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汽车领域及相关技术的变革速度,加之监管审查日益严格以及近期贸易和并购领域的动态发展,全球汽车行业在2019年可预见将面临若干风险与挑战。
福莱律师事务所汽车行业团队撰写了本报告,旨在探讨2019年及未来法律环境可能呈现的态势。报告内容涵盖:
- 管理汽车供应商的保修、召回及诉讼风险
- 理解美国反垄断执法
- 应对汽车行业面临的首要劳工与就业问题,涵盖移民政策、职场性骚扰以及州级与地方层面的政策动态。
- 针对国际法规的强硬执行作出回应
- 探索互联汽车与网络安全领域的认知边界
- 在墨西哥开展业务
- 为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持续实施的汽车安全法规做好企业准备
- 探讨自动驾驶技术初创企业与汽车供应商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
- 在利率上升、新关税出台、贸易争端加剧及监管要求日益严格的时代背景下,维持汽车行业的并购活动
- 在面临外贸风险、大宗商品成本上涨、利率攀升以及需调整产品线以适应消费者需求变化的背景下,确保关键零部件的供应稳定。
我们希望您能发现本报告内容实用且富有启发性。若您对报告内容或这些考量因素可能对贵公司业务产生的影响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您的富乐律师或右侧列出的任何撰稿人。
目录
- 汽车供应商的保修、召回与诉讼风险管理
- 2019年反垄断展望——执法环境趋于稳定
- 2019年需关注的劳动与就业问题
- 汽车企业应对国际法规强力执行的八项合规强化措施
- 我们现有的认知——2019年互联汽车与网络安全的探索之路
- 在墨西哥开展业务
- 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与机动车安全
- 自动驾驶技术初创企业与汽车制造商的知识产权考量
- 2019年汽车行业并购展望
- 风雨欲来:2019年汽车行业面临的重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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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供应商的保修、召回与诉讼风险管理
作者:马克·艾耶洛,合伙人;安德鲁·弗洛姆,高级顾问
尽管2019年整车召回活动总量可能低于往年,但近期低产量召回活动数量上升的趋势很可能持续,其中涉及电气系统部件的召回案例正日益增多。
未来几年,新技术和软件在汽车中的集成速度加快,也将为汽车供应商带来新的风险领域。随着责任焦点从人类驾驶员转向电气系统组件及其软件,管理保修和召回风险将成为这些组件供应商的关键任务。
提供先进控制系统、防撞系统、自适应巡航控制、车道保持辅助、车联网通信及"免手动"转向功能的电气系统组件与网络,正日益被集成到更多新车型中。随着这些组件、系统及网络在车辆中的复杂程度不断提升,缺陷发生的概率——以及相关的保修和召回成本——也随之增加。
由于原始设备制造商的采购订单及配套通用条款包含高度有利于制造商的条款,供应商保修条款的例外情况和限制条款难以协商。 保修风险管理应从合同签订阶段着手。合同文件需明确规定零部件或系统的设计与制造规范,并对任何不适用的保修条款(包括超出设计责任范围的保修)进行限制或免责处理。建议将客户拒绝的替代设计方案(如性能更优或更可靠的零部件/系统)记录在案。
汽车供应商应明确其在电气系统组件、系统及网络测试方面的责任,并厘清在组件、系统及整车层面的测试与验证责任边界。 当多个供应商为车辆提供各类硬件、软件组件及系统时,组件、软件和系统的设计与验证责任往往难以界定。这些系统组件出现故障时,责任划分及相关保修召回成本的管理尤为棘手。
若出现保修问题,供应商需迅速响应以查明根本原因,实施控制措施并设立清洁点。应制定分析经销商维修代码的根本原因的规程,这些代码可能涉及产品问题。同时必须建立处理保修索赔的规程,包括产品退货、检验以及确定故障根本原因。 供应商还必须明确产品的保修期限、保修起始时间及相关义务。
若索赔涉及多方主体,一级供应商应与原始设备制造商(OEM)紧密协作,及早识别并记录质量问题,同时迅速明确责任归属。若索赔涉及下游供应商,在可能引发诉讼的情况下,保修索赔通知、适用协议违约通知、根本原因记录及损害赔偿的书面证据至关重要。 这些步骤对于确保供应商能够履行其义务至关重要,包括证明一级供应商有权将二级供应商应承担的成本转嫁,或仅需承担召回总成本的特定比例。
汽车供应商还应确保建立内部安全审查程序,以应对供应商发现其零部件或系统存在安全缺陷并需向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报告的情况。当潜在缺陷可能涉及下级供应商提供的零部件时,供应商必须审查所有相关采购合同中关于召回、决策、报告、协作、设计责任及成本回收分配的条款。 供应商还应更新采购订单条款,确保其中包含针对下级供应商的适当合同保护措施。
若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启动缺陷调查,制造商很可能被要求提交涉及设计与工程文件的机密信息及测试数据。供应商应考虑此类文件的保密性,并要求制造商依据NHTSA规定申请对信息进行保密处理。 多数情况下,供应商需提供宣誓书作为佐证,依据《信息自由法》(FOIA)相关豁免条款阐明信息保密依据。
供应商应结合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过往针对类似零部件及情形的召回与调查记录,就该零部件或整车是否存在《公路安全法》及NHTSA法规所指的安全缺陷形成自身立场。同时,供应商还需持续关注新的召回与调查动态,包括可能影响供应商或其产品的整车制造商申报材料及监管进展,例如新安全标准提案或现有标准修订方案。
汽车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还可采取其他简单措施以降低诉讼风险。例如,企业应确认合同中的具体签约主体。需审查签约方的诉讼记录、信用历史及行业声誉。 企业还需确保书面合同准确界定所有相关前期协议、协商权利及义务。若合同涉及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当事人,应考虑加入管辖地选择条款或仲裁条款。此外,对于长期协议,供应商应确认合同已明确处理提前终止的风险。
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应确保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合同遵守情况,并确保相关合同文件及沟通记录在需要时可随时调取。若发生争议,应详细记录相关重要对话或会议内容,并将确认邮件发送给对方。 若争议升级为索赔,应指定联络人作为索赔负责人,并对索赔事项进行早期评估。公司还需确保收集所有与损失相关的文件,包括记录处理争议所耗费的全部成本及时间。虽然上述措施无法完全消除诉讼风险,但能降低诉讼发生概率,并在诉讼不可避免时为公司争取更有利的局面。
管理因铝和钢铁关税引发的供应链纠纷
贸易问题和关税很可能成为汽车供应商和制造商在2019年及以后需要重点应对的课题。2018年3月1日,根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19 U.S.C. § 1862),美国对进口钢铁征收25%关税,对进口铝材征收10%关税。 由于汽车供应商通常依据长期固定价格协议采购原材料并向整车制造商供应零部件及总成,若供应商未在合同中设置应对原材料、零部件或总成成本变动的相应条款,其将难以将关税引发的生产成本上涨转嫁给客户。
这些供应商需要确保审查其合同关系,以确定能否将原材料成本上涨
和/或关税增加转嫁给客户。应重新审视不可抗力条款及《统一商法典》(UCC 2-615)中的商业不可行性条款,但通过这些途径寻求救济可能较为困难。 供应商还需审视合同期限、终止条款及数量条款,以确定修订条款谈判的议价空间。此外,供应商应确保采取风险缓释策略,例如在产品定价中排除或调整关税及税费,实施价格指数挂钩机制,考量可用原材料供应,或启动套期保值计划。
指数化定价机制通过允许零部件价格随原材料成本按月、季度或年度波动,避免了每次原材料价格变动时重新谈判价格的必要性。 然而,某些原材料(如塑料和橡胶)未在商品交易所交易,因此无法采用指数化定价。原始设备制造商(OEM)原材料计划允许供应商参与OEM与原材料供应商的供应协议。对冲策略也可用于将风险转移给第三方。
富乐律师事务所(Foley & Lardner LLP)常年为汽车及制造业客户提供专业咨询,协助制定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及铝钢关税风险的策略。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马克·艾耶洛(Mark A. Aiello)或安德鲁·弗洛姆(Andrew B. Fromm),邮箱: 。
2019年反垄断展望——执法环境趋于稳定
作者:格雷格·内普尔,合伙人
随着2019年的临近,美国反垄断形势似乎趋于稳定。本文指出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特朗普政府的政策方向与信号
从历史上看,美国反垄断执法的特点更多是延续性而非剧变。 过去几十年间,我们见证了执法理念的演变:联邦法律逐渐摒弃了"绝对合法"或"绝对违法"的笼统规则(例如转售价格维持和僵化的并购标准),转而更侧重于对潜在竞争影响的经济分析,并力求在两种极端之间取得平衡——既避免过度激进的执法(可能抑制有益于消费者福利的促进竞争行为),又防止执法过于宽松(可能导致不利于消费者福利的后果)。
特朗普政府反垄断执法重点的走向预测因多重因素而变得扑朔迷离,包括特朗普总统频繁宣扬的民粹主义主张、市场干预行为(包括征收贸易关税及批评药品定价),以及2016年10月其曾表示不会批准某项重大电信并购案(时代华纳/AT&T)。 尽管存在这些信号,反垄断执法的方向似乎正在趋于稳定。
1. 垂直合并执法
