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A·琼斯(Stephen A. Jones)是福里·拉德纳律师事务所(Foley & Lardner LLP)达拉斯办事处的高级顾问,主要代表债务人、贷款人、债权人、发起人、投资者、受托人、资产购买方及其他相关方处理复杂的重组、困境交易及相关商业纠纷。 他的执业领域涵盖第11章破产案件、破产及确认后诉讼、州法院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指定的接管程序、庭外重组,以及各行业的困境企业并购,在指导第363条资产出售、基于重组计划的资产处置、清算和业务终止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斯蒂芬处理的案件处于法庭与谈判桌的交汇点,将诉讼经验与交易执行能力相结合。他为资本结构各层级的客户提供法律建议,服务对象既包括债务人/公司方,也涵盖债权人/贷款人/赞助方/投资者/资产购买方,这使他能够从战略和法律动态的综合视角,深入把握影响重组结果的关键因素。
斯蒂芬以全班第一名的成绩、最高荣誉(summa cum laude)从德克萨斯理工大学法学院毕业。法学院毕业后,他曾担任德克萨斯州最高法院埃娃·古兹曼大法官的司法助理。
所属关系
- 德克萨斯州律师协会会员
- 美国破产协会会员
- 美国律师协会会员
- 达拉斯律师协会会员
- 达拉斯青年律师协会会员
- 达拉斯/沃斯堡青年破产律师协会会员
演讲与出版物
- 数据泄露、比特币与区块链技术:应对数据安全危机的现代方法,《德克萨斯理工大学法律评论》,2018年夏季刊
- 《云法案》对国际隐私法的巨大影响,《电子商务时报》,2018年6月7日
- “当债权人未就处置性出售发出通知时,用于推翻可反驳规则的相关证据”,《美国银行律师》,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