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2日,以内布拉斯加州为首的17个州,连同全美批发商与分销商协会(NAW),在联邦法院对加利福尼亚州监管机构和循环行动联盟(CAA)提起诉讼,寻求推翻该州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包装法SB 54(以下简称SB 54或《法案》)。 这起名为“内布拉斯加州诉海勒案”(Nebraska v. Heller)的诉讼,是针对正在全美范围内为包装监管而日益普及的“生产者延伸责任”(EPR)模式发起的首次多州协同挑战。
加利福尼亚州的包装法旨在改变该州境内产品的包装、运输、销售和回收方式。该诉讼认为,该法案将产生更深远的影响:迫使全美各地的企业为加利福尼亚市场重新设计包装,或者使加利福尼亚州的规则成为全国的默认标准。
这是因为加利福尼亚州并非一个普通的市场。2025年,该州的国内生产总值约为4.25万亿美元,目前已成为全球第四大经济体,其规模之大足以单凭一己之力重塑全国供应链。当加利福尼亚州修改包装规定时,企业必须决定是建立一套专门针对加利福尼亚州的体系,还是在全国范围内重新设计包装、定价和分销方案。
对于消费品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和供应商而言,此案并非一场关于联邦主义的抽象之争。它可能会影响包装设计、SKU策略、供应商合同、回收费、价格上涨,以及企业能否切实维持一个全国统一的包装体系。
EPR入门指南
要理解其中的利害关系,不妨先从EPR究竟是什么以及它为何能如此迅速地普及开始说起。
生产者责任延伸(EPR)颠覆了传统的废物管理模式。不再由地方政府承担包装物的收集和回收成本,而是将财务和运营负担向上游转移,由将包装产品投放市场的企业——即所谓的“生产者”——承担。实际上,这意味着生产者需要为包装物的收集、回收和减量系统提供资金,并且越来越多地重新设计包装本身。
正如我们在之前的报道中所探讨的,EPR已从一个小众概念发展成为八个州环境政策的核心内容。俄勒冈州和科罗拉多州是较早采用该模式的州,其相关项目已开始对该模式的边界进行探索。
SB 54 并非首部引发诉讼的扩展生产者责任(EPR)法律。俄勒冈州和科罗拉多州目前正在为其各自的EPR模式进行辩护。但加利福尼亚州的计划在规模上有所不同。 俄勒冈州或科罗拉多州的包装法规可被视为针对特定州的合规挑战——部分原因在于这些法律并未像SB 54法案那样包含具有约束力的源头减量和可回收性要求,部分原因则在于销往这些州的销售量通常较小。相比之下,鉴于加利福尼亚州的市场主导地位,该州任何强制要求减少包装、实现“合理尺寸”及履行可回收性义务的包装法规,都可能成为全国范围内的运营标准。
从许多方面来看,加利福尼亚州的这场诉讼是对“加利福尼亚效应”的一次考验——即一个大州制定标准并使其成为全国规范的能力,因为企业无法高效地为加利福尼亚州设计一种产品,又为其他地区设计另一种产品。SB 54法案将这一效应直接引入了包装领域。
加利福尼亚州参议院第54号法案
加利福尼亚州的SB 54法案是迄今为止美国颁布的覆盖范围最广的生产者责任延伸(EPR)制度。该法案适用于一类“涵盖材料”,其中包括大多数一次性包装和塑料餐饮器具,实际上涉及范围广泛的消费品。
该法案要求企业向第三方生产者责任组织(即“循环行动联盟”,简称CAA)注册,向CAA报告包装数据,并根据所报告的包装数据向CAA缴纳费用,以资助一项全州范围的计划——该计划旨在减少塑料使用、提高可回收性,并在未来十年内实现雄心勃勃的回收目标。 该法案还要求生产商每年缴纳500,000,000美元的环境减缓附加费,此外还需缴纳个别评估费。
对于在全国范围内运营的企业而言,关键之处不仅在于这些义务本身,还在于其影响范围。诉状指出,该法案将进入加州市场的条件设定为对产品设计、包装和分销进行“革命性变革”。原告主张,这些变革很难——甚至不可能——仅限于一个州范围内实施。
该诉讼提出了范围广泛的宪法主张,但其核心内容十分明确。诉状提出了十一项诉因,每项诉因均要求法院宣告该法案无效,并下达禁止其执行的禁令。每项诉因都基于一个共同的前提:原告认为,加利福尼亚州已超越了其主权的界限,将其计划的成本和政治责任转嫁给了远在其边界之外的生产者和消费者。
