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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利福尼亚州第65号提案

环境英雄形象。

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指出,《1986年安全饮用水与有毒物质执法法案》(即第65号提案)旨在保护本州饮用水源免受致癌或致生殖缺陷化学物质的污染。 该法案要求企业在加州销售的产品若可能使消费者接触到加州政府认定的800余种致癌或生殖危害物质中的任何一种,必须提供"警告"标识。未履行此义务者,每项违规行为每日最高可处以2,500美元罚款。

加州第65号提案的修订使得确保符合警示要求变得更为细致和复杂。

我们可为您提供全面的65号提案相关服务,涵盖从法规合规到索赔抗辩及新清单应对等各个环节。福里律师事务所的65号提案服务涉及食品饮料、环保、汽车、零售、电信及制造业等多领域。

代表性65号提案经验

  • 根据《第65号提案》回应并处理60天通知函
  • 关于2018年8月生效的《第65号提案》修订版的合规建议
  • 关于2024年12月生效的《第65号提案》警示标识"安全港"法规修订的合规建议
  • 因家用垃圾处理器内部线路含微量铅而提出的未履行警示义务索赔
  • 针对家用电器制造商的排放与布线警示建议
  • 作为合规顾问,为蜡烛、手动工具、玩具、电池以及家用、消费品和船用产品的各类制造商和分销商提供法律代理服务。
  • 鲑鱼渔业及生产商案例评估
  • 为多个行业领域提供索赔辩护服务,包括沥青铺路承包商、服装制造商及全国性折扣零售商。
  • 识别消费者、员工及环境可能接触致癌物和致突变物的风险
  • 警示策略的制定、安全使用判定及供应商认证
  • 因净水器中微量砷含量引发的未履行警示义务索赔
  • 成功解决并驳回涉及柴油尾气的65号提案索赔
  • 就消费品中危险物质适用的联邦及州标签要求,为某领先汽车制造商提供法律咨询,包括《联邦危险物质法》、《消费品安全法》、《统一包装与标签条例》及《第65号提案》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