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弗里·J·琼斯是富乐律师事务所(Foley & Lardner LLP)的退休合伙人。他曾任职于该所税务、金融与金融机构、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交易与证券业务部门,同时也是食品与能源行业团队的成员。
杰夫专注于一般公司事务与税务领域,尤其擅长投资税务、S型公司、合伙企业及有限责任公司税务事务,并在中小型企业并购谈判与架构设计方面拥有丰富经验。作为福里律师事务所可再生能源业务部的核心成员,他长期为客户就风能、太阳能及生物质能项目涉及的第45条与第48条税收抵免融资方案的架构设计及所得税问题提供专业建议。 此外,他还积极为客户就境内外对冲基金、投资合伙企业及私募股权基金的设立与运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奖项与荣誉
- 获评AV卓越®评级,同行评审评级,Martindale-Hubbell®同行评审评级™
所属关系
-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及威斯康星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前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