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第一巡回上诉法院(管辖缅因州、马萨诸塞州、新罕布什尔州、波多黎各及罗德岛州)近日就涉及雇主赞助福利计划的诉讼作出裁决,支持了雇主方的主张。
2025年6月16日,法院在奥拉博纳诉桑坦德银行案中维持了对桑坦德银行(Santander BankN.A.,简称"桑坦德银行")作出的即决判决。该诉讼由一名前雇员提起,其指控公司为规避支付遣散福利而解雇了她。 第一巡回法院在裁决中重申:若员工主张的州法诉求需通过分析或解释《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计划来解决,则该诉求不得向雇主提出。 法院认为,由于国会已颁布联邦法律规范涉及ERISA福利争议的法律标准及救济措施,任何与该福利相关的州法主张均被联邦法律"优先适用"(即取代),因而无法成立。
一、背景
原告洛娜·奥拉博纳自2008年起在桑坦德银行前身机构担任高薪抵押贷款开发专员。2022年,公司认定其将公司邮件转发至私人邮箱的行为违反《桑坦德行为准则》,遂以"正当理由"终止其雇佣关系。 奥拉博纳遭解雇前后,桑坦德银行同时实施了全国性大规模裁员——但她并未被列入裁员名单。由于解雇属于"有正当理由",根据公司《ERISA遣散政策》,她无权获得遣散福利。
尽管离职政策包含强制性的行政申诉程序,奥拉博娜并未采取任何措施对解雇决定提出上诉或申请福利。相反,她依据桑坦德银行为规避支付离职补偿而解雇她的指控,向该银行提出了多项州法律诉讼,包括不当解雇指控。 奥拉博纳辩称,其未对解雇决定提出申诉或申请福利,是因她相信桑坦德银行的特定声明——该行声称若她采取上述行动,将向执照管理委员会举报她。
二、第一巡回法院的判决
在上诉中,第一巡回上诉法院维持了地方法院对桑坦德银行有利的裁决,认同下级法院的观点,即奥拉博纳的所有主张均被《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第514(a)条所预先排除。 《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作为联邦法律,为私营部门绝大多数自愿设立的退休金和健康计划设定了最低法律标准。该法规定,凡涉及《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计划的州法律,无论现行或未来制定的,均应被联邦法律取代。当法院必须评估或解释计划条款以确定责任时,该主张即"涉及"《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计划。 最高法院、第一巡回上诉法院及其他联邦上诉法院均认定,当雇主被指控采取行动阻止雇员获取ERISA计划福利时,州法索赔即"涉及"ERISA计划。
鉴于本案中责任认定与损害赔偿均需审查《离职政策》,奥拉博纳提出的各项主张均"涉及"该政策,因而均被联邦法律所取代。尤其需要援引《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计划来确定以下事项:
- 奥拉博娜因桑坦德银行解雇她的理由而丧失福利资格;
- 奥拉博纳违反了行为准则;
- 如果奥拉博娜的解雇是因全国性裁员而非因故解雇,她本可获得相关福利。
法院进一步认定,奥拉博纳寻求损害赔偿的主张亦因《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的民事执行条款而被单独预先排除。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奥拉博纳关于其未能用尽《离职政策》规定救济措施系因桑坦德银行虚假陈述所致的主张,归类为"企图……规避《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并驳回其试图逃避该法"专属诉因"的尝试。奥拉博娜寻求超出该法规范围的救济(包括惩罚性赔偿)并未挽救其主张。相反,法院解释称,惩罚性赔偿问题反而支持了优先权的认定,以实现国会将《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民事执行机制作为此类主张唯一救济途径的立法意图。
该裁决提醒雇主应审查其雇主赞助福利计划是否符合联邦法律,并在判断特定雇佣终止是否属于触发遣散费的裁员时,需警惕《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的相关考量。鉴于《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法律框架的复杂性,建议雇主就此类事项咨询法律顾问以获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