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6年已过半,我们希望对各州及地方层面提出的和已实施的财富税政策进行一次总结。本次年中更新概述了六项最新动态:纽约市的“第二居所税”、加利福尼亚州拟议的《亿万富翁税法案》、罗德岛州的“百万富翁附加税”和“第二居所税”、康涅狄格州拟议的“豪宅税”,以及圣地亚哥未获通过的“空置房税”。
纽约市“第二居所税”拟议规则
纽约市的“第二居所税”已于2026年7月1日正式生效。该税种适用于不作为主要居所的高价值纽约市住宅。为协助实施该税种并解答关于其执行方式的未决问题,纽约市财政部近日起草了拟议规则。 该拟议规则涵盖了该市税收生效后仍存在不确定性的多个方面,包括主要居所的认定和审计程序。
首先,拟议规则提供了一个详细的框架,供财政部据此确定某处房产是否构成可免征该税的主要居所。拟议规则要求每年根据财政部掌握的可靠信息作出这一认定。 拟议规则确立了一项推定:如果业主在联邦或州所得税申报表中将该房产列为其永久居住地址;如果业主获得了学校税减免(STAR)抵免;或者如果业主获得了纽约州房产税抵免,则该房产被推定为主要居所。
其次,拟议规则确立了严格的审计程序。根据拟议规则,该部门可开展审计以确定某处房产应缴税额,并可通过收集记录和签发传票的方式进行审计。 拟议规则还确立了一套处罚机制,授权该部门在以下情况下处以罚款:向该部门提交的证明或任何文件中包含不准确或具有误导性的信息,且该信息对关于征税的决定具有重大影响,同时系因疏忽或恶意提交;或者某共管公寓物业被分割为三个以上单元以规避该税的适用,且该分割系出于恶意。 目前,处罚幅度从因提交误导性文件而处以税额50%的罚款,到根据税款少缴金额处以300%的罚款不等。
我们的观点
拟议规则的发布提醒我们,基于居住地的规划和实体架构现在必须接受针对新出台且未经检验的审计规则的压力测试。将纽约住所置于信托或有限责任公司(LLC)名下的客户,应在收到任何裁定通知之前,确认其所有权文件能够根据税法法规和拟议规则,明确证明该房产作为主要居所的使用情况。我们将继续关注拟议规则最终定稿的相关进展。
《加利福尼亚州亿万富翁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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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加利福尼亚州的选民将就第40号提案进行投票表决,该提案建议对净资产至少为10亿美元的加州居民个人及相关信托征收一次性5%的特征税(即《2026年亿万富翁税法案》)。
为什么这很重要
加利福尼亚州已有一些备受瞩目的富裕居民迁往“税收更优惠”的地区(如得克萨斯州和佛罗里达州)。反对《2026年亿万富翁税法案》的人士认为,此类公投提案无论是否通过,都会促使其他富裕居民逃离该州—— 他们可能会将 自己的企业一并带走,而 这些企业不仅为加利福尼亚州居民提供就业机会,还为该州创造其他税收收入。
如果《2026年亿万富翁税法案》在加利福尼亚州获得通过,并经受住不可避免的宪法挑战,那么其影响可能会产生涟漪效应,波及到其他州。 鉴于部分地区正面临短期预算危机,开征一次性财富税或许是一种颇具吸引力的解决方案,可避免提高其他州和地方税种。此外,若《2026年亿万富翁税法》成功颁布,可能会重新点燃呼吁开征联邦财富税的声浪,特别是如果加利福尼亚州能够展示出该税种的立法、监管和行政管理框架的话。
看点
加利福尼亚州的共和党人一直坚决反对开征财富税。尽管支持者可能曾预计该提案会在左翼阵营中获得广泛支持,但加利福尼亚州的民主党人对《2026年亿万富翁税法案》的支持态度却存在分歧。加文·纽森州长反对该提案,而伯尼·桑德斯参议员则在加利福尼亚州展开竞选活动,以支持第40号提案。
鉴于纽森州长公开反对第40号提案,该提案的支持者提议将税率从5%下调至2%。纽森州长拒绝了这一提议,该提案最终以5%的税率获得了列入11月选票的资格。
尽管未获得民主党主流派的支持,但民意调查显示,加州登记选民中略微过半数支持《2026年亿万富翁税法案》。最终,这将由加州选民在11月做出决定。
罗德岛州的“百万富翁附加税”和“第二套住房税”
一览
罗德岛州于2026年6月12日颁布了一项针对100万美元以上收入征收的附加税,并自2026年7月1日开始的纳税年度起,对全州范围内评估价值在100万美元及以上的非自住住宅房产征收州税。
为什么这很重要
百万富翁附加税
