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乔丹是富乐律师事务所诉讼部的合伙人。他常驻盐湖城办公室,并担任该所商业诉讼业务组成员。大卫曾代理企业及个人处理各类民事案件,包括复杂商业诉讼、反垄断案件、知识产权案件、采矿案件、证券案件、政府调查及其他商业纠纷。
大卫曾任犹他州联邦地区检察官,并担任美国司法部长顾问委员会副主席。
奖项与荣誉
- 被《 最佳律师》®评为行政/监管法领域年度律师(盐湖城,2014、2016及2019年);证券法诉讼领域年度律师(盐湖城,2015年);反垄断法诉讼领域年度律师(盐湖城,2013年)。
- 入选 《美国最佳律师》®(现涵盖领域:行政/监管法、商业诉讼、反垄断诉讼、环境诉讼、知识产权诉讼、证券诉讼)(2005–2007年、2009–2022年)
- 山地州上市 超级律师®(2007–2012, 2016–2021)
- 入选《Chambers USA》评选的“美国商业领域顶尖律师”(犹他州) Chambers USA (现为:诉讼:一般商业)(2004–2012年,2017–2025年)
- 入选犹他州商业法律精英榜(民事诉讼领域),自2011年起持续上榜
- AV卓越同行评审评级 马丁代尔-哈贝尔®
- 犹他州律师协会诉讼分会主席(1996–1997)
- 苏格兰律师学院二院院长(1986–2010)
社区参与
- 司法绩效评估委员会(2015年至今)
- 犹他州高等教育系统董事会主席(2010–2012)
- 犹他州教育委员会委员(1997–2010)
- 犹他州自然历史博物馆董事会成员(1999–2002)
- 盐湖城奥组委道德委员会(1998–2002)
- 立法少年司法工作组(1996–2000)
- 南犹他大学董事会主席(1989–1991年,1993–1997年)
- 犹他州药物滥用与反暴力协调委员会主席(1994–1996)
- 美国司法部长顾问委员会(1992–1993)
- 州长外国直接投资特别工作组(199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