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6年的到来,各司法管辖区围绕大麻的法律框架持续演变,这些变化将直接或间接影响雇主。最显著的进展是 持续讨论的联邦层面可能重新调整《管制物质法案》,该调整可能于今年或近期实施。尽管 尽管许多州 已实施医用及/或成人娱乐用大麻法规,但联邦层面的分类调整可能重塑合规格局。以下是人力资源主管与雇主需重点关注的要点。
在联邦层面,大麻目前被《受控物质法》列为第一类物质,该分类专用于无公认医疗用途且具有高度滥用潜力的药物(如海洛因、LSD和摇头丸)。尽管 特朗普总统于2025年12月签署行政令要求重新分类,但正式的重新分类程序尚未完成。重新分类——即把大麻移至第三类——将正式承认其医疗用途,可能减轻某些刑事处罚,并为更多治疗应用研究打开大门。但这不会使大麻合法化,从而影响雇主的无毒品工作场所政策。 雇主仍可禁止员工在岗使用大麻、在受药物影响状态下工作,并维持无毒品工作场所计划,尤其在安全敏感行业。 相关地,美国交通部(DOT)针对特定员工(如驾驶员、飞行员)的禁用规定预计将不受重新分类影响而持续生效。但重新分类可能引发更多使用医用大麻的员工提出合理便利请求。不过,由于与工作场所安全义务存在持续冲突,大麻使用(即使出于医疗目的)仍可能不受联邦法律强制便利要求的保护。
在州层面,加强员工保护的趋势仍在延续。越来越多的州正在纳入法定保护条款,禁止因员工合法的非工作时间大麻使用而实施歧视。包括加利福尼亚州、纽约州、康涅狄格州在内的多个州明令禁止仅因大麻检测呈阳性就采取不利雇佣措施(除非在工作时间内能证明员工工作能力受损)。其他州和辖区,如纽约州和内华达州,则直接禁止将大麻检测作为雇佣条件,仅允许有限例外。 跨辖区经营的雇主必须将政策与最严格的州法规保持一致,以避免合规漏洞。在判定员工精神状态受损方面,各州持续完善雇主认定标准。内华达州和明尼苏达州等地的法律强调可观察到的精神状态受损迹象,将认定责任从单纯的化学检测转向行为与分析指标的综合评估。伊利诺伊州等州甚至在法规中明确列出雇主可用于支持认定精神状态受损的潜在可观察迹象清单。
最终,联邦政府对大麻的重新分类并不会消除雇主的责任或工作场所的安全隐患,但可能重塑员工的期望值及合理便利请求。雇主应将2026年视为巩固灵活合规政策的契机,对管理者进行不断演变的失能标准培训(包括潜在的失能检测方法),并协调多司法管辖区的实践规范。通过保持前瞻性,人力资源团队既能驾驭不断变化的法规环境,又能保障生产力、安全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