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数据中心市场正以超高速(双关语)发展。数据中心开发商、超大规模云服务商及其他相关方正争分夺秒地抢购土地、确保电力供应,并力求尽快交付运力。我们认为这些交易堪称“加了兴奋剂”的房地产交易。
这是本系列的第一篇文章,我们将从房地产法律的角度探讨数据中心开发,重点关注开发方的考量因素。在本系列后续文章中,我们将探讨用地控制与尽职调查(本文)、租户租赁结构(以及将各项要素有机结合的、对开发商提出的运营承诺),并深入探讨电力供应、施工合同及交付要求。
典型交易结构
大多数独立开发商的交易结构是:开发商通过特殊目的实体(SPE)收购土地,为收购和建设提供融资,并通过长期租赁协议将设施出租给一家或多家超大规模企业。SPE结构具有双重优势。首先,对开发商而言,SPE结构能够隔离责任、支持贷款方的抵押品组合,并确保资产在未来的出售或重组中保持清白。 其次,超大规模云服务商通常要求开发商拥有该物业的完全所有权(而非仅持有该物业的地面租赁权益),因为若在主地面租赁合同下开发商发生违约,而与完全所有权人之间又未签订严密的权利承认/追随协议,则额外的租赁层将使超大规模云服务商的项目面临风险。
租赁协议及其融资可行性是贷款机构进行信贷审批的关键依据。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开发商同时提供管理服务或运营安排,租户通常会要求这些义务背后有具备良好信用资质的担保人。一家没有实质资产负债表的特殊目的实体(SPE)无法为服务承诺提供担保。
应享权益
目前,审批许可已成为数据中心建设中风险和延误的主要来源。 各地政府正争相对这些耗费巨量电力和水资源的设施进行监管,但结果却难以预测。俄克拉荷马市便是典型案例:2026年4月21日,俄克拉荷马市议会通过了一项紧急禁令,暂停受理新的数据中心开发申请。理论上,此类迅速行动可能发生在任何地方。请谨记那句老话:“时间会杀死交易”。因此,审批许可状况应作为尽职调查的首要关注事项。
输电接入与变电站可行性
正如行业资深人士所知,新入行者也很快会发现,电力供应是另一个关键问题。 一个开发项目可能需要100至500多兆瓦的电力,而并非每个选址都能立即获得相应的基础设施支持。因此,必须尽早与相关电力公司开展可行性研究,以了解可用容量、并网排队顺序,以及任何必要变电站工程的成本和时间表。能否为项目选址提供已签约且可交付的电力,很可能将成为签订租赁合同和完成建设融资的先决条件。
地役权、基础设施及水权
为项目场地接通水电几乎总是需要获得场外地役权,例如输电线路、配电通道、供水主管道延伸段以及光纤线路。这些地役权必须是永久性的,并经过妥善登记和架构设计,以确保在贷款方可能进行的任何抵押品赎回权行使中依然有效。获取跨越第三方地块的公用事业地役权往往进展缓慢,特别是在存在竞争性开发利益的情况下。 通常,开发商会选择靠近现有变电站的地块,以降低无法获得多项必要第三方地役权的风险。
此外,大型超大规模设施(尤其是依赖蒸发冷却的设施)每天可能消耗数百万加仑的水,因此,除电力供应外,水资源的可用性、许可供水量以及冷却策略也成为尽职调查的关键事项。重要的是,在美国大多数西部州,水权属于独立权益,通常 与土地分开取得,并在买卖期间成为谈判的关键议题。在拥有市政供水系统的市场中,需尽早确认公用事业公司能否满足大型园区的供水需求。
产权及地籍问题
与其他未开发土地的开发交易相比,大型数据中心选址的产权调查和尽职调查往往会受到格外严格的审查。
在产权方面,开发商应警惕那些限制可建面积的现有地役权、可能禁止数据中心或辅助用途的用途限制或地契契约,以及任何将矿产、水资源或地下权利排除在外的先前转让。必须妥善处理这些排除条款,以免其干扰未来开发或运营;若未予解决,可能会导致项目无法获得融资。 此外,在普通开发项目中仅属轻微干扰的管道地役权或地表限制,在数据中心园区项目中却可能成为交易的致命障碍。在实行ALTA产权保险的州,贷款机构将要求产权保险附加条款涵盖此类风险,这意味着这些问题必须在土地交割前得到解决。
在测绘方面,对大型校园进行测绘可能会发现边界问题、侵占情况或地块缺口,这些问题必须在交易完成前予以解决。开发商或超大规模企业从多个卖方处收购土地时,应密切关注地块是否实际相连,以及任何未收购的地块条带或道路通行权是否会影响场地规划或导致产权瑕疵。
道路通达性与基础设施
数据中心建设需要运输重型设备(例如发电机、变压器、开关设备、制冷机组),因此道路网络必须具备相应的承载能力。鉴于数据中心开发在农村地区十分普遍,开发商和超大规模云服务提供商需要确认现有道路能否满足重型运输需求,并确定作为项目审批或许可条件所需的任何道路改善措施或交通研究。 这可能意味着开发商或超大规模云服务提供商需要与地方政府协商通行地役权或道路改善协议。
融资可行性:贷款方真正关注的是什么
开发商或许愿意在某些产权问题尚未解决或电力供应承诺尚未完全落实的情况下完成交易,但贷款方绝不会接受。建筑贷款方要求产权清晰且可投保。电力和供水承诺必须以贷款方可核保的形式提供文件,这通常意味着仅凭公用事业供应商的意向书是不够的。 此外,租赁结构——特别是租户的终止权、与电力供应挂钩的租金减免条款,以及共同租户条款——都将被仔细审查,以评估其对债务偿付覆盖率的影响。那些从签订地块合同起就考虑融资可行性的开发商,其融资进程往往比未提前考虑的开发商顺利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