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C第337条款调查程序
数十年来,福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始终将诉讼、知识产权及国际贸易领域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相结合,成功代理申诉方与被诉方在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案件。对于拥有美国知识产权且具备可保护性国内产业的企业而言,ITC是节奏快、风险高的关键诉讼平台。
第337条的适用范围广泛,赋予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受理并裁决企业针对进口产品不公平行为所提申诉的权限。多数第337条案件涉及专利、商业秘密、商标及版权侵权指控。但该法规亦广泛涵盖非知识产权类违规行为,ITC曾审理过涉及不公平行为、反垄断违规及《兰汉姆法》主张等各类案件。 该机构的审理程序与地区法院存在显著差异,其特点在于审理速度快且可提供多种救济措施。成功申诉方可获得禁止令,禁止进口被认定违反第337条规定的商品;同时可获得停止令,要求停止涉及违规商品的不正当行为——该禁令适用于禁止令颁布前已进口的违规商品。
富乐律师凭借卓越的诉讼与庭审经验、广泛而深厚的技术知识,以及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实质性规则和程序的长期熟悉,为申诉方和被诉方制定并实施成功的应对策略。这些策略通常是大型复杂全球性争议的核心组成部分。富乐律师事务所凭借其独特的庭审与技术经验相结合的优势,为客户在ITC诉讼中赢得竞争优势。
体验
- 特定交互式健身产品,包括固定式健身自行车、跑步机、椭圆机、划船机及其零部件,调查 编号:337-TA-1310
- 特定电子健身系统、固定自行车及其部件以及包含该部件的产品,调查 编号:337-TA-1305
- 特定住宅场所安防监控与自动化控制面板,库存编号 :337-TA-1273
- 特定健身设备、其流媒体组件及包含该组件的系统,发明 号:337-TA-1265
- 特定UMTS和LTE蜂窝通信模块及包含该模块的产品,调查 编号:337-TA-1240
- 特定发光二极管产品、灯具及其组件,调查 编号:337-TA-1213
- 特定可穿戴监测设备、系统及其组件,调查 编号:337-TA-1190
- 特定多级燃油蒸气罐系统及其活性炭组件,调查 编号:337-TA-1140
- 特定氯化钾粉产品,库存 编号:337-TA-1013
- 特定半导体器件、半导体器件封装及包含该等器件的产品,调查 编号:337-TA-1010
- 特定计算或图形系统、其组件及包含该系统的车辆,发明 号:337-TA-984
- 特定集成电路及含有该集成电路的产品,调查 编号:337-TA-920
- 特定手持放大镜及含有该放大镜的产品,调查 编号:337-TA-901
- 特定用于光纤通信的光电器件、其组件及包含该组件的产品,发明号: 337-TA-860
2025年6月5日
荣誉与奖项
国际知识产权协会(IAM)在2025年度《IAM专利1000强:全球顶尖专利实务专家》评选中表彰富乐律师事务所律师及业务区域
福里尔·拉德纳律师事务所(Foley & Lardner LLP)共有十七位律师及五个业务辖区入选《IAM专利1000强:全球顶尖专利实务专家》2025年版榜单。
2025年4月2日
今日医疗保健法
GLP-1受体激动剂:药物诉讼概述与趋势
近期,用于治疗体重减轻和肥胖的GLP-1类药物因其效果提升和普及度上升,导致美国涉及该类药物的诉讼案件数量增加。
2025年3月25日
知识产权诉讼动态
许可承诺应如何影响国际贸易委员会禁令的可获得性?
根据《美国法典》第19编第337条规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对进口商品进入美国时的不公平行为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