“百万富翁附加税”已纳入罗德岛州2027财年预算。该附加税将分三年逐步实施:自2027年1月1日起,对超过100万美元的收入征收1%的附加税,2028年提高至2%,2029年提高至3%。
目前,征收附加税的法规尚不具体。虽然该税适用于罗德岛州已婚和单身纳税人超过100万美元的应税收入,但关于附加税适用范围的其他规定尚未公布。 随着2027年1月1日生效日期的临近,我们将持续关注该附加税规则的最新动态。附加税生效日期的推迟,也为收入达到征税门槛的个人提供了规划机会。此类个人应开始评估附加税的成本是否超过留在罗德岛州的收益,特别是考虑到该州新近生效的“第二套住房税”(下文将对此进行讨论)。
第二套住房税
罗德岛州的“第二套房税”不仅仅是一项地方财政措施,它实际上是对非主要居住用房地产征收的、有针对性的州级财富税,类似于纽约市的“第二居所税”。 无论业主的购买价格是多少,该税 均适用,这意味着即使房产的购入价格远低于100万美元,只要该市评估价值超过门槛,仍可能触发纳税义务。 对于持有世代相传的度假房产或拥有季节性住宅的家庭而言,这种潜在的纳税风险可能会令他们感到意外。
有几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值得关注。100万美元的门槛将从2027年7月1日起与“所有城市消费者消费者价格指数”(CPI-U)挂钩,但初期影响将取决于各市镇的评估做法。 罗德岛州税务局已表示,将向那些无法通过现有记录确认其主要居所身份的业主发出通知,这表明该局采取了积极的合规态度,且初期可能开展广泛的调查。该局将以何种力度执行183天居住期限测试,以及除罗德岛州居民所得税申报表之外还将出台哪些文件标准,目前尚待观察。
康涅狄格州拟议的豪宅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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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涅狄格州立法者提出了参议院第101号法案,该法案若获通过,将对评估价值超过300万美元的住宅房地产征收全州范围内的房产税。该法案提议对高价值住宅房地产实行分级税率制度。 税率具体如下:(1) 评估价值在300万美元以上但低于500万美元的住宅,税率为2密尔;(2) 评估价值在500万美元以上但低于1000万美元的住宅,税率为3密尔;(3) 评估价值在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住宅,税率为4密尔。
为什么这很重要
对高价值住宅征收一项全州范围内的定期税,将与康涅狄格州由地方管理的财产税产生实质性差异,并给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增加一项持续的持有成本。根据目前的草案,康涅狄格州豪宅税将作为一项全州范围的附加税征收,因为该税将在地方对不动产征收的任何财产税之外额外征收。对增值房产或度假屋出售所得收益征收的附加税,也将加剧普通流动性事件和继承事件带来的税务影响。
看点
SB 101 目前正在康涅狄格州立法机构审议中,因此该法案的内容可能会发生变化。此外,尽管该法案能否通过尚不确定,但鉴于各州目前正寻求对高价值不动产征税的趋势,没有任何因素能阻止康涅狄格州立法机构在未来几年重新提出类似的立法提案。
圣地亚哥失败的空置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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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圣地亚哥选民投票否决了一项针对在日历年内空置超过182天的非主要居所征收年度“空置房税”的提案。
为什么这很重要
如果该税项获得通过,符合条件的住宅在第一年将被征收8,000美元的税款,此后每年则为10,000美元。该拟议税项还包含针对企业实体持有的空置住宅的一项措施,将对这类住宅征收每年4,000至5,000美元的附加费。 尽管“空置住宅税”未能通过,但该措施本身仍值得关注,因为它引入了一项类似于纽约市“第二居所税”(Pied-à-Terre Tax)的税种,且实施结构更为简化。其他州或地方是否会将“空置住宅税”作为制定类似措施的蓝图,还有待时间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