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泰西·奥本豪斯拥有近四十年的上诉律师从业经验。他深知成功的上诉需要与审判律师密切协作,对审判记录进行细致审查,并对潜在法律问题进行审慎分析,从而为上诉法官构建清晰的案件框架。
他在各类商业及公司诉讼案件的上诉事务中均有涉足,尤其在合同法、商业侵权、破产法、石油天然气行业及商业交易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
斯泰西在德克萨斯州所有上诉法院、其他各州的上诉法院以及全美各地的美国上诉法院处理上诉案件。
他还定期与诉讼律师就案件准备事宜进行磋商——分析诉因与抗辩理由、修改诉状、修订拟议命令、起草陪审团指控建议、准备审前命令、参与陪审团指控会议辩论、起草判决后动议——并紧急处理强制令请愿书。
他在就判决的执行或强制执行提供法律意见,以及处理上诉期间的暂缓执行事宜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自1990年以来,他一直担任美国作曲家、作家和出版商协会(ASCAP)在德克萨斯州联邦法院的本地诉讼律师。
代表性经验
- 佩里住宅诉卡尔案,258 S.W.3d 580(德克萨斯州,2008年)。该开创性判例确立了诉讼行为可构成仲裁放弃的法则。
- Hall CA-NV有限责任公司诉Radovan案,案号05-19-01412-CV,2022 WL 1657246(德克萨斯州上诉法院——达拉斯,2022年5月25日)。撤销原判(驳回诉讼请求),就票据及担保事项作出有利于本方当事人的判决。
- ETC州内采购公司诉JSW钢铁(美国)公司案,62 S.W.3d 168(德克萨斯州上诉法院——休斯顿[第14区]2021年)。依据《统一商法典》认定,客户条款通过电子邮件要约与承诺程序被采纳为合同条款。
- 维卡斯WSP诉经济泥浆产品公司案,23 F.4th442(第五巡回上诉法院2022年)。推翻了针对客户作出的4000万美元即决判决。
- Geomet Recycling有限责任公司案,578 S.W.3d 82(德克萨斯州,2019年)。针对上诉法院获取强制令以撤销其解除中止令的裁定。
奖项与荣誉
- 美国最佳律师——上诉业务(2020-2023年)
- 德克萨斯超级律师(汤森路透旗下业务),刊载于《德克萨斯超级律师杂志》——上诉类(2003-2010年)
- Martindale-Hubbell® 同行评审评级 ™ 系统 – AV卓越® 5.0(满分5分)同行评审评级
所属关系
- 德克萨斯州法律专业委员会认证,民事上诉法专业(1992年至今)
- 德克萨斯州律师协会上诉部门成员
社区参与
- 南方贫困法律中心终身会员
- ACU图书馆之友终身会员
演讲与出版物
- 作者,《中间上诉》,德克萨斯州律师协会,第四十届年度高级民事审判研讨会(2017年7月、8月、10月)
- 演讲人,“第28届年度高级民事上诉实务课程:民事上诉实务101:应对上诉人”,德克萨斯州律师协会(2014年9月)
- 作者,《如何起草民事陪审团指控?》达拉斯律师协会判例摘要(2014年3月)
- 演讲人。《第27届高级民事上诉实务课程:避免在德克萨斯州上诉法院放弃提交法律意见书》,德克萨斯州律师协会(2013年9月)
- 演讲人,《德克萨斯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二届州与联邦上诉年度会议:德克萨斯上诉法院可改进的十项措施(根据上诉律师协会意见)》,(2012年6月)
- 作者,《司法固有权力与上诉审查原则》,载《上诉律师》第22卷第4期,第368-381页(2010年夏季刊)
- 作者,《关于应对德克萨斯州民事诉讼中推定发现规则的若干实用建议》,载《上诉律师》第16卷第4期,第5-9页(2004年春季刊)
- 作者,《未尽未了:德克萨斯州法院的上诉指令》,载《上诉辩护人》第15卷第4期,第4-11页(2003年冬季刊)
- 演讲人,《德克萨斯大学法学院第十三届州与联邦上诉年度会议:德克萨斯州与联邦民事诉讼程序中的推定事实认定》(2003年6月)
- 合著者,《德克萨斯大学法学院第十一届州与联邦上诉年度会议:德克萨斯州最高法院数据透视——统计调查》(2001年5月)
- 作者,《通往巴士拉的公路与追击伦理》,《军事评论》第51-57期第2号(2000年3-4月)
语言
- 法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