特朗普总统提名的司法部反垄断助理部长人选马坎·德尔拉希姆于2017年9月获得参议院确认,司法部随即在同年11月提起诉讼,试图阻止时代华纳与AT&T的合并。 司法部此次(出人意料的)垂直合并诉讼由理查德·里昂法官(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审理,经漫长庭审后,里昂法官驳回了司法部要求颁布合并禁令的请求。司法部已就此裁决向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尽管时代华纳/AT&T交易最终在签署资产分离协议的前提下完成)。
尽管新政府在并购执法方面遭遇了艰难开局,但美国反垄断机构(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司法部反垄断司)在其他方面似乎仍在推进可预见的执法议程。 另外两项重大垂直并购——信诺/艾克索普斯和安泰/CVS——近期均获司法部批准(安泰/CVS交易需剥离安泰独立运营的联邦医疗保险D部分业务,该业务存在横向重叠)。 而由特朗普总统提名的乔·西蒙斯担任主席的联邦贸易委员会,迄今也未出现重大执法意外。汽车行业潜在的垂直并购是否会遭遇监管机构意外阻挠,仍有待观察。
2. “非本地市场”消费者福利
T-Mobile与Sprint拟议的合并案目前正接受美国司法部和联邦通信委员会的审查。该交易将整合美国四大无线运营商中的两家,而此前的合并提案曾在奥巴马政府时期遭到否决。双方宣称合并后实体将产生多重协同效应与效率提升,包括能够更快更广泛地推出5G无线服务,与Verizon和AT&T展开竞争。 作为额外的竞争优势,双方宣称5G服务将为住宅宽带市场提供竞争性无线替代方案——该领域当前由有线电视和电信供应商通过有线及光纤连接主导。司法部与联邦通信委员会将如何处理这项"跨市场"的宽带竞争优势,即作为传统无线电话市场竞争减弱的潜在"补偿",值得密切关注。
3. 关税对并购审查的影响
反垄断机构在评估拟议的并购交易时,会聚焦于"相关"产品市场和地域市场。为界定相关市场范围,监管机构采用"假设垄断者测试"——即考察某产品若出现"幅度小但显著"的价格上涨,是否会引发其他产品的竞争反应。在界定相关市场后,监管机构将评估市场集中度(基于竞争对手数量及其市场重要性)以及并购交易预期的竞争影响。
然而,由于关税等贸易壁垒的存在,供应特定汽车产品的外国制造商可能不会被纳入(或在权重上被低估)此类竞争影响评估。例如,特朗普政府最新宣布对中国产品征收的关税预计将覆盖广泛的汽车零部件。 在涉及特定汽车零部件制造商的并购审查中,这些关税可能(负面)影响监管机构对中国竞争对手的竞争重要性评估,从而加剧监管机构对并购交易的审查力度。
4. 司法部对汽车零部件的调查及反垄断合规
美国司法部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展开的长期调查——这是司法部反垄断司有史以来开展的最大规模刑事调查——最终对约48家公司提起指控,并为司法部追缴了近30亿美元的刑事罚款。
司法部对汽车零部件的调查可能影响监管机构今后对汽车行业并购案的审查,因为监管机构在评估并购时通常会考虑任何"串通历史"。
建立有效的反垄断合规计划不仅是宝贵的商业和法律实践,也是应对监管机构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串通历史"担忧的可行途径。 尽管司法部在量刑建议中历来不给予实施反垄断合规计划的企业减刑优惠,但这一做法可能正在改变。司法部目前不仅考虑调整对合规企业的量刑优惠政策,更在探讨此类计划是否应影响刑事指控的初始决定。若司法部实施这些改革,建立有效反垄断合规计划的商业与法律效益或将呈指数级增长 。
2019年需关注的劳动与就业问题
作者:卡门·德科特(合伙人)、斯科特·艾伦、安妮塔·索伦森(特别顾问)、亚历克斯·邓恩(律师助理)
随着中期选举尘埃落定,民主党即将掌控众议院多数席位,汽车行业雇主可预见国会将在劳工与就业议题上持续陷入僵局。然而特朗普政府正准备采取重大监管行动,雇主应预期针对性移民执法将持续加强。与此同时,在民主党新获掌控权的州及地方层面,预计将出台重大举措。以下将深入探讨这些议题及其他相关内容。
2019年联邦法规
奥巴马时期备受争议的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NLRB)裁决曾扩大了"共同雇主"的定义,该裁决很可能在2019年终结。(根据"共同雇主"判定标准,雇主可能因临时劳务派遣机构或次级雇主违反劳动法而承担责任,具体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雇主对劳动者的控制程度。) NLRB已发布拟议规则,拟将"共同雇主"定义恢复至2015年前的范围,该标准对雇主更为宽容。此项调整对雇主而言是利好消息,将降低因承包商、特许经营商等其他"共同"雇主违反劳动法而产生的责任风险。
此外,美国劳工部(DOL)宣布计划于2019年3月前修订薪资员工的加班规定——包括豁免加班资格所需的最低"薪资门槛"。奥巴马政府时期,劳工部曾通过法规将豁免加班的薪资门槛从每年23,660美元提高至47,476美元。 该门槛本应每三年根据通胀水平进行调整。但该规定在联邦法院遭永久性阻止,随后被特朗普政府撤销,导致旧规及门槛标准继续生效。新规预计将年薪门槛提高至约33,000美元。
美国劳工部还暗示,计划在2019年重新审视雇员与独立承包商的分类标准。奥巴马政府时期的一项行政解释曾指出,在多数情况下,绝大多数劳动者应被归类为雇员而非独立承包商。特朗普政府于2017年撤销了该指导意见,劳工部预计将在2019年中期出台新规——新规很可能对使用独立承包商的雇主采取更宽松的政策。
特朗普政府还重启了劳工部搁置已久的意见函发布机制。劳工部的意见函旨在回应雇主关于广泛议题的咨询。 近期意见函涉及差旅时间的可补偿性、员工薪资与实际收入间的"合理关联性"以及奖金支付问题。劳工部很可能继续通过此类意见函发布指导意见,这对汽车行业雇主而言是宝贵的合规资源。
移民政策更新与工作场所执法
2018年,美国国土安全部持续推进两项工作:(1)培育遵守联邦移民法的合规文化;(2)根据《购买美国产品、雇佣美国人》总统行政令,推动企业优先聘用已在美国境内的合法劳动力。 该部门主要通过加强审查申请雇佣外国公民的移民案件,并扩大工作场所执法力度来实现上述目标。这一趋势在2019年很可能持续。
就业类移民案件适用更高标准——不采信延期申请的既往决定且加强审查:美国国土安全部通过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正严格执行法律标准审查各类就业类临时签证类别,包括H-1B专业职业签证和L-1公司内部调职签证。 当雇主申请延长H-1B或L-1就业许可时,USCIS不再对先前有利裁决予以推崇。每项申请均将重新审议。此外,根据2018年9月实施的新政策,USCIS官员在决定直接驳回申请或给予雇主补充证据机会方面拥有更大裁量权。该政策很可能导致拒签率上升。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正加强欺诈侦查与国家安全处(FDNS)官员对雇主的实地核查。FDNS项目虽已运行多年,但如今执行力度显著增强。FDNS官员将对选定雇主进行突击检查,核实其在企业经营、岗位设置及外籍雇员信息申报中的真实性。此类核查通常在申请获批后的数月内实施。 此类检查最可能发生在H-1B、H-2B及L-1A签证案件中。
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加强I-9表格检查与工作场所巡查:在年度报告中,ICE宣布其在2018财年将I-9表格检查力度提升至原来的四倍。该机构共启动5,981次I-9表格审计,并展开6,848项工作场所调查。 该机构还对I-9违规行为处以1020万美元民事罚款,并通过司法罚款、没收及其他制裁措施追加追缴逾1000万美元。雇主应预期ICE在2019年将继续严厉聚焦I-9合规审查与现场检查。
立即准备I-9检查:雇主应采取措施为政府I-9检查做好准备,降低法律责任风险。以下是若干建议措施:
- 现职员工的I-9表格:确认雇主持有每位1986年11月7日及之后入职的现职员工的有效I-9表格。 I-9表格的填写存在严格时限,逾期提交即构成违规。但需注意:迟交I-9表格仍优于完全未提交。因此,请立即核查1986年11月7日及之后入职的在职员工是否存在缺失的I-9表格,并尽快安排相关员工完成表格填写。
- 离职员工的I-9表格:离职员工的I-9表格须保留至以下较长时限届满:雇佣关系终止后满一年,或自录用之日起满三年。在审计过程中,政府机构常会要求提供符合此保留期限的离职员工I-9表格。
- I-9培训:确保仅由受过培训的人力资源专业人员或其他受训员工处理雇主的I-9合规事宜。雇主代表必须充分理解I-9规则,方能实现合规操作且不违反I-9反歧视禁令。培训应从研读I-9表格随附的15页说明开始。
- 内部I-9表格审核:在雇主员工接受培训后,应定期开展内部I-9表格审核,以审查并必要时修正I-9表格。此举是降低政府审计中法律责任风险的重要措施。
- 对政府I-9检查的初步应对: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通常会发出检查通知书(NOI)以启动正式的I-9审核。该通知书多以邮寄方式送达,但有时也会由执法人员亲赴雇主处当面送达。 雇主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应NOI。ICE可能询问雇主是否愿意放弃该三天的期限,但放弃通常并非明智之举。雇主应充分利用这段时间准备材料,并考虑立即联系律师商讨应对策略。若ICE持有搜查令,可立即扣押I-9表格,但多数检查仍以NOI为起点。
- 罚款:违反I-9规定可能导致民事罚款及其他制裁。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将综合考量减轻与加重情节,确定对雇主处以民事罚款的具体数额。雇主可在与ICE协商和解的同时对罚款提出申诉。对于最严重的违规行为或系统性违规行为,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H-1B配额分配与管理可能调整:2018年12月初,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议调整年度H-1B配额在新申请案件中的适用规则。该年度配额通常被称为"H-1B配额"。具体而言,H-1B专业职业类别是美国雇主为雇佣特定符合资格的外国公民申请临时授权的分类。 对于从未持有H-1B身份的外国公民,雇主必须准备充分的申请材料,向USCIS申请配额名额。由于收到的申请数量通常远超配额上限,USCIS会通过随机计算机程序筛选受理案件,其余申请将被驳回。
