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8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继续推进按类别应对供应链和国家安全风险的举措,将外国生产的电源逆变器和“先进机器人设备”纳入其《涵盖清单》。 根据白宫召集的跨部门评估结果,此类产品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因此,符合“外国生产”定义的新型号设备将不得在美国境内进口或销售。 此前一年内,FCC已将外国生产的无人机系统(UAS)及其关键组件,以及外国生产的路由器列入《涵盖清单》,此次举措正是在此基础上采取的后续行动。
FCC 涵盖清单
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将通信设备或服务列入“受管制清单”的主要依据来自《2019年安全与可信通信网络法案》。 在政府认定某类设备或服务对美国国家安全或美国公民的安全与保障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后,FCC可将其列入《受管制清单》。针对功率逆变器和先进机器人设备作出的国家安全相关认定,均聚焦于威胁美国关键基础设施的供应链漏洞和网络安全风险。 被列入该清单的设备将无法再获得联邦通信委员会的授权,不得在美国境内进口、销售或运行。在“受管制清单”实施之初,新增项目仅限于特定外国公司生产的电信和视频监控设备。然而,最近新增的项目已超越特定公司的范围,涵盖了广泛的产品类别,这表明联邦通信委员会正采取更广泛的策略,将“受管制清单”作为一种动态合规机制加以运用。
外国制作
具体而言,就电力逆变器和先进机器人设备而言,“外国生产”的定义源自《购买美国产品法》,包括任何不符合《联邦法规汇编》第48卷第25.101(a)条所定义的“国内最终产品”的物品。 “外国生产”的产品通常是指未在美国制造或未达到适用国内含量门槛的产品。
新型号与先前获批的型号
重要的是,除非进行重大修改或更新,否则此次《涵盖清单》的更新将不适用于FCC此前已授权的任何现有型号的电力逆变器和先进机器人设备。相关禁令仅适用于无法获得FCC授权、不得在美国进口、营销或销售的新型号设备。对于涵盖设备中的现有型号,FCC通常提供两种可适用的授权程序:
- FCC认证—— 由FCC认可的电信认证机构(TCB)根据责任方(即制造商或进口商)向该认证机构提交的支撑文件和测试数据进行评估后颁发的设备 授权。
- 供应商符合性声明(SDoC)——一项要求负责合规的方确保设备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程序,根据该程序,在FCC提出要求时,需提供测试报告及其他证明符合相关规则的信息。
有条件批准
对于此前尚未获得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授权在美国境内进口或销售的新机型,企业仍可申请“有条件批准”,使相关设备免于列入《受管制清单》,并允许其获得新的FCC设备授权。与针对外国生产的无人机系统(UAS)、无人机系统组件及路由器的有条件批准流程类似,该流程将评估相关实体的设备是否对国家安全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 功率逆变器的有条件批准申请将由战争部(DoW)和国土安全部(DHS)共同评估,而先进机器人设备的申请则仅由战争部(DoW)评估。针对这两类设备所要求的评估信息,通常属于以下三大类:
- 公司架构
- 制造与供应链披露
- 美国制造业与回流计划
申请人必须在2028年1月1日前提交针对国外生产的电力逆变器和先进机器人设备的“有条件批准”申请,以便进行评估。
影响
电力逆变器是可再生能源和储能项目中的关键组件,目前市场上用于此类项目的逆变器大多是在海外制造的,其供应链主要由外国企业构成。 因此,任何影响外国制造电力逆变器进口、采购和使用的法律变更,都可能对可再生能源和储能行业产生影响。鉴于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的举措预计不会对已获批准的电力逆变器和先进机器人设备产生重大影响,其对美国能源市场的直接影响可能微乎其微,特别是对于那些已设计采用现有型号、且已在美国销售的FCC批准电力逆变器的项目而言。
尽管如此,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此举的长期影响可能会阻碍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因为这将阻止使用本可在美国市场推出的新型、更先进的逆变器机型——至少在制造商能够将生产转移至美国之前是如此。今后,项目开发商应考虑是否在逆变器采购协议中加入声明、保证及其他条款,以明确确保供应商承担为其产品获取并维持FCC授权所涉及的风险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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