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尽管2020年3月似乎已是遥远的记忆,但全国各地的法院仍在忙于审理与新冠疫情相关的案件。近期联邦陪审团在麦考密克诉芝加哥交通局案中作出的裁决案的陪审团裁决 一案的陪审团裁决提醒我们:雇主必须持续关注疫苗接种要求及豁免流程——否则将面临高昂的诉讼风险。
2025年8月29日,陪审团裁定芝加哥公共交通管理局(CTA)违反《民权法案》第七章,判令向前雇员凯文·麦考密克赔偿42.5万美元。 2022年4月,麦考密克因拒绝接种新冠疫苗遭CTA解雇,其以天主教信仰为由提出异议。麦考密克声明,由于反对堕胎且认为疫苗由堕胎胎儿细胞制成并经其测试,故无法接种。他还对疫苗安全性表示担忧,包括可能引发癌症或心脏问题的风险。 CTA驳回其豁免申请,称其宗教信仰缺乏真诚性。麦考密克遭解雇后依据《民权法案第七章》及《伊利诺伊州宗教自由恢复法案》提起诉讼。后者诉求因法院认定"疫情高峰期强制员工接种新冠疫苗符合政府重大公共利益"而被驳回。
在庭审中,CTA的律师辩称,驳回麦考密克豁免申请的决策者甚至不知道他是天主教徒,在评估其申请时主要关注其医疗和安全顾虑。麦考密克还作证称,他曾服用其他药物时并未研究这些药物是否使用胎儿细胞系研发而成。
相比之下,麦考密克的律师辩称,CTA未能充分阐明其对疫苗豁免申请者的要求,最终迫使麦考密克在工作与信仰之间做出选择。他主张,麦考密克对接种疫苗持有的非宗教性顾虑本不应成为考量因素。2
陪审团支持麦考密克的立场,认定芝加哥交通局非法拒绝为其提供必要便利措施,此举违反了《民权法案》第七章的规定。
CTA诉讼案并非孤例,此类指控因拒绝接种新冠疫苗及其他疾病疫苗而遭受歧视的诉讼已有数百起。陪审团在麦考密克案中的裁决提醒雇主注意:《民权法案第七章》要求雇主必须尊重员工的宗教信仰,除非此举会造成过度的困难。
正如我们向读者所解释的,最高法院在2023年6月的格罗夫诉德乔伊案中提高了雇主适用的"过度困难"标准,裁定雇主现需证明给予宗教豁免将导致其承担"显著增加的成本",而此前标准仅要求雇主证明增加的成本超过"微不足道"的程度。
要求接种疫苗的雇主应审查其疫苗豁免程序,确保建立明确的流程来评估豁免申请并妥善记录评估结果。
[1]案号:1:23-cv-01998(伊利诺伊北区联邦地区法院,2023年)
[2]第七巡回法院近期在帕萨雷拉诉阿斯皮鲁斯公司案(108F.4th 1005 (7th Cir. 2024))中审议了该论点,并决定重启两起指控医疗系统歧视拒绝接种新冠疫苗医护人员的诉讼。第七巡回法院指出,当员工的请求至少部分基于宗教信仰或实践的某些方面时,即构成寻求宗教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