根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的新提案,雇主将完成简短的注册并以电子方式提交。USCIS将对这些注册信息进行随机抽选,并通知被选中的雇主。随后,USCIS将给予这些雇主至少60天时间准备并提交完整的实质性案件材料。 此项改革将建立有序的案件处理机制,为获选案件设定合理时间表。既可避免雇主在未获选案件上耗费大量资源,亦能节省USCIS的时间与资源——当前混乱流程中,USCIS常在数日内收到逾20万份H-1B配额申请,随后耗费数月驳回并退回其中大部分案件。
此外,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议调整H-1B签证配额的管理方式。 H-1B签证配额总计85,000个:常规H-1B配额池65,000个(其中6,800个配额根据与智利和新加坡的自由贸易协定分配),高级学位H-1B配额池20,000个。高级学位配额仅限于持有美国院校颁发高级学位的申请者。 以往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先分配高学历配额再分配常规配额,持有高学历者可同时参与两个配额池的抽选。根据新提案,USCIS将先分配65,000个常规配额名额,再分配20,000个高学历配额名额。USCIS预计此举将使美国院校高学历申请者在配额抽选中的占比提升16%。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将就该提案征集意见至2019年1月2日。目前尚不确定USCIS能否在2019年4月H-1B签证配额申请窗口开启前完成意见审议并最终确定提案。若未能如期完成,该新规预计将于2020年实施。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的替代方案——《美墨加协定》(USMCA):该协定包含一项就业条款,允许美国雇主申请雇佣符合资格的加拿大或墨西哥公民从事协定中明确列出的专业职位。特朗普政府曾多次声明将退出NAFTA,因其对协定中的贸易条款存有顾虑。部分美国雇主担忧,若NAFTA终止,他们将丧失雇佣现有加拿大或墨西哥专业人才的权利。
2018年11月30日,特朗普总统、墨西哥总统和加拿大总理签署了一项名为《美墨加协定》(USMCA)的新条约。 该协定保留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针对特定专业职业的就业许可条款。新协定尚未生效,需经参议院批准后方可启动过渡期。截至2018年12月,《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仍具法律效力,且在特朗普总统正式宣布美国退出该协定后至少六个月内仍将持续有效。
职场性骚扰
随着#MeToo运动进入第二年,执法机构和政策制定者正积极采取行动。2018年,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提起的性骚扰诉讼数量较上年增长50%,为受害者追回近7000万美元赔偿金——较2017年增加了2250万美元。
各州也在积极应对#MeToo运动引发的问题。2018年,全美各地立法者通过多项举措遏制职场性骚扰。例如,部分州扩大了法律适用范围,将实习生、学徒、求职者及独立承包商纳入保护对象。 其他州则限制雇主在骚扰案件中强制员工仲裁,并禁止将保密协议作为雇佣条件或和解协议组成部分。马里兰州甚至颁布法律,要求50人以上雇员的企业向州政府提交调查报告,披露与员工达成的性骚扰和解协议数量。多州同时提高了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培训标准。以下是2018年各州主要立法变更的概要:
雇佣合同仲裁条款
2018年5月,最高法院在Epic Systems诉Lewis案中为雇主赢得重大胜利。该案争议焦点在于:当雇佣合同规定所有工作相关索赔必须通过仲裁解决时,雇员是否仍可在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戈萨奇大法官代表多数意见撰写判决书,认定《国家劳资关系法》不凌驾于《联邦仲裁法》之上,并裁定雇佣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具有可执行性。自该判决发布以来,强制仲裁条款在雇佣协议中日益普遍。
最高法院本任期将审理另一批涉及仲裁协议的重要案件:
预计这三起案件的裁决都将在2019年中期作出。
州与地方动态
汽车行业雇主还可预期在2019年见证州和地方层面的广泛政策动向,尤其随着民主党在众多州及地方管辖区重掌权力。以下是2018年已显现趋势并可能延续至2019年及以后的若干政策动向:
带薪病假:汽车行业雇主预计明年将面临多州立法机构和地方政府推动扩大病假政策的压力。密歇根州虽于2018年9月通过带薪病假法案,但该州立法机构在同年12月初缩减了法案范围,豁免了员工少于50人的雇主,并允许雇主将员工年病假上限设定为36小时。 近年来,全美部分县市也持续讨论制定或调整病假政策,预计2019年相关议题仍将持续发酵。
家庭和医疗休假:家庭和医疗休假法律通常为员工提供一定时长的带薪或无薪休假,用于处理符合条件的特殊事件。这些事件包括生育子女、长期健康问题以及与服兵役相关的义务。马萨诸塞州于2018年颁布强制带薪家庭和医疗休假法案,该法案将在未来三年内逐步实施。 华盛顿州亦通过了新的带薪家庭休假保险法案,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福利计划自2020年起生效。
大麻合法化:2018年对大麻合法化倡导者而言意义重大。密歇根州选民通过公投在全州范围内将娱乐性大麻合法化,而密苏里州和犹他州选民则批准了医用大麻的使用。在威斯康星州和俄亥俄州等其他州,关于大麻使用的咨询性公投也获得了选民支持。目前仅有少数州立法禁止雇主解雇使用医用大麻的员工,但这种情况很可能发生改变。 随着更多地区将大麻使用合法化,雇主可能需要重新评估无毒品和零容忍政策。
预测性排班:这个鲜为人知的议题将在2019年迎来爆发。预测性排班法规通常要求雇主提前一定时间通知员工工作安排(含加班时段),并允许员工拒绝接受临时追加的工作时段,同时为排班变更提供劳动者保护。 目前仅俄勒冈州通过了预测性排班法,但纽约、旧金山、华盛顿特区和西雅图等主要城市已颁布地方性条例。预计2019年该议题将成为热点焦点 。
汽车企业应对国际法规强力执行的八项合规强化措施
作者:格雷格·胡西安,合伙人
新政府上台两年间,监管机构已开出十项最大《反海外腐败法》(FCPA)罚单中的三项,并处以史上最高额的出口管制罚款,同时大幅收紧多项经济制裁法规。 这一切都发生在持续强力反垄断执法的背景下。随着司法部、联邦调查局和证券交易委员会继续投入专项资源,致力于发现违反美国出口法规及国际行为准则的行为并予以起诉,国际监管风险管理已成为任何向海外销售、出口或开展业务的汽车企业的首要关切。
向国外销售、出口或开展业务的汽车公司面临着因这些法律的强力执行而加剧的风险。许多汽车公司在全球某些法治意识薄弱的地区(如中国、墨西哥等)维持着业务运营。 部分非美国企业在伊朗开展业务(遵循当地法律),却因美国法律的域外管辖权而面临风险。这些问题叠加了海外运营的固有挑战,例如语言障碍、跨国合规协调困难,以及对美国法律适用范围的认知不足。
为应对当前强硬的执法环境,本文提出八项措施,多数跨国汽车企业应采取这些措施以应对当前美国国际法规的强硬执行态势。
第一步:争取高层支持
尽管多数企业从起草合规政策开始着手,但有若干关键步骤应优先实施。其中最重要的是确保高层管理人员对全面合规举措的认同。若缺乏高层支持,合规工作往往难以推进。即便建立了完善的合规体系,若员工不相信公司各级都重视合规,该体系也难以奏效。 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深刻理解持续强化合规理念的重要性,并以身作则树立标杆。
高层支持的需求延伸至董事会层面。在建立健全合规氛围的汽车企业中,董事会层面的参与具有常态化与制度化特征,通常通过合规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实现。董事会参与的核心领域包括:对合规举措的全面监督、合规活动的季度报告,以及针对潜在重大事项的专项沟通。当出现可能需要内部调查的严重合规失误时,董事会的介入尤为关键。
步骤2:执行风险评估
合规是一项识别和管理风险的实践,它使组织能够将有限的合规资源配置到能产生最大合规效益的领域。因此,关键的第一步是通过风险评估来识别监管风险的主要来源。 任何跨国汽车企业若在过去两三年内未进行风险评估,都亟需重新评估组织面临的各类监管风险敞口。因为管辖法律的变更、企业运营足迹的扩展、业务模式的调整、新市场的开拓及其他因素,都可能彻底改变组织的风险特征。
风险评估应同时考量潜在违规行为的发生概率与严重程度,以及相关监管机构当前的执法重点。对于在海外运营的汽车企业,关键风险不仅包括监管风险(经济制裁、与在伊朗经营的非美国企业往来、涉及《反海外腐败法》风险的外国官员接触、与国有汽车企业交易),还涉及企业业务特征及其海外运营模式相关的问题。 完成风险评估后,应审慎分析评估结果以确定最突出的合规问题,并将结果提炼为全公司风险概况,以此指导合规资源的配置。
步骤3:评估现有控制措施
第三步(有时称为合规差距分析)是客观审视现有的合规措施(包括行为准则、合规计划、内部控制与标准操作程序以及培训),以确定这些措施能否应对风险评估过程中识别出的监管风险。 完成差距分析意味着需充分掌握以下三方面信息:公司当前的监管风险状况(参见步骤二)、过往应对监管问题的措施,以及哪些监管领域仍存在未解决的监管风险。
差距分析的关键环节不仅在于审视合规计划的书面形式,更要考量相关措施在实际操作中的有效性。即便设计完善的计划在实施过程中也常会遭遇困难,尤其在跨国运营中,语言、文化及地域差异可能导致对合规措施重要性或运作方式的误解。对现有管控措施运作情况的客观评估,应包含对计划实际执行效果的全面审查。
