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吉尼亚州的新《竞业禁止法》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该法规定:如果雇主无正当理由解雇员工且未提供遣散费或其他经济补偿,则竞业禁止协议将被禁止。雇主应立即着手准备合规工作,以避免面临高额罚款。
弗吉尼亚州竞业禁止法的主要变更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
弗吉尼亚州议会近日通过了参议院第170号法案(SB170),该法案适用于2026年7月1日或之后签订、修订或续签的任何竞业禁止协议。(2026年7月1日之前签订、修订或续签的协议不受影响。)
SB170 实质上对竞业禁止协议设定了离职补偿要求。根据 SB170,如果雇主无故解雇员工,且未支付其在签署竞业禁止协议时已“披露”的离职补偿金或其他金钱补偿,则该竞业禁止协议将不可强制执行。 该法规未对“正当理由”作出定义,这使得雇主在援引该例外条款时虽享有裁量权,但也面临法律风险。此外,SB 170 亦未对“遣散费或其他金钱补偿”进行界定,这意味着该补偿无需等同于员工在竞业禁止期内本应获得的收入。
需要指出的是,弗吉尼亚州的法律早已明确禁止对非豁免员工以及收入低于一定门槛(目前为78,364.52美元)的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假设一名豁免员工的收入高于该门槛,因此有权签订竞业禁止协议,那么SB170法案中新增的离职补偿要求将适用于弗吉尼亚州的员工,无论其收入水平如何。
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类似,弗吉尼亚州的法律对未遵守规定的雇主处以民事处罚,并赋予受害人提起私人诉讼的权利,包括追偿律师费和损害赔偿。
弗吉尼亚州雇主在处理竞业禁止协议时的关键合规步骤
1. 根据需要审查并更新竞业禁止协议模板
雇主应确保所有于2026年7月1日之后与弗吉尼亚州雇员签订或更新的竞业禁止协议模板:
- 应明确披露任何将在签署竞业禁止协议时作为其可执行性依据的离职补偿或金钱补偿。
- 应避免设置过于宽泛的限制条款,以免被视为不当限制员工向主动联系他们的客户或委托人提供服务的权利,因为弗吉尼亚州法律禁止在员工未主动联系或招揽雇主的客户或委托人的情况下,通过竞业禁止条款限制员工向该客户或委托人提供服务。
- 应谨慎界定“原因”一词,使其涵盖终止雇佣关系的各种情形。
法律顾问应审查所有模板,以确保合规并降低面临民事诉讼的风险。
2. 实施离职策略
由于可执行性取决于解雇补偿或其他金钱补偿,雇主应:
- 决定他们是否愿意以提供遣散费作为交换,以换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竞业禁止协议。
- 在雇佣合同或独立的竞业禁止协议中明确规定离职补偿条款。
- 根据法律规定,应在签订协议时披露离职补偿条款。
3. 重新评估解雇做法
由于在因故解雇员工的情况下,竞业禁止条款仍然有效,雇主应:
- 针对“原因”制定明确的内部定义和文档标准。
- 对人力资源和管理团队进行培训,确保规范执行。
- 应保留详尽的记录,以便在解雇决定日后遭到质疑时作为依据。
4. 审核现有协议
2026年7月1日之后对竞业禁止协议进行的任何修订或续签,均将触发SB170法案中的新要求。雇主应:
- 盘点所有现有的限制性契约。
- 标记那些在续约周期前可能需要更新的协议。
- 请考虑是否将员工的协议调整为仅限“不招揽”条款的协议。
最终思考
弗吉尼亚州2026年的竞业禁止法标志着在员工流动性方面发生了一次重大转变。那些主动更新协议、离职补偿政策及解雇程序的雇主,将最能既保护自身商业利益,又能确保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