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虚假索赔法》诉讼中,临床实验室常成为靶心。但第一巡回上诉法院在 "美国诉Omni Healthcare公司案" 中的裁决发出有力警示:遵循合理的医师医嘱可构成强有力的抗辩理由。
背景介绍
在此案中,一家被法院称为"反欺诈举报人"的医师组织(Omni Healthcare)指控某实验室(MD Labs)及其他被告,在医疗上本无需采用昂贵的聚合酶链式反应(PCR)尿路感染检测,却仍以此收费,而非采用更经济的传统培养法(BUC检测)。 Omni诉讼的核心主张在于:MD Labs明知故犯地将利润置于合规之上。
2017年至2019年间,Omni向MD实验室提交了近600份尿路感染检测申请单及样本。 MD实验室并不知情的是,Omni的所有者(Deligdish医生)指示医疗助理仅向MD实验室订购更 复杂且昂贵的PCR尿路感染检测——即使医生要求的是BUC检测。Deligdish医生本人坦言,此举部分是为了"为针对MD实验室的医保欺诈案增添证据"。 MD实验室按Omni的订单提供了PCR检测,因为这是客户指定的检测项目。(在证据开示阶段,MD实验室承认其认为PCR检测更优越,是检测尿路感染的医疗必需且有效方法;但仍按订单执行了检测。) 随后,Omni却反过来依据《反欺诈法》以欺诈罪起诉MD实验室,声称PCR检测价格昂贵却未带来额外医疗效益,因此属于非必要检测,而MD实验室遵照其指令操作的行为构成向医保提交虚假索赔。
地区法院并不认同这一观点。 地方法院基于"故意"或"知情"原则,批准了MD实验室的即决判决动议。《反欺诈法》的故意标准并非关注"客观"人士的可能想法,而是聚焦于被告提交索赔时实际持有的信念。MD实验室辩称其确信Omni公司所订购检测具有医疗必要性,且遵循了医嘱——该公司无理由怀疑这些医嘱存在除检测尿路感染外的其他目的。
地区法院认定MD实验室不存在主观故意的欺诈行为:该实验室不仅真诚认为PCR检测优于尿液培养检测用于诊断尿路感染,且Omni的临床医生明确要求进行PCR检测。Omni未能提供任何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MD实验室实际知晓检测并非必要,因此不存在实质性争议需进入审判程序。 地方法院就此主观故意问题支持MD实验室的即决判决请求,Omni公司提起上诉。第一巡回上诉法院维持原判,认定Omni未能充分证明MD实验室明知故犯地提交虚假索赔。
第一巡回上诉法院的“诊断”
第一巡回法院的裁决要点如下:实验室既不也无法治疗患者或判定医疗必要性,且在没有证据表明医嘱不合理的情况下,实验室无需质疑医嘱的合理性以避免提交虚假索赔。
Omni公司主张MD实验室"明知PCR尿路感染检测存在医疗非必要性风险却置之不理",而MD实验室辩称其并无主动判定医疗必要性的义务,确保检测具有医疗必要性的责任应由下单医师承担。第一巡回上诉法院对此表示认同。根据美国诉Groat案(296 F. Supp. 3d 155, 158 (D.D.C. 2017))的判决,第一巡回法院采纳了该立场。 Groat诉波士顿心脏诊断公司案(296 F. Supp. 3d 155, 158 (D.D.C. 2017))的判例,第一巡回法院采纳了该观点:"实验室既不能也不必判定医疗必要性,而是有权依赖下单医师的判定——即向医保报销的实验室检测具有医疗必要性。"
法院指出Omni立场可能引发的危险后果:"若实验室开始质疑医生的医嘱,为复核医生工作而延误治疗(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甚至为规避医疗事故责任而提供与医生医嘱不同的低价治疗方案,后果将不堪设想。" 法院补充道,要求实验室为医生的专业决策承担责任并非"自然、常规或合理"。 ......
重要的是,该裁决并未认定实验室可免于《反欺诈法》责任;它们仍负有法律义务确保不为非医疗必需的检测提交索赔。通常情况下,只要实验室认为检测确属合理,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医嘱即可作为医疗必要性的有力证据。 第一巡回法院在此维持了地区法院的裁决:Omni公司提交的证据均未能说明为何MD实验室无法依据其患者的PCR检测医嘱,证明该检测在《虚假索赔法》意义上具有医疗必要性。
本案再次印证了既往判例:在针对实验室的《反欺诈法》诉讼中,医生的处方单是医疗必要性的有力证据。举报人若想证明欺诈意图并代表政府胜诉,仅凭推测或笼统指导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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