步骤4:识别与管理合规资源
差距分析的关键环节在于判断已识别风险与现有合规资源之间是否存在缺口。为避免承诺与资源不匹配的情况,跨国汽车企业应客观评估已识别风险,确认合规工作是否因资源匮乏而受阻。合规工作应被视为一项投资,旨在保护企业免受违法行为带来的高额罚款和声誉损害。 对于在高风险环境中运营或具有较高风险特征的组织,有效的合规保障可能需要投入大量资源才能实现此类保护。
许多组织试图将合规工作集中于美国总部。但合规措施的有效实施与监督往往需要实地关注。对于大型组织——或在高风险地区运营的企业——通常需要设立合规联络员,以确保合规机制切实发挥预期作用。对于海外子公司、合资企业、代理商、分销商和顾问而言,这一点尤为重要。
步骤5:创建合规政策
书面合规政策通常应包含书面合规计划,对于高风险法律体系,还需为需要专项培训或指导以监督或遵守相关法律体系的个人提供补充材料。重点应放在可读性上,避免冗长或法律术语式的法律要求陈述。目标并非培养一支由法学教授组成的员工队伍,而是明确告知员工何时需要拿起电话进行合规咨询。
步骤6:建立协调的内部控制
尽管许多汽车公司将注意力集中在合规政策上,但内部控制同样重要甚至更为关键,因为它们负责落实合规标准并确保其有效运行。例如,出口管制政策通常需要辅以"停止、暂扣、放行"措施,并针对受控技术数据和货物制定实物安全、访客准入及技术管控计划。 经济制裁要求建立书面管控机制,包括对禁运对象的筛查、对全面禁运国家的自动审批程序,以及识别和清除警示信号的书面流程。在反贿赂措施方面,礼品、餐饮、娱乐及差旅管理、礼品卡使用管控以及账簿记录准确性要求,将增强合规举措的实施效力。 企业应根据自身运营模式、业务领域及商业特征定制内部控制体系,针对风险评估所涵盖的各类风险制定应对措施。
步骤7:培训
培训——与完善的合规计划及适当的内部控制相结合实施——构成了合规体系的第三支柱。培训应根据组织需求及高风险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量身定制,重点阐明法律目的、合规措施如何保护组织、如何识别警示信号及其他需向合规人员报告的问题情形。 对于高风险岗位人员,培训不仅需覆盖所有新员工,更应建立年度持续培训机制。
对于跨国汽车企业,培训需特别关注可能与合规要求相悖的当地惯例及文化差异。同等重要的是,要找到有效方式向未能充分认识公司风险敞口的员工强调遵守美国法律的重要性。若当地非英语环境,合规材料及培训应采用当地语言进行。
步骤8:合规性审计与检查
企业应避免陷入这样的谬误:认为合规计划一旦实施就能自动运行。合规流程永无止境,其目标并非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有效的合规管理要求企业持续监控合规措施,并测试内部控制的运行状况。企业应运用基于风险的审计原则,确定需要通过合规审计和检查进行监控的国家、部门、子公司及第三方,同时考虑将此类检查和审计范围扩展至第三方。
* * *
在当前的监管环境下,合规风险管理对所有汽车企业——尤其是海外运营的企业——依然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自我强化型合规体系,汽车企业可维持合规政策、内部控制及培训机制,为组织提供合理管控措施,抵御各类监管风险。尽管合规实施因企业而异,但遵循上述八个步骤将成为企业的良好起点,有助于缓解因美国出口与国际行为法规强力执行所引发的风险 。
我们现有的认知——2019年互联汽车与网络安全的探索之路
作者:Chanley Howell(合伙人)与Tom Chisena(律师助理)
2018年见证了汽车技术与互联领域的蓬勃发展,加速了智能网联汽车的近期趋势。消费者如今期待所购设备具备前所未有的集成度与多功能性,越来越多的制造商正将这些技术融入新车。为此,现代汽车常配备数字化司机、导航员、日程管理员、接待员及私人助理等服务。人工智能正渗透于当今车辆的各个层面。 车辆常配备车载诊断软件,可向操作者提示潜在的维护与安全问题。此外,汽车还需与驾驶员的其他个人设备及其应用程序、软件服务(包括电子邮件、日历、音乐应用及其他娱乐功能)实现互联互通。但随着汽车日益成为驾驶员的私人化核心设备,网络攻击与网络盗窃的风险也随之攀升。
为实现最大程度的互联互通与功能扩展,汽车系统与软件必须与其他系统建立连接并进行通信。正如制造商和监管机构现已达成共识,这种集成会在汽车内部网络中形成可被网络攻击利用的入口。正如其他行业频发的重大攻击事件所揭示的,安全漏洞可能严重损害企业的声誉与价值。 网络攻击会影响企业人员与人才储备,可能导致员工解雇或离职。此外,未制定网络攻击应对计划的企业,将面临监管调查、商业伙伴、股东及员工的民事索赔,甚至集体诉讼风险。
汽车网络与功能的复杂性使得网络安全实践难以实施。然而,当贵公司思考如何最佳保护消费者与自身利益时,我们在此列举该新兴领域中正在形成的若干指导原则。本文阐述了我们认为2019年汽车网络安全风险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发展动向,以及贵公司在迈入新年之际应重点关注的应对策略。
网络安全问题与最佳实践
如今我们已知,企业网络领域的网络安全正处于一场军备竞赛(正义方与邪恶方之间的较量),而联网汽车与其他遭受网络攻击的行业及政府机构并无二致。尽管企业正竭力实施新的安全政策与技术以应对不断涌现的新威胁,黑客们却同样在不遗余力地破坏这些防护措施。然而,了解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这些问题的最佳实践,正是实现防护的第一步。
1. 消费者担忧与安全文化的营造
尽管消费者对汽车软件功能的要求日益增长,但有效数据安全已不再是信息技术部门的专属责任——客户服务、内部法律顾问、市场营销、公共关系部门,以及最重要的企业高管和运营管理层都必须发挥关键作用。不仅消费者如此,监管机构同样要求高管层参与数据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若缺乏自上而下的数据安全理念传达与实施,企业文化建设将面临风险。公司必须确保对所有相关员工进行网络安全计划职责的系统培训,为工程、信息技术、研发及生产团队配备充足资源与专业知识,使其有效参与企业数据安全工作。 通过有效推动共识、开展培训并传递信息(涵盖内部与外部),企业既能提升车辆及零部件的数据安全性,同时也能增强公司在市场中的声誉与商誉。
2. 通过设计消除漏洞
过去两年间,政府机构、行业团体及消费者组织日益呼吁将安全防护纳入设计初始阶段。因此,"安全设计"已成为汽车信息共享与分析中心(Auto-ISAC)及联邦监管机构——即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和联邦贸易委员会——的优先事项。 网络安全不能再像过去那样成为事后考虑。安全设计应充分考量个人信息及其他数据的性质与敏感性。安全设计审查和产品测试应贯穿整个开发流程。安全的计算、软件开发和网络实践应全面保障车辆内部、外部及连接通道的安全性。
3. 汽车安全与威胁防护
企业需要通过持续监测和检测不断涌现的新漏洞与威胁,主动防范安全风险。 企业应首先采用严格的风险评估方法,识别数据及数据安全面临的潜在威胁、漏洞与风险。该流程需完成以下工作:系统梳理并优先级排序各类网络安全风险源;建立决策机制管理已识别风险;整合供应链合作伙伴资源;实施风险缓解控制措施;在持续改进循环中监测风险演变及缓解效果。 对潜在危害的认知反过来能增强事件响应团队的信息储备,使其更早地应对问题。早期发现是减少消费者损失、降低攻击成本的最佳途径。
4. 为不可避免事件做准备及事件响应
2018年,多起高调的安全漏洞事件冲击了汽车行业,包括英国窃贼通过黑客手段入侵无线钥匙扣盗窃车辆。黑客还能够通过车载联网仪表盘的应用程序,访问车主亚马逊账户。 尽管网络攻击正逐渐从"是否会发生"转变为"何时发生",但完善的事件响应机制能帮助企业快速应对此类事件,从而减轻(或尽可能避免!)对企业、合作伙伴及消费者的损害。制造商应建立定期向消费者推送安全补丁和更新的机制。 事件响应政策需预先明确响应团队成员构成,包括信息安全与取证专家、工程师、法律顾问、管理层、利益相关方及公关/传播人员。该政策应详细规定团队成员的职责分工与义务要求。
5. 安全合作与参与
过去一年间,工程师和高管们正与黑客活动家展开更多对话,以协作制定降低威胁的最佳实践方案。企业应与供应商、行业协会、政府机构、学术机构及研究人员等商业伙伴紧密合作,构建全面的网络安全体系。无论是整车还是零部件,数据安全生态系统中的多数企业都依赖于在数据安全领域发挥作用的供应商。 硬件、软件、开发工具、组装、集成及测试环节均可能由一家或多家供应商提供。受此影响的企业应在合作初期及后续周期内,对供应商开展充分的尽职调查与风险评估。同时需通过合同条款明确相关供应商(特别是为车辆提供软件及应用程序的供应商)的数据安全义务。
结论
制造商和监管机构如今似乎达成共识:应对网络攻击的规划需要采取全面而整体的策略,因为没有任何单一软件应用或技术组件能像过去那样独立运作。 要妥善规划、实施防护措施并为网络攻击做好准备,几乎需要组织内部所有部门乃至第三方共同参与。该领域的法规法律正持续演变,新的法律动态似乎每日都在重塑法律格局。然而,当下采取行动——包括针对上述问题制定应对方案——将使贵公司在迈入2019年之际始终领先攻击者一步 。
在墨西哥开展业务
合伙人亚历杭德罗·N·戈麦斯-斯特罗齐与合伙人马可·纳赫拉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通过让两国共享无缝衔接的产业体系,使墨西哥与美国之间延续数百年的商业关系得到提升,这无疑使经济蛋糕变得更大。
然而,如同任何一份25年的合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也需要修订。谈判需要在技术问题与政治问题之间进行微妙的平衡,其中机动车和汽车零部件占据了修改内容的绝大部分。
本文将全面审视修订后的协议,同时通过以下四大焦点议题展望2019年墨西哥商业日历可能呈现的趋势:
- 《美墨加贸易协定》(USMCA)的(可能)实施及其意义,特别是对北美地区机动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与销售的影响
