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要点:
在一周内,联邦层面采取了两项举措以提升药品福利管理公司(PBM)的透明度。《2026年综合拨款法案》(CAA 2026)与劳工部(DOL)关于PBM薪酬披露的拟议法规(DOL拟议规则)虽具有互补性,但在关键方面存在差异。 CAA 2026的适用范围更广(涵盖所有团体健康计划,包括全额保险安排),但生效日期较晚且根据雇主/计划规模设置差异化要求。相比之下,DOL拟议规则仅涉及报酬披露,且仅适用于《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规定的自保计划,但生效时间更早,且无论雇主规模大小均统一适用。
从合规角度看,《2026年消费者保护法案》明确规定的民事处罚(未披露信息每日罚款1万美元;虚假信息每项罚款10万美元)提供了更直接的执法机制,而劳工部拟议规则则依托《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禁止交易框架,虽可导致消费税及衡平法救济,却缺乏同等明确的处罚标准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消费者保护法案》要求受《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管辖的计划必须实现100%的回扣转付,而劳工部拟议规则仅要求披露保留与转付的回扣金额——这对计划发起人和行业参与者而言是关键区别。
劳工部监管修订的可能性:
鉴于《2026年清洁空气法案》与劳工部拟议规则几乎同时发布,劳工部极有可能修订其最终规则以符合《2026年清洁空气法案》所确立的法定要求。 劳工部拟议规则依据行政命令14273制定,并基于现行《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第408(b)(2)条框架,但该提案在劳工部尚未充分考虑国会随后在《2026年药品法案》中通过的全面药品福利管理透明度及回扣转嫁要求前即已定稿。 因此,劳工部很可能需要将其披露要求、时限规定及雇主规模区分标准与法定要求进行协调统一,以避免计划发起人、药品福利管理公司及其他相关实体面临重复或冲突的义务。
计划发起方和药品福利管理公司应预见,劳工部最终规则(预计在意见征询截止后发布)可能进行重大修订以配合《2026年医疗保险协调法案》的要求。特别是,鉴于《2026年医疗保险协调法案》对日历年度计划的生效日期定于2029年1月1日,劳工部可能需要重新考虑其拟定的2026年7月1日适用日期, 鉴于《2026年药品可负担性法案》对日历年度计划的生效日期为2029年1月1日,这将导致潜在的衔接期——在此期间,劳工部较有限的披露要求将适用于自保型《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计划,而更广泛的《2026年药品可负担性法案》要求(包括《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计划100%回扣转嫁)尚未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密切关注劳工部对公众意见的回应,以及劳工部与其他联邦机构(包括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的协调进展,以确保药品福利管理公司监管采取统一的监管方针。
比较表
下表比较了《2026年清洁空气法案》与劳工部拟议规则的关键要素。
| 类别 | CAA 2026 | 美国劳工部拟议规则 |
| 生效日期 | 2029年1月1日,适用于日历年度计划。 [计划年度自本法颁布后30个月开始]。 | 2027年1月1日,适用于日历年度计划。 [自最终规则公布之日起60个日历日后生效;适用于2026年7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计划年度]。 |
| 适用性 | 披露要求直接适用于:(1) 团体健康保险计划;(2) 提供团体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3) 代表此类计划或保险公司提供药品福利管理服务的实体。间接适用于"相关实体",包括药品制造商、分销商、批发商、返利聚合商、相关团体采购组织及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或分包商。 回扣转嫁要求适用于为《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计划提供药品福利管理服务的实体(包括承保商、第三方管理机构(TPAs)、回扣聚合商及其他相关方)。 | 直接适用于自筹资金的《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团体健康保险计划。 间接适用于与自保团体健康计划签订合同以提供药房福利管理服务的“承保服务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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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雇主规模区分 | 大型雇主(100名以上员工)和大型计划(100名以上参与者)将获得详细的药品级PBM报告,其中包含合同补偿、回扣、差价及定价数据。 规模较小的雇主/计划将收到一份内容更为有限的摘要文件,其中包含汇总信息。 | 适用于所有自保的《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计划,无论雇主规模大小。 |
| 涵盖的计划 | 团体健康计划(包括全额保险和自筹资金计划)以及《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国内税收法》和《公共卫生服务法》下的健康保险发行机构。 | 仅限自保的《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团体健康计划。 完全投保的团体健康保险计划被明确排除在外(保留以备将来采取行动)。 |
| 民事处罚 | 明确民事罚款:
| 执行依据是《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第408(b)(2)条规定的禁止交易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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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频率 | 半年度报告(或应计划要求按季度提交)。 | 签订/续签合约前的初始披露、半年度披露(每六个月周期结束后30天内完成)以及应雇主要求进行的信息披露。 |
| 应披露的信息 | 大型雇主/计划的详细药物水平数据,包括:
| 类似的披露类别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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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利转嫁要求 | 仅适用于《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计划,需100%返还。
| 无折扣转嫁强制要求;仅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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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权 | 年度返利审计权仅适用于《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计划。
| 年度审计权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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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托人救济/安全港 | 对于归因于药品福利管理公司(PBMs)的失误,若受托人不知情且合理相信合规已实现,则适用无过失计划受托人豁免条款。 | 若药品福利管理公司未能遵守规定,对负责任计划受托人的行政豁免,前提是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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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 通过对《公共卫生服务法》、《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和《国内税收法典》的法定修订予以颁布。 | 根据《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第408(b)(2)(A)条、第408(b)(2)(B)条及第505条的行政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