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ley & Lardner LLP 今日宣布,随着达拉斯办事处合伙人詹姆斯·贝多托(James Bedotto)和波士顿办事处合伙人约翰·斯特恩(John Stern)的加入,其全国公司业务平台将继续扩大。贝多托将加入本所的金融业务组,而斯特恩将加入税务业务组,这将进一步增强本所在债务融资、基金架构设计及交易税务事务方面的专业能力。
贝多托和斯特恩分别从柯克兰·埃利斯律师事务所和古德温·普罗克特律师事务所加入福莱律师事务所。他们的加入进一步推动了该所近期的大规模扩张——自2月以来,已有15名合伙人从其他律所转入福莱律师事务所,其中包括过去三个月内加入的9名公司业务合伙人。
“我们正有针对性地在客户最需要我们的领域构建全国性的公司业务平台,詹姆斯和约翰的加入正是这一重点投资的体现,”本所公司业务部主席吉姆·彼得森表示。“詹姆斯增强了我们在复杂债务融资方面的能力,特别是在私募股权交易领域;而约翰则在基金架构和交易税务方面带来了显著的深度。他们二人的加入,将进一步提升我们支持客户应对复杂交易全生命周期挑战的能力。”
贝多托为私募股权投资方、金融机构及企业借款人就复杂的商业及结构性融资交易提供法律咨询。他的执业领域涵盖杠杆收购融资、基于储备和基于资产的信贷额度、再融资、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并代表贷款方和投资方双方的客户。此外,他在上游和中游领域贷款以及私募股权投资方的融资方面也拥有丰富的经验。
“福里律师事务所为我提供了一个强大的平台,既能继续拓展我的金融业务,又能与跨领域的律师开展合作,”贝多托表示。“该事务所覆盖全美的业务网络、专注于特定行业的策略,以及在债务融资和私募股权领域的优势——特别是在能源和基础设施领域——使其与我的执业方向以及我为客户提供的服务高度契合。”
斯特恩在联邦所得税业务领域专注于私募投资基金、合资企业及其他集体投资工具的架构设计、设立和运营。他为私募股权、风险投资和对冲基金的发起人提供有关组织架构及日常运营的法律建议,并在指导房地产基金发起人和投资者应对私募基金生命周期各阶段事务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包括处理复杂的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和《外国投资房地产税收法案》(FIRPTA)相关问题。 斯特恩还代表有限合伙人参与私募基金投资,并就收购、处置、融资、重组及二级市场交易中的税务问题为客户提供建议。
“福里律师事务所深厚的税务业务积淀、强大的综合企业服务平台,以及该所在与我的工作直接相关的领域持续投入,都让我深受吸引,”斯特恩表示。“这里协作互助的企业文化,以及我结识的同事们,都让我更加确信,福里律师事务所正是我开启职业生涯新阶段的理想之地。”
关于富乐律师事务所
富乐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卓越的律师事务所,立足于能源与基础设施、医疗保健与生命科学、创新技术及制造业的交汇点。我们超越法律范畴,聚焦客户面临的不断演变的需求,作为值得信赖的商业顾问,提供创新、实用且高效的解决方案。 我们遍布全球27个办事处的1,100名律师协同合作,从公司法律顾问到知识产权事务及诉讼支持,全方位满足客户需求,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近两个世纪以来,福里始终秉持最高标准的创新法律服务承诺,致力于人才培养、事务所建设、客户服务及社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