- 新当选的(2018-2024年)洛佩斯-奥夫拉多尔政府
- 新产品安全要求与召回程序
- 新墨西哥州反腐败法
墨西哥人口约为美国的40%(1.26亿),国土面积接近得克萨斯州的3倍,是全球第11大经济体。 该国已与46个国家签署12项自由贸易协定(FTA),随着美国退出后重启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生效,还将新增9项协定。过去数年间,墨西哥更依托汽车制造业经验,着手发展航空航天产业。
此外,2018年墨西哥对美国28个州而言,要么是第一大出口市场(6个州),要么是第二大出口市场(22个州); (二)作为美国第二大出口市场及第三大进口来源地,(三)拥有日益壮大的中产阶级群体,该群体既有意愿又有能力购买美国商品与服务,(四)是可靠且经验丰富的制造与贸易伙伴,(五)未来数年将受益于人口红利——相较于美国人口加速老龄化的现状。
1. 《美墨加协定》的(可能)实施及其意义,特别是对北美地区机动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与销售的影响。
《美墨加协定》由特朗普总统、培尼亚·涅托总统和贾斯汀·特鲁多总理于2018年11月30日签署,目前正在各国推进立法程序。
2018年美国选举使民主党在众议院获得多数席位,该院现正要求修改此前谈判达成的协议,尤其涉及劳工和环境条款的部分。
作为回应,特朗普政府宣布正考虑启动为期六个月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退出程序(本文付梓时该程序很可能已启动),以此向国会施压,迫使其按原案表决《美墨加协定》,否则将面临无协定可签的局面;这种情况将使北美贸易回归"普通" (即无优惠贸易待遇)状态。
关于北美地区的机动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与销售,若《美墨加协定》获得批准,将标志着相关原产地规则(ROO)的适用从简单的合规与否转变为复杂的机动车生产溯源体系。该体系不仅要求满足更严格的原产地规则(在五年过渡期内从62.5%提升至75%), 还需满足70%的钢铁和铝材需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区域内采购,且40%的制造环节必须使用时薪16美元及以上的劳动力。不过需注意,据墨西哥前经济部长伊尔德丰索·瓜哈尔多透露,当前68%的汽车出口产品已符合上述要求。 (当然,本摘要未涵盖诸多相关细节,也未涉及汽车零部件的新分类体系——该体系将零部件细分为从"超级核心"到"补充性"等多个高度精细的清单类别。 如需详细分析,请访问:https://www.foley.com/ Understanding-and-Coping-with-the-US-Mexico-Canada-Agreement-USMCA-Updates-NAFTA-Rules-of-Origin-for-Motor-Vehicles-and-Auto-Parts-11-08-2018)。
若六个月期限届满且美国退出《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北美地区整体贸易将回归世贸组织框架下的待遇;这意味着我们将失去《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下习以为常的贸易便利化环境——即商品零关税互换、免收海关手续费、优先争端解决程序等。 最关键的是关税将自动回升——例如汽车关税从2.5%升至轻型卡车25%(小数点位置的差异影响巨大,从2.5%到25%)。 若退出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当前所有免关税的商品与服务交易都将恢复关税征税。贵公司务必立即着手研究此事,预见可能仅六个月后就将到来的情景——福里律师事务所定能为此提供有力支持。
2. 新当选的(2018-2024年)洛佩斯-奥夫拉多尔政府。
在历经三次联邦大选(每六年举行一次)的竞选失利后,墨西哥前首都市长安德烈斯·曼努埃尔·洛佩斯·奥夫拉多尔(通常简称AMLO)最终当选墨西哥总统。他将竞选纲领概括为打击腐败与有罪不罚现象,期望由此获得大量资源,重新分配给墨西哥境内的弱势群体和欠发达地区。 我们尚需观察他是否会从单纯的资源再分配转向促进财富创造,以及具体将采取何种举措。
作为一位左倾民族主义者,洛佩斯-奥夫拉多尔主张墨西哥在某些农作物(玉米、大米、小麦和豆类)上实现自给自足,重振石油生产与炼油业,并投资于特定基础设施项目,例如玛雅半岛铁路和太平洋至大西洋铁路。不过他最近直截了当地宣布,正在建设的墨西哥城新机场将被取消,此举向金融市场发出了可怕的信号。
奥夫拉多尔承诺在其任期内不增税,甚至宣布将在墨西哥与美国边境的墨西哥一侧设立自由贸易区,该区域将降低增值税(8%)和所得税(20%),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将汽油和能源价格调整至与美国持平(最终细节将在该计划获得墨西哥国会批准后公布)。
他批评了前总统培尼亚·涅托所谓的2014年能源改革,但表示将设立为期三年的"试行期",以便现有外国投资能够产生效益。
尽管我们预计奥夫拉多尔政府不会要求修改《美墨加协定》,但若美国退出《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我们预见墨西哥将强化其国内(类似于 maquiladora 的)出口促进计划,以确保"近岸"优势及在复杂生产链(如航空航天和机动车领域)的制造经验不致流失。 毕竟洛佩斯-奥夫拉多尔政府极不可能冒险削减出口导向型制造业岗位——这些岗位支撑着墨西哥全国大量中产阶层就业。
尽管上文已阐述近期可能——或不可能——发生的情况,墨西哥商业领域仍存在若干必须应对的确定性问题。现就当前适用于所有在墨西哥运营企业的若干鲜为人知的义务进行说明,这些义务在您阅读本文时即已生效。
3. 新产品安全要求与召回程序
在墨西哥生产或销售产品的公司,现阶段应当已完全熟悉该国适用的强制召回程序及集体诉讼制度。
墨西哥消费者保护局(简称PROFECO)现可采取以下措施:(一) 撤下或要求维修存在缺陷和安全隐患的产品;(二) 对产品安全问题展开调查;(三) 对未遵守产品安全标准或可能危害消费者生命、安全或健康的墨西哥制造企业实施相应处罚。
企业应预先制定应对方案,确保在墨西哥发生产品安全或集体诉讼危机时能够迅速反应,并实施符合墨西哥法律的正确召回程序。此外,在墨西哥生产或进口产品的企业还应审查其是否符合该国现行的众多强制性标准(NOM,即墨西哥官方标准)。
4. 新墨西哥州反腐败法。
自2017年7月起,企业及个人员工若实施"严重行政违法行为"(包括行贿、串通投标、权钱交易等),将面临最高相当于所获利益、损害赔偿及利润损失两倍的罚款,同时可能被暂时取消参与公共招标的资格;罚款金额最高可达600万美元。
企业通过实施合规计划(即"诚信政策")可降低法律责任。该政策要素对美国企业而言较为熟悉,应包括:(一)组织架构与流程手册;(二)公开发布的行为准则;(三)完善的举报与报告机制;(四)培训项目等。同时鼓励企业主动向监管机构进行自愿披露。
如前所述,洛佩斯·奥夫拉多尔总统已将反腐败列为本届政府的首要任务。事实上,他正是凭借这一持续承诺赢得选举,该承诺契合了众多墨西哥民众的诉求,因此我们预计这些反腐败条款将得到有力执行。
富乐律师事务所在墨西哥拥有强大的法律服务网络,业务范围全面。我们随时准备与您探讨上述任何问题可能对贵公司在墨西哥运营产生的影响,敬请垂询: 。
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与机动车安全
作者:克里斯·格里戈里安(合伙人)与尼克·恩格伦德(特别顾问)
导言
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作为机动车及机动车设备的主要监管机构,持续积极调查潜在的安全缺陷及违反《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FMVSS)的行为。随着先进车辆技术的部署不断加速,NHTSA正不断增强执法能力,并寻求鼓励自动驾驶技术进一步创新的途径。 NHTSA对自动驾驶车辆的监管策略始终采取观望态度,并可能延续此方针。该机构正通过发挥研究能力、开展行业交流,深入理解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的核心技术模块,以期制定既能保障未来法规制定又不扼杀创新的监管框架。
机构调查
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正致力于将其缺陷调查办公室(ODI)的人员编制翻倍。过去一年间,该机构已增聘多名调查员并重组了执法部门。在扩充人员与调整架构的同时,NHTSA持续完善基于数据驱动的决策机制,以确定是否启动调查程序。
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希望利用其在同意令框架下与制造商定期会议中获得的经验,已着手与主要整车制造商(OEM)及大型一级供应商开展类似的自愿性会议。 制造商并非必须接受此类会议,且NHTSA对会议的具体期望尚不明确。但与ODI及车辆安全合规办公室(OVSC)保持定期沟通,有助于理解NHTSA的监管重点,并促进与该机构建立建设性关系。参与非正式会议时,制造商应着力把握监管机构的预期,尤其需明确NHTSA期望共享的信息范围。 供应商还需敏锐把握客户对会议的态度,以及客户对信息可能被分享至NHTSA的立场。
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持续探索利用其定期收集的海量数据——包括车主问卷(VOQs或直接提交至NHTSA的客户投诉)、早期预警报告、事故报告等——通过先进的数据挖掘技术进行分析。 过去一年多来,NHTSA与制造商合作开发风险矩阵,以指导其启动正式调查的决策。该机构旨在针对特定风险类别(如发动机舱火灾)建立矩阵,通过表格将特定状况可能引发的安全后果(严重性)与事件发生次数(频率)进行权衡。 该矩阵将结合NHTSA现有数据,通过比较严重程度与发生率,判定何时应针对特定问题启动正式调查。NHTSA已与多家制造商合作开发矩阵,并表示将公开这些矩阵以展现更客观透明的流程。目前具体矩阵尚未正式发布,似乎仍在开发中。
