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您可能已经听说,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已大幅缩短了对待决EEOC指控通知的答复期限。以往,当被指控方收到EEOC指控通知(该通知通过电子信函发送——因此请留意来自EEOC的电子邮件)时,通常至少有30天的时间提交答复。 此前,通过在线提交延期申请,这30天的期限通常可以延长两到四周;只要被投诉方能证明其正在积极努力准备答复,EEOC通常会批准延期申请,但现在情况已不再如此。
尽管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尚未将此作为全机构统一执行的正式政策,但许多劳动与就业律师反映,EEOC门户网站目前提示答复期限已缩短至15天:这仅为此前通常时限的一半,也仅为EEOC网站上规定的答复期限的一半(参见EEOC《关于回应指控的常见问题解答》)。 此外,有大量报告称,EEOC不允许延长答复期限。这种做法不禁让人质疑:为什么?调查程序的目标[1]难道不是要查明申诉是否成立吗?将申诉答复时间缩短真的有助于实现这一目标吗?可能性极低。
然而,这一削减确实使EEOC能够“改善”其统计业绩:通过减少大量积压案件,并迅速了结与新投诉相关的义务。由于能更早结案,EEOC现在可以更快地“转入”其法定义务中的调解阶段——也就是说,它可以尝试就涉嫌“有理”的投诉与被投诉方达成和解。 通过提前启动调解程序,EEOC 增强了迫使被申诉方达成和解的能力,同时也改善了其“追偿”统计数据,正如其网站此前宣传的那样。
但这究竟能达到什么“实际”效果?如果我们假设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现在可以针对已被认定“成立”的指控提起诉讼,该机构真的具备这样做的能力吗?截至2025财年末,EEOC提起的诉讼数量仅为两年前的一半左右。 因此,答案很可能是“不能”。此外,EEOC是否会强制投诉人更快地回复被投诉方的答复——答案同样很可能是“不会”。即便如此,这是否意味着你可以无视EEOC的指控通知——再次强调,答案很可能是“不能”!
相反,您应当协助公司内部或外部法律顾问尽快准备答复,即使该事项可能更快“结案”。因为结案并不意味着此事就此结束——而是意味着投诉人将更快收到《起诉权通知书》(NRTS),并可自行提起诉讼。 当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结束调查时,其有法定义务向投诉人发出《起诉权通知书》(NRTS)。这使投诉人能够提起诉讼,因为只有在投诉人“履行完毕”其行政义务——即允许EEOC首先“调查”该投诉——之后,才允许提起此类诉讼。
您如何帮助您的律师迅速作出回应?
首先,在收到指控的电子通知后,请收集与指控中所质疑的决定(解雇、未予晋升等)相关的文件。
其次,请立即联系您的律师或公司法务,告知相关指控;这样外部律师就能排除利益冲突(确保他们此前从未代理过投诉人——虽然这种情况通常不会发生,但为了遵守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仍需进行确认)。
第三,一旦利益冲突消除,立即将相关文件转交您的律师,并安排参与该不利措施的人员与律师沟通,说明采取该措施的理由。
最后,请务必确保有时间审阅律师对指控的答辩意见。过去那种有一周时间进行审阅的“奢侈”可能已不复存在:您可能需要做好准备,在24至48小时内接收并审阅答辩意见,以便律师能及时为您提交答辩。
未能及时回应会成为“一切的终结”吗?不会。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并不具备任何法定权力来“强制执行”加速回应时限;而且,如上所述,该机构极不可能(或没有足够资源)对未予回应者提起诉讼。然而,这可能会制造一种人为的外部压力,迫使企业就毫无依据的索赔达成和解。 若能及早积极行动,协助您的律师迅速在线提交答复,便可避免这种压力。
[1] 根据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网站的说明,“EEOC有权对受该法律管辖的雇主所涉及的歧视指控进行调查。我们在调查中的职责是公正、准确地评估指控中的相关指控,并据此作出裁定。”(斜体为后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