工智能监管条例或规范雇主使用人工智能时,白宫刚刚发布行政命令,批评各州对人工智能的"过度监管"扼杀了创新,并呼吁建立"负担最轻的国家人工智能政策框架"。
具体而言,白宫于12月11日发布第14365号行政命令,旨在阻止各州出台人工智能监管法规。[6]
该命令要求司法部长组建专门的人工智能诉讼工作组。除其他职责外,该机构将负责对那些据称与国家政策目标相悖的州级人工智能立法提出质疑。
该命令还要求商务部长在90天内发布各州人工智能法律的审查报告,并对人工智能法律被认定为有异议的州限制资金拨付。
白宫倾向于制定负担最小的国家人工智能政策,这似乎与联邦和州立法者两党共同的目标相冲突——他们的政策和提案都倾向于立法。
例如,该命令明确批评了科罗拉多州对算法歧视的禁令,但《禁止机器人老板法案》同样要求在雇佣中使用的AI工具必须经过验证,确保其"不存在任何潜在的歧视性影响"。
我们预计该命令将面临法律挑战,正如该命令所设想的人工智能诉讼工作组可能对各州的人工智能法律提出质疑一样。
然而,在此期间,受州人工智能法律约束的雇主必须遵守相关规定,除非法院另有裁决。
底线
上述参议院法案体现了两党对人工智能如何影响劳动者的关注。同样,《禁止机器人老板法案》也表明国会中有人希望为雇主使用人工智能设置防护栏——正如某些州已经采取的措施那样。
这些提案的最终走向与具体内容尚不明朗,尤其考虑到特朗普对人工智能的积极态度,情况可能发生很大变化。但雇主们现在仍应主动且系统地监控自身对人工智能的使用情况,同时密切关注联邦及州法律的更新动态,这将为他们带来益处。
[2] 参见例如:《加州法规汇编》第2编第11008-11097条(2025年);《科罗拉多修订法规》第6-1-1701条(2024年);《密苏里州汇编法规》第775 III编第5/2-101-110条(2026年); 纽约行政法典第20-870至20-874条;《德克萨斯州负责任人工智能治理法案》,第89届立法会,修订版,第1174章,2025年德克萨斯州总法规。
[3] 参见例如:《加州法规汇编》第2编第11008-11097条(2025年);《德克萨斯州负责任人工智能治理法案》,第89届立法会,修订版,第1174章,2025年《德克萨斯州总法规》。
[4] 参见,例如:《科罗拉多州修订法规》第6-1-1701条(2024年);《密苏里州汇编法规》第775 III编第5/2-101-110条(2026年);《纽约州行政法规》第20-870至20-874条。
[5] 《纽约市行政法典》第20-871条。[6]https://www.whitehouse.gov/presidential-actions/2025/12/eliminating-state-law-obstruction-of-national-artificial-intelligence-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