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的调查人员在2018年全年保持活跃,共启动了30多项正式调查,其中包括6项工程分析和14项初步评估。随着新调查人员全面融入NHTSA并获得额外支持,制造商应预期NHTSA将继续积极启动正式调查,同时在正式调查启动前通过更多非正式渠道与制造商沟通潜在安全问题。 制造商应主动监测NHTSA车辆问题报告系统(VOQ)中涉及自身产品的投诉数据,为可能面临的质询做好准备。同时需建立完善流程机制,确保能及时有效地回应NHTSA的调查要求。
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还对其召回管理部门(RMD)进行了调整,该部门负责监督制造商提交的召回申请。2018年,美国交通部监察长办公室发布报告,对NHTSA在乘用车召回监管方面的某些环节提出批评。 报告指出,NHTSA的流程存在文件记录与管理控制缺失,未能"确保补救措施得到完整及时的报告"。针对制造商的批评还包括:NHTSA未对召回期间未提交的必备文件进行追踪、缺乏设备召回监控流程、未能监控召回范围,以及未核实召回完成率。 针对上述问题,NHTSA已加强监督力度,确保制造商及时提交全部必要文件和信息。例如,该机构已开始更严格审查缺陷信息报告,要求召回范围说明必须清晰阐明范围确定依据。
RMD对及时完整文件的重视将持续至2019年及可预见的未来。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近期亦失去了RMD负责人,预计将物色继任者继续推进召回监管强化工作。制造商应审核其召回申报材料,确保内容及时更新且完整无缺。同时还应采取以下措施降低合规风险:
- 实施(或更新)安全合规政策,为公司人员提供内部指导,用于识别和调查潜在的安全缺陷及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FMVSS)不合规情况;
- 实施(或更新)相关程序,以满足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的所有报告要求(例如缺陷报告、早期预警报告,以及特定非安全公告和客户沟通的报告);
- 重新审视早期预警报告程序,确保其涵盖所有相关信息(对供应商而言,这意味着死亡索赔和通知);
- 确保召回文件完整且及时提交;以及
- 对组织内关键人员(包括国内和全球范围)进行全面培训,内容涵盖相关程序规范,并强调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或安全委员会报告潜在安全隐患的重要性。
自动驾驶汽车
美国交通部(USDOT)正积极审查全国地面运输网络(机动车、铁路、商用车辆、公共交通公司及内部基础设施)的法规体系,旨在:促进监管一致性;采用灵活且技术中立的政策以推动竞争与创新;实现法规现代化并消除先进及自动驾驶技术在交通领域的监管障碍;同时通过提供指导、最佳实践及试点项目,推动自动化技术在整个运输网络中的普及。 这些原则在2018年9月发布的《自动驾驶车辆3.0:迎接交通运输未来》(简称"AV 3.0")中得到详细阐述。 AV 3.0在2016年9月(AV 1.0)和2017年9月(AV 2.0)发布的政策声明基础上进行了深化与细化。鉴于自动驾驶技术快速演进,行业应预期2019年将出台进一步完善的相关政策。
《自动驾驶车辆3.0版政策》包含指导未来政策制定的原则。核心原则在于聚焦消除可能制约自动化发展的监管壁垒,并发布自愿性指南而非可能扼杀创新的强制性法规。 该政策同时指出,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现行安全标准并不妨碍符合现行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FMVSS)的车辆开发、测试和销售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包括保留传统的人工操控车辆控制装置。然而,现行法规可能对非传统座椅布局或配备方向盘与踏板的车辆等替代设计构成监管障碍。 基于上述声明,《自动驾驶3.0》指出美国交通部(含NHTSA)将重新诠释并调整"驾驶员"与"操作员"的法规定义,以认可自动化系统。此外,NHTSA计划继续采用安全标准自我认证机制(区别于欧洲的车型认证模式),并积极消除监管障碍。
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已采取措施实现这些目标。该机构就车辆自动驾驶功能的潜在障碍发布了公众意见征询,并召开了公开会议。此外,还就一项旨在收集自动驾驶车辆运行数据的试点计划征求意见,同时就涉及自适应驾驶光束系统和摄像头后视系统等先进技术的潜在标准征集相关意见。 NHTSA还积极研究评估和测试ADAS的方法,包括以下由NHTSA和美国交通部(USDOT)资助的研究项目:
- 《二级和三级自动驾驶概念的人因设计指南》,DOT HS 812 555(2018年8月);
- 《自动车道居中系统的功能安全评估》,DOT HS 812 573(2018年8月);
- 《自动驾驶系统可测试用例与场景框架——最终报告》,DOT HS 812 623(2018年9月);以及
- 《低速自动驾驶班车:实践现状》,DOT-VNTSC-OSTR-18-03(2018年9月)。
这批日益丰富的研究成果将指导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未来对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及3级至5级自动驾驶车辆的评估工作。 从事ADAS领域的制造商应深入研究这些成果,把握向NHTSA提案公开征询意见的契机,并主动与NHTSA沟通,确保该机构人员及时掌握最新技术动态。随着技术日益专业化及车辆各部件交互日益复杂,制造商应与NHTSA协作,确保该机构充分理解其技术特性,从而对潜在故障实施恰当监管与调查。
–自动驾驶车辆立法
2017年9月6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安全保障未来部署与车辆进化研究法案》(SELF DRIVE法案,法案编号H.R. 3388)。 该法案是联邦政府首次针对自动驾驶汽车制定的重大监管举措,超越了此前采纳的"自愿性"指导方针。其目标在于提升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适应新兴技术调整联邦安全标准的能力,并厘清联邦与州政府在自动驾驶汽车监管中的职责分工"。
众议院通过法案数周后,参议院商业、科学与交通委员会以全票通过了类似法案——《通过革命性技术推进更安全交通的美国愿景法案》(AV START法案,S. 1885号)。该参议院版本将商用卡车排除在关键条款之外,并与众议院版本存在多处差异。 《AV START法案》已在参议院搁置逾年。截至本文撰稿时,参议院内部正就部分议员关切事项展开协商,但该法案似乎仍难获通过。随着2019年1月新一届国会开幕,这些法案需重新提交审议,并可能根据新国会组成结构及车辆技术发展变化进行修订。
— 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车辆间通信拟议规则制定通知
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关于在所有轻型车辆中实施车对车通信的拟议规则前景仍不明朗。 根据该提案,该机构将颁布新的《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第150号,要求新轻型车辆通过专用短程无线电通信(DSRC)设备,具备与其他车辆互发"基本安全信息"的能力,这些信息包括车辆速度、行驶方向、制动状态及其他相关数据。
除了车辆位置和行为数据外,车对车通信(V2V)以及所谓的车对基础设施通信(V2I)还可能向周边车辆传输环境数据,例如道路状况。
关于V2X通信(即车辆间通信、车辆与基础设施通信以及其他设备通信的组合)未来将采用DSRC还是蜂窝技术,业界仍存在争议。无论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的法规是否最终生效,V2X技术领域已投入的巨额资金将持续注入该领域。 两家主要汽车制造商已宣布推出或即将推出采用DSRC技术的车辆。然而争议仍在持续,随着即将部署的5G无线系统投入使用,这场辩论或将更具看点。随着技术发展并验证其可行性,预计拥有交通基础设施监管权的NHTSA和美国交通部(USDOT)将继续在此领域发挥作用 。
自动驾驶技术初创企业与汽车供应商的知识产权考量
作者:切坦·斯里尼瓦萨,助理
众多汽车供应商和整车制造商已宣布计划将自动驾驶汽车(AV)及相关零部件、软件和服务推向市场。在几乎所有案例中,这些企业都与科技初创公司合作开发基础硬件或软件。随着各方携手开发自动驾驶汽车所需的技术解决方案,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IP)可能成为汽车供应商、科技初创公司或双方的关键资产。 若任何一方未能妥善保护并获取其技术解决方案相关的知识产权,不仅会阻碍其商业目标的实现,更将延误自动驾驶汽车的研发与部署进程。
1. 什么是知识产权战略?
每家科技初创企业和汽车供应商都必须制定与短期及长期业务目标相契合的知识产权战略,方能成功将自动驾驶相关系统、零部件、软件及服务推向市场。通过完善知识产权战略所获得的知识产权资产所有者,可在谈判中运用这些资产增强议价能力、提升企业估值、在营销材料中公开宣传创新成果、阻隔竞争对手,并通过建立基于专利使用费的收入流实现知识产权的商业化变现。
知识产权战略应规定科技初创企业与汽车供应商如何以及何时以符合商业目标的方式追求和保护其共同或各自的知识产权,同时考虑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归属。 该知识产权战略既要支持科技初创企业的成长与退出策略,也要助力汽车供应商建立市场准入壁垒。理想的知识产权战略应能创造价值、降低风险,并切实可行为双方所实施,从而推动自动驾驶汽车成功进入市场。
2. 知识产权战略如何保护专有竞争信息?
