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关税制度的演变——尤其是在《贸易法》第201条和第301条框架下——项目发起方和融资方应定期思考如何分配和缓解关税相关风险的策略。 随着中美贸易紧张局势近期显著升级,该问题的紧迫性已大幅加剧。2025年10月10日,特朗普总统宣布将针对中国稀土出口新限制措施,自2025年11月1日起对华进口商品加征100%关税。 该公告引发全球市场抛售潮,并加剧了对可再生能源领域供应链中断的担忧——新增关税将对太阳能、储能电池及风电设备成本造成尤为显著的冲击。中国随即采取反制措施,包括新增港口费及对外国企业实施制裁,使贸易格局更为复杂。鉴于此,本文 本文概述了项目发起方与融资方可采用的多种关税风险管理策略,涵盖合同架构设计、财务模型构建、融资方案设计及战略规划等维度。
致赞助商:
项目文件中的关税风险分担条款
项目发起方可在工程采购施工(EPC)、供货及运营维护协议中嵌入电价相关条款。理想情况下,为保护自身(进而保护贷款方)免受成本波动影响,发起方应争取签订固定价格合同,并将尽可能多的电价风险转移给供应商或EPC承包商。但在当前电价环境下,采取平衡策略往往更具商业可行性。 例如,一方可承担不超过特定阈值(以绝对金额或百分比计)的电价风险,超出部分则由另一方分担。当电价涨幅突破第二阈值时,任一方或双方均可行使终止权。 部分项目发起方还成功与购电方协商达成有限电价风险分担机制。典型架构包括:当成本超出约定阈值时,发起方自动享有合同价格上调权;超出该阈值的部分需与购电方共同批准。此外,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当项目缺乏经济可行性时,发起方有时可行使提前终止权(通常附带终止费)。
最大化其他激励措施
鉴于关税的波动性和潜在上涨风险,项目发起方应最大限度利用政府激励措施、税收抵免和补贴来抵消关税相关成本。密切关注政策动态至关重要。 通过国内采购组件或投资本土制造,发起方可规避关税,并减轻税收抵免制度下"受关注外国实体"规则带来的合规负担。探索替代技术或当前未受关税影响的可再生解决方案,亦可能获得更优关税待遇,并解锁不受《一项宏伟法案》影响的税收抵免资格。欲了解《一项宏伟法案》及最新指导意见,请参阅 此处 及 此处。
战略伙伴关系与供应链多元化
赞助商可通过与多国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降低对受关税影响国家的依赖性。与全球可再生能源企业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可增强议价能力。与行业组织协作并利用倡导渠道,亦有助于推动监管政策明确化、稳定化,并争取可再生能源组件的关税豁免。
融资结构与保险保障
发起方还可考虑采用夹层融资或混合债务工具,在关税引发的成本波动中保持灵活性——当价格更具优势时,这些工具能为发起方提供流动性以快速作出采购决策。项目再融资策略同样有助于适应关税环境变化。此外,专项关税或政治风险保险可保护项目免受突发性关税实施或升级的影响。 此类保险产品通常由多边机构、出口信贷机构或私营保险商提供,可设计为保障被保险项目或投资组合免受东道国或外国政府实施的意外关税、现行关税上调或其他贸易限制措施造成的财务损失。对于涉及跨境供应链、进口设备或受国际商品流动影响的原材料的项目,此类保障至关重要。
融资方:
从融资角度而言,现行保障措施通常包含赔偿豁免条款,该条款将贷款人偿付优先于发起人义务,确保赔偿责任在现金流分配中位于债务偿付之后。融资方还可能:
- 增加额外的截止日期缓冲期。
- 要求提供关于反倾销/反补贴及关税风险的赞助商认证。
- 要求设立特定关税应急储备或担保,以覆盖与关税相关的成本增加。
- 评估赞助商的信用状况(例如财务披露、最低流动性要求)。
- 考虑要求提供股权出资协议或担保保证。
- 在财务模型中要求关税应急方案和/或特殊保险覆盖。
最终,融资方应根据相关发起方在其项目合同中针对关税风险所能获得的缓冲措施类型作出相应调整。
随着全球贸易格局持续演变,关税风险暴露将成为项目开发与融资中的关键考量因素。通过主动嵌入风险分担机制、善用政策激励措施,并使金融架构与不断变化的监管现实保持同步,项目发起方与融资方均能更好地应对不确定性并保障项目可行性。采取审慎协作的关税风险管理策略,不仅能增强单个项目的韧性,更能提升整个可再生能源生态系统的抗风险能力。
福莱律师事务所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业务组将继续密切关注相关进展,随时为客户提供支持,协助部署相关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