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俄亥俄州加入了正在审议立法禁止竞业禁止协议的州名单。*鉴于联邦贸易委员会去年在全国范围内遭阻挠的竞业禁止禁令,俄亥俄州立法者于2025年2月5日提出一项法案,拟禁止该州将竞业禁止协议作为雇佣条件。若按原案通过,俄亥俄州将成为继加利福尼亚州、明尼苏达州、北达科他州和俄克拉荷马州之后第五个实施此类禁令的州。
俄亥俄州参议院第11号法案旨在禁止雇主签订、试图签订、提出或试图执行任何禁止或惩罚"劳动者"从事竞争行为的协议。该法案将"雇主"定义为"雇佣或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以提供服务的人"。"劳动者"的定义极为广泛,涵盖雇员、独立承包商、实习生、志愿者及学徒。
俄亥俄州法案更进一步规范了雇佣合同中的法律选择和管辖条款。该法案规定,对于在法律生效后签订或修改的协议,雇主不得针对主要在该州居住和工作的员工强制执行非俄亥俄州的管辖地或管辖条款。雇主亦不得剥夺此类员工依据俄亥俄州法律享有的任何实质性法律保护,例如通过非俄亥俄州的法律选择条款实现。 但存在例外情形:若雇员在律师个别代理下协商协议,且系雇员本人选择适用非俄亥俄州法律或管辖地条款,则不受此限制。
最后,该法案赋予雇员私人诉讼权,并授权州检察长对雇主提起诉讼。胜诉的雇员或检察长可获得诉讼费用及律师费,同时可获得实际损害赔偿、最高5000美元的惩罚性赔偿,以及禁令救济。
俄亥俄州法案未涉及保密协议或禁止招揽协议。该提案亦未说明法案是否具有追溯效力,能否使俄亥俄州雇员已与雇主签署的现有竞业禁止协议失效。
雇主若计划与俄亥俄州或其他存在待决立法、禁令或处罚措施的州份的雇员签订(或已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应与法律顾问合作,审慎评估相关待决立法可能产生的影响。我们将持续关注并报告该法律领域的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