知识产权战略与规划通过系统化、可重复的方式运用法律工具,识别并获取企业的专有竞争性信息。该战略与规划应充分考虑企业文化、加速开发部署路线图及战略目标所带来的固有挑战。
早期自动驾驶技术初创企业的文化挑战可能集中于以下方面:创始人向第三方公开讨论创新成果的程度、在协作共享办公环境中与第三方碰撞创意的模式,以及在招募新人才或潜在合作伙伴时的初步沟通环节。
即便公司已走出初创阶段,为向潜在客户或监管机构证明其自动驾驶创新成果而进行的公开披露,仍会引发新的挑战。知识产权无意间公开的常见情形包括:a) 科技初创企业向汽车供应商展示新型硬件组件或软件算法;b) 汽车供应商披露其自动驾驶部署计划; c) 在公共道路上进行自动驾驶实验;d) 融资过程中的讨论;e) 人才招聘过程中的讨论;f) 发布白皮书或论文,或在会议上进行相关展示;g) 出售或提供搭载新型传感器的车辆用于数据收集,或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后端数据处理。
除无意间向公众披露外,企业还可能忽视对其软件相关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例如用于提升自动驾驶汽车安全性、准确性、可靠性、稳健性、效率或用户体验的人工智能或算法。
因此,为使公司在竞争激烈的自动驾驶领域具备创造价值和降低风险的能力,至关重要的是在早期阶段且在任何公开披露之前,制定并执行知识产权战略与计划,以获取知识产权保护。
在技术初创企业与汽车供应商之间高度协作的快节奏环境中,这在实践中可能颇具挑战。作为保护专有竞争信息的知识产权战略组成部分,企业应制定计划与流程,明确其解决方案中区别于竞争对手的功能特性,以及支撑这些特性的创新成果。 公司需明确哪些个人或主体为创新作出贡献,进而确定应采用知识产权保护工具箱中的何种工具(商业秘密、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合同条款)来保护该创新成果。
在确定用于保护创新的知识产权工具后,公司应采取行动或与外部法律顾问合作创建知识产权资产。具体行动可能包括:
- 提交专利申请以减轻任何非预期的先前披露或未来公开披露所造成的后果;
- 执行涵盖披露性质的保密协议或保密协议;
- 注册商标和版权以增加价值,并防止他人窃取具有商业价值的标识;以及
- 确保所有文件均标注为机密并实施物理封存,所有电子系统均配备充分的加密和认证措施,且机密信息始终在私密环境下讨论。
3. 知识产权战略如何处理所有权问题?
知识产权战略的终极目标是获取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从而实现其价值变现。因此,仅创造知识产权资产而不制定保留相应所有权或权利的计划,是远远不够的。
在缺乏规范知识产权所有权的正式协议的情况下,任何因雇佣或咨询关系产生的知识产权都可能被无意中放弃,或归属于其他公司。因此,作为知识产权战略的一部分,企业在与其他方合作前应采取措施确保保留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同样,那些历史上未曾与科技初创企业合作过的汽车供应商,应意识到创业者及科技初创企业成员在运营方式上的文化差异——例如宽松或缺失的竞业禁止条款,以及员工在科技公司间跳槽的便捷程度与频繁率。
未能采取措施保留知识产权所有权,可能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并阻碍资本形成和产品开发。 近期,某大型科技公司员工离职后创立了专注于自动驾驶卡车创新的初创企业。该初创公司随后被另一家科技巨头收购。收购完成后,原雇主公司以涉嫌窃取知识产权为由起诉收购方。收购方最终达成和解,并很快决定终止其自动驾驶卡车项目。
为规避这些及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风险,科技初创企业的投资者很可能会进行尽职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知识产权所有权问题。作为知识产权战略的一部分,公司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将所有知识产权权利转让或归属至公司名下。若科技初创企业未采取措施保护并保留其知识产权所有权,则可能阻碍其与其他公司共同实现创新成果的商业化。
制定并执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战略,既能帮助企业识别和保护其知识产权,又能确保其对知识产权的所有权,这对汽车供应商和科技初创企业的成功都至关重要。因此,汽车供应商、整车制造商或科技初创企业应尽早寻求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以规避知识产权保护与所有权方面的诸多陷阱与挑战。 福里尔律师事务所凭借其与大型汽车供应商及科技初创企业合作的深厚积淀,能够为自动驾驶企业量身定制知识产权战略并提供专业指导,在该领域具有独特优势。详情请访问:
2019年汽车行业并购展望
作者:史蒂夫·希尔芬格(合伙人)与乔什·芒罗(律师助理)
概述
2018年对汽车行业的并购活动而言又是激动人心的一年。自2017年第四季度至2018年大部分时间,美国及全球经济的加速增长,为持续进行的新兴汽车技术霸权争夺战以及行业向网约车等新型垂直领域拓展提供了更多弹药。 尽管面临若干传统上可能显著抑制行业并购活动的新兴因素——包括利率上升、关税实施引发的地缘政治不确定性,以及既有贸易协定的重启——汽车领域交易量仍保持强劲,交易额更触及或逼近历史峰值。 尽管部分不利因素(如通用汽车近期宣布的裁员计划及福特即将公布的削减措施)可能削弱投资所需资本,或诱使部分企业采取观望态度,但在经济未出现意外崩盘的前提下,2019年汽车并购领域仍将延续惯性动能,有望迎来又一个交易活跃之年。 整车制造商、供应商、科技企业及各类投资者(从传统私募股权基金到风险投资基金乃至主权财富基金)都深知:在这个快速演变的行业中,若想把握丰厚机遇并为长期成功奠定基础,刻不容缓。
尽管我们仍在等待2018年第四季度的最终数据,但前三季度的并购活动已呈现强劲态势。 普华永道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末,汽车行业并购交易总额达593亿美元,有望创下十年新高,较2017年前三季度增长48%。 部分高额交易尤为引人注目:天纳克以54亿美元收购供应商联邦摩根,诺维利斯公司宣布以逾26亿美元收购汽车铝轧制品制造商艾利斯公司。市场观察人士还持续注意到汽车行业交易的高溢价倍数,尤其在软件及特定零部件制造领域。 典型案例当属汽车网站Cars.com以41倍EBITDA(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倍数收购汽车广告软件服务商Deal Inspire。普华永道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并购交易的平均EBITDA倍数维持在8.4倍,较2017年的8.3倍基本持平。
尽管2018年是汽车行业并购活动蓬勃发展的一年,但鉴于诸多宏观经济动向和市场不确定性,有人合理质疑这一趋势能否延续至2019年并持续全年。 若干因素可能抑制并购活动,包括利率上升、关税与贸易争端以及特定监管政策变化。此外,随着汽车市场自全球金融危机后持续扩张进入第九个年头,许多预测指出短期内(至2020年)或将出现周期性衰退,这既可能阻碍部分并购活动,同时也蕴含着新的机遇。
首先是利率的持续攀升。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在2018年四次加息,预计2019年还将至少加息两次,尽管近期言论和市场波动可能促使采取更"观望"的态度。 利率上升往往会抑制交易活动,因为依赖债务融资的买家(如私募股权投资者)需将更多现金流用于偿债而非支付股权价值。
另一个令整个汽车行业忧心忡忡的因素,无疑是关税的实施——这必然导致车价上涨、销量下滑,进而削弱投资与交易活动的资金池。 根据汽车研究中心2018年10月发布的报告,若对美国进口轻型车辆及零部件征收25%关税(本文撰写时该方案仍存实施可能),将导致美国轻型车销量下滑12%,出口量减少35.7万辆,消费者购车成本至少上涨10%。 自2018年3月特朗普总统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款签署行政令,对进口铝材加征10%关税、对进口钢铁加征25%关税以来,各国(尤其是中国)持续采取报复性措施与威胁行动,这些举措可能对行业产生实质性影响。 与此相关的是,多数自由贸易协定(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正处于重新谈判阶段。近期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已原则上同意修改并更名该协定,现正式命名为《美墨加协定》(USMCA)。 长期贸易协定的变更可能打破现状,引发市场不确定性,这对交易达成不利——决策进程可能因此延迟或受阻,商业尽职调查也将更为棘手。随着2019年到来,任何贸易政策调整的影响都将持续受到密切关注。
美国另一项值得关注的监管动态是,随着《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FIRRMA)于2018年8月通过,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近期将外国投资限制措施正式编纂为法典。该跨部门委员会负责对外国对美投资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根据部分编纂了CFIUS现有实践的FIRRMA法案,CFIUS有权阻止甚至撤销其认为可能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跨境投资交易(该概念正日益与"美国经济安全"概念融合)。 近期CFIUS审查重点转向关键基础设施及敏感技术获取领域,尤其针对中国及其他特定地区对美国电动汽车和自动驾驶技术开发企业的投资。 即便交易最终能通过CFIUS审查,其审批流程仍耗时且成本高昂——几乎所有交易都需耗费时间进行"外国所有权、控制权及影响力"规则的尽职调查。鉴于此类风险上升,汤森路透与Dealroom研究机构数据显示中国对美投资已现萎缩,实属必然。 此外,路透社就此话题采访的银行家、律师和顾问中,超过75%表示其中国客户正因CFIUS审查难度加大而日益倾向选择欧洲而非美国。这可能对汽车行业并购活动产生直接影响——据路透社统计,仅过去五年间,中国企业就投资了至少80家美国交通初创企业,总估值超过800亿美元。
