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托马斯(汤姆)·霍夫曼曾是福里·拉德纳律师事务所(Foley & Lardner LLP)的合伙人及商业律师。他隶属于该所的金融业务组以及能源与基础设施业务组。汤姆与福里律师事务所的金融团队曾代表美国可再生能源行业中超过半数的长期主要贷款机构。汤姆的执业领域主要集中于能源行业的融资交易、项目开发投资以及项目组合收购。
汤姆经常代表贷款方、开发商和投资者参与项目开发与融资,涵盖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以及天然气和热电联产项目。 汤姆还曾代表电力公司参与各类交易,并为电力资产的私营买方和卖方提供法律服务。他在可再生能源项目融资领域开创了许多前沿机制,包括太阳能建设贷款、设备贷款、高级开发贷款,以及投资组合控股公司收购贷款和定期贷款中的“单一档次”融资结构。
代表性经验
- 曾代表十余家贷款机构处理太阳能/储能组合贷款业务,涉及1亿美元至3.5亿美元规模的建设期及长期债务融资。他还曾代表借款方办理太阳能组合收购贷款及长期贷款业务,单个组合项目数量最高达80个。
- 在汤姆的领导下,福莱律师事务所以创建高效的尽职调查程序和"筛选"机制而著称,这些机制既满足贷款人的需求,又使借款人能够避免过度重复、冗余的尽职调查。
- 曾领导贷款方法律团队完成多项公用事业规模融资项目,近期业务遍及北卡罗来纳州、伊利诺伊州、加利福尼亚州、得克萨斯州及亚利桑那州等不同州份。福里律师事务所团队以善于早期发现问题著称,从而避免后期交易障碍阻碍项目完成。
- 近期就数笔不同控股公司开发贷款的结构提供咨询,涉及组织架构图中不同区域的借款人。
- 主导并参与了可再生能源金融市场中绝大多数单一贷款融资项目,包括纯建设期融资、建设期至长期融资以及创新型接盘融资安排。
- 代表多家贷款机构与税务股权联合组织进行谈判,助力塑造来自高层级投资者的信贷支持市场。
奖项与荣誉
- 获 《 钱伯斯 美国》 评选为 美国商业领域顶尖律师, 专业 领域为 项目:可再生能源与替代能源(2012-2024年)
- 《法律500强》(2012-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