最后,正如前文所述,北美汽车扩张周期已进入第九个年头,生产和销售数据均表明市场已趋于平稳,经历峰值后开始下滑。 通用汽车近期宣布计划削减产量以匹配销售需求,并集中资源投入自动驾驶等领域,这预示着那些产品或平台组合不合理且负债累累的汽车供应商,可能难以适应市场与生产变化,从而为部分买家创造困境并购机会。
上述所有因素都可能对2019年汽车行业的并购活动产生可测量的负面影响。然而,由于共享出行/移动出行、自动驾驶/联网汽车、在线汽车经销商/交易平台以及其他汽车技术功能和平台领域的投资热潮持续高涨,汽车行业并购的整体前景总体上仍保持积极态势。汽车产业正以日益加速的步伐进行转型。 正如Otonomo首席营销官Lisa Joy Rosner在Flex大会访谈中所言,汽车制造商正从硬件制造商转型为软件制造商,如今必须"持续更新软件并提供远超初始交易的服务"。这种范式转变促使制造商、供应商、股权/风险基金及科技公司持续重金投入汽车技术领域,进而推动商业模式与产品形态的变革。 鉴于巨额资本需求与行业不确定性,我们将持续见证类似本田投资通用/Cruise自动驾驶公司、福特与大众汽车传出洽谈等合作案例,尤其在具备"互补性"(即业务与地域无重叠)优势的整车制造商之间。
近年来最引人注目的趋势之一,是战略投资者正日益活跃于早期风险投资领域。《财富》百强企业中有75家开展企业风险投资业务,其中40余家设有专门的企业风险投资团队。汽车行业成为此类战略投资的核心领域,通用汽车、本田、福特、宝马、丰田、戴姆勒、大众等企业均投入了巨额资金。 对于早期汽车技术公司的创始人/出售方而言,这些企业风险投资集团相较于"传统"风险投资基金具有多重优势:包括专属的营销与研发团队、现成的客户资源及分销渠道,且普遍认为其在管理中会采取比传统风投基金更为被动的角色。 然而潜在被投企业也普遍认为,战略风险投资基金决策效率较低,对风投支持企业的需求理解不足,且更侧重战略目标——这些目标未必与被投企业自身目标一致。总体而言,2019年战略风险投资基金预计将继续为快速发展的汽车与出行产业关键领域注入重要资本 。
风雨欲来:2019年汽车行业面临的重组风险
作者:安·玛丽·乌茨(合伙人)、约翰·西蒙(合伙人)与塔玛尔·多尔库尔特(高级顾问)
尽管整体经济强劲且汽车销量依然强劲(尽管低于过去几年的创纪录水平),但该行业存在风险,可能影响供应链并在未来一年造成中断。其中最主要的是持续存在的对钢铁和铝等产品关税的担忧,以及与中国的时断时续的贸易争端。 除全球市场动荡外,汽车行业正经历从乘用车向卡车及运动型多功能车(SUV)的转型,迫使制造商调整产品线,甚至停产多款轿车车型。对于长期依赖为这些车型供货的供应商而言,此类调整可能带来严重问题。此外,利率上升可能使需要额外资金应对新形势的企业融资难度加剧。
全球贸易不确定性
特朗普政府的政策旨在纠正美国与主要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失衡问题,这些政策正对汽车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由于关税上调以及其他国家实施的报复性关税,大宗商品成本急剧攀升。福特和通用汽车的高管均表示,预计明年钢铁和铝材成本将比今年增加10亿美元。 供应商的盈利能力将因原材料成本攀升而受损。小型供应商正承受着原材料成本上涨的压力,由于签订的是固定价格合同,他们无法将成本转嫁给客户。
毫无疑问,这些更高的关税已经给行业带来了压力。但或许更令人担忧的是未来前景的不确定性。例如,中美两国最近同意在不断升级的贸易战中达成90天的"停火"协议。
此次暂停可能为协商解决方案创造机会。然而,谈判能否成功尚不明朗。此外,特朗普政府威胁对特定进口车辆(尤其是德国汽车)加征关税,令汽车制造商和供应商忧心忡忡。供应商处境艰难,因为他们可能面临新关税或产品销售限制,且在变化发生前几乎无法预见并作出相应反应。 因此,随着与中欧等地的贸易争端持续升级,客户需警惕下游供应商面临的潜在风险,在供应链受影响前预判未来问题。例如,富乐律师事务所正协助客户向商务部申请关税豁免——针对美国境内无法充分且合理供应的产品,或存在国家安全考量而应豁免关税的产品。 然而,汽车制造商已提交逾千份此类豁免申请,其中多数仍在等待政府裁决,另有300份申请已被驳回。因此,虽然为符合上述标准的产品申请豁免至关重要,供应商仍需制定其他策略以获取关键产品。
销量下滑与消费者口味变化
除全球贸易不确定性外,美国消费者对汽车的需求也发生了显著变化。过去几年间,乘用车需求持续下滑,而SUV及轻型卡车产品需求则不断攀升。然而SUV和卡车产品需求的增长,难以抵消乘用车需求萎缩的影响。制造商已开始调整产品线,甚至直接停产某些车型。 近日,通用汽车宣布将停产多款轿车车型,北美五家工厂(包括密歇根州的两家)将闲置,并裁减超过10%的员工。今年早些时候,福特则宣布除野马车型外,未来将不再生产任何轿车。
乘用车数量的急剧减少以及整体销量的下滑,可能导致部分供应商陷入困境。 休伦咨询集团工业业务负责人劳拉·马塞罗指出,受生产结构调整影响,未来18个月供应商将面临订单量下滑。需求变化将冲击专注乘用车零部件生产的供应商,以及那些本就面临财务困境的企业。这可能加剧大宗商品成本上涨和贸易摩擦对供应商乃至整个行业的冲击。
提高利率
供应商在应对关税和整个产品线变化的同时,其他经济因素也在发挥作用。 例如,美联储在2018年已多次加息。利率上升导致借贷成本攀升,无论是依赖商业信贷的企业,还是寻求购车贷款的消费者都将受到影响。此外,尽管过去几年信贷环境相对宽松,但许多企业背负着沉重的债务负担,未来可能面临偿债困难,从而陷入经营困境。
识别并防范问题供应商
上述市场状况可能导致部分供应商难以履行合同,或向客户(包括供应链中其他更高层级的供应商)寻求提价。此外,乘用车需求的转移可能使依赖该类产品或利润微薄的供应商陷入困境。供应链中出现问题供应商,将对上游供应商和最终客户造成重大损害。 客户应定期评估供应链中企业的预警信号。本文将列举陷入困境供应商的主要预警信号,并探讨可采取的应对措施以降低供应商问题引发的业务中断风险。
A. 供应商困境的预警信号
- 供应商要求提高价格、加快付款期限、提供客户融资支持或使用保理服务
- 延迟交付或产品质量变化
- 技术支持请求
- 未能及时更新信息技术系统或未能在行业内合理运用现有技术
- 未能实现成本削减
- 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恶化
- 聘用顾问和财务顾问
- 恶化的市场地位
- 重述或延迟发布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关键管理职位变动
- 重新协商的债务契约、新增债务、已全额提取的信贷额度以及临近的到期日
B. 问题供应商客户的行动方案
当出现这些迹象时,通过行使普通法和法定救济措施,陷入困境的供应商的客户可主动推动新合同标准条款的变更(或协商修改现有合同条款)。借助这些策略,客户能够更早地识别、理解并应对供应商困境,从而获得更充分的预见性、更强的议价能力及更多解决方案选择。
客户还应定期分析其合同条款,以在应对潜在问题供应商时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权益。客户与特定供应商的现有合同对其权利和救济措施具有重大影响,无论是在破产前还是破产后。例如,合同条款将决定以下关键事项:
- 各方终止合同的能力
- 供应商有能力停止发货并提出“人质”式要求
- 客户将生产资源转移至另一家更健康供应商的能力
- 客户有权行使特定合同救济措施,包括依据《统一商法典》第2-609条要求供应商提供履行未来义务的充分保证,或认定供应商已拒绝履行合同。
- 在破产程序中,合同是否被视为"未履行"合同;该合同是否与其他合同构成整体;以及对破产中履行义务的相应影响。
- 陷入困境的供应商在破产情况下承担、转让或拒绝合同的能力
- 客户的模具回收能力
- 留置权
- 抵销权
通过强制执行和适用成文法与普通法合同权利,制造商可避免陷入困境的企业利用其通常广泛的破产权利,拒绝履行持续供应商品的合同。 当财务困境迹象明显,或制造商有合理理由怀疑供应商履行货物销售合同的能力时,制造商可依据《统一商法典》第2-609条要求供应商提供履行合同的充分保证。 若未获此类保证,制造商可视合同已遭违约,从而得以重新安排或暂停发货,或在破产申请前通过协商或强制推行更具保护性或更优条款来"巩固"合同权利。这些策略能在破产申请后显著改变各方权利,为谈判提供更大筹码并争取更有利结果。
为保障供应,制造商还可能参与破产前重组,旨在通过重组供应商的债务和资本结构,防止濒临破产的困境供应商停止生产必要零部件。此类交易通常包含困境供应商、其重要客户及有担保债权人之间的三方协议,以巩固各方在重组(或破产)期间维持供应商运营的承诺。 此类协议通常包含准入协议、便利协议及次级参与协议。通过便利协议,客户(通常以集团形式)可提供便利措施:通过库存与应收账款保护巩固贷款人的抵押基础,承诺继续向困境供应商采购现有零件,并限制抵销权;而贷款人则同意提供营运资金融资且不实施抵押权。 此外,客户支持措施可能包含融资援助,此时客户应通过参与协议获取所提供融资的担保。准入协议允许客户在特定危及生产的情形下,作为最终手段进入供应商工厂,使用其自有设备和员工生产零部件,直至合同或设施移交至更稳健的供应商。
面对未知的贸易风险、不断攀升的原材料成本与利率,以及为适应消费者需求变化而调整的车型布局,所有供应商和客户都需警惕供应链可能出现的任何中断。通过主动监控供应商并采取上述预见性措施,汽车供应商能够保障关键零部件的供应,持续履行与自身客户的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