联邦诉讼基于三项《商业条款》理论:对州际贸易的歧视、对州际贸易造成实质性负担,以及税收分配不公。原告主张,SB 54法案偏袒本州利益,给州际交易造成负担,将监管范围扩大至与加利福尼亚州几乎或完全没有关联的受管制物品,且若其他州采用类似的收费结构,将可能导致多重征税。 他们还依据正当程序原则和横向权力分立原则,就越权实施的域外 监管提出诉讼请求,指控加利福尼亚州正在对其边界以外的行为和包装决策进行监管;此外,还提出了一项基于进出口条款的诉讼请求,对进入该州的货物所征收的费用提出质疑。
该诉状还提出了基于《第一修正案》的诉求。原告质疑该法案禁止在收据或发票上详细列明EPR费用的规定,认为这构成对言论内容的不当限制。他们还指控存在强制言论和结社行为,认为该法案要求生产商加入并资助CAA——一个据称倡导某些生产商并不支持的立场的私营组织。 最后,诉状依据《宪法》第五修正案和第十四修正案提出了不当私权委托的主张,指控加利福尼亚州将广泛的监管和执法权限移交给了具有自身利益的私营实体(即CAA)。
原告还依据《加利福尼亚州宪法》提出了若干并行诉求,包括言论自由、被迫言论和结社自由,以及州政府权力不可委托的诉求。综合来看,该诉状要求法院彻底推翻该法案的框架,而非仅仅削减其中个别规定。
该投诉指出,SB 54法案给多个群体带来了损害。 批发商和分销商(包括NAW的成员)在诉状中占据核心地位。诉状指控该法案将其中许多企业归类为“生产商”,尽管它们对包装设计几乎或完全无法控制。这些企业面临合规成本和物流义务,原告认为这些要求与其实际运营角色不符。诉状还指控,其中一些企业可能被迫彻底退出加州市场。
制造商声称,该法案给他们造成了重新设计产品和调整供应链所产生的成本损失;而位于原告各州的回收企业则声称,由于该法案将回收业务导向加利福尼亚州的设施,并排挤了州外的竞争对手,导致其业务受损。
原告声称,其作为主权实体,其政策选择遭到否决;作为受该法案约束的零售和分销网点经营者;以及作为重要采购方和医疗保健支付方——随着价格上涨,其医疗补助计划及其他项目的支出可能增加——因此遭受了损害。诉状指出,全美范围内的消费者将不得不为日常生活必需品支付更高的价格,而受影响最严重的将是原告各州的低收入居民及其他弱势群体。
对经济和供应链的影响
“内布拉斯加州诉海勒案”的深远意义无论怎么强调都不为过。环境产品责任(EPR)正迅速成为至少部分州规范包装和废弃物管理的框架,而加利福尼亚州的实施版本则是对该模式能走多远这一问题最雄心勃勃且影响深远的检验。
这场诉讼的结果将有助于解答一些远超塑料范畴的问题:单个州能否有效制定产品设计和包装的国家标准?环境监管的成本将如何在一体化的全国市场中传导?最终由谁来决定:立法机构、监管机构还是法院?对于跨州经营的企业而言,这些问题已不再是理论上的。生产者责任延伸(EPR)法律已经在塑造商业运作的方式。
虽然预计企业将自行承担这些成本,但该诉讼主要依据的经济现实是,企业至少会将其中一部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而且不仅限于加利福尼亚州。由于许多公司采用全国统一的定价结构,原告认为,成本上涨将波及全国,体现在从包装食品到医疗用品等各类日常商品的价格上。
成本问题尤为棘手,因为包装费无法简单地归入某一特定类别。这些费用可能影响供应商定价、零售商利润率、分销商合同、自有品牌安排以及全国价格表。企业可能需要决定是自行承担这些费用,将其作为加州特有的费用转嫁给客户,将其分摊到全国定价中,还是重新协商供应协议。对于高管而言,这就是EPR带来的运营困境:定价决策不再纯粹是商业层面的,而是涉及监管层面的考量。
该诉讼还引发了一些亟待解决的合同问题。企业应审查供应协议中是否规定了生产者责任延伸(EPR)费用的分摊、是否要求在包装数据方面进行合作、是否允许根据监管成本调整价格、是否涉及法律变更,以及是否针对不准确的包装信息提供了赔偿条款。在许多供应链中,依法承担合规责任的企业,未必是能够最便捷地获取包装规格信息的企业。
该法案对供应链的影响可能更为深远。SB 54 实际上迫使企业重新审视产品生命周期各阶段的包装问题,包括材料选择、采购、包装流向追踪,以及确保包装符合加利福尼亚州特定标准下的可回收性。
原告们认为,这将导致市场碎片化:企业要么建立专门针对加利福尼亚州的供应链,要么重新调整全国运营以符合加利福尼亚州的法规。这两种选择都不具吸引力。 一种会增加复杂性;另一种则将加利福尼亚州的政策选择推广至全国。对于分销商和批发商而言,这种压力尤为严峻,因为尽管他们通常并不掌控包装设计,但许多人仍被纳入“生产商”的定义范围。法律责任与运营控制之间的这种脱节,很可能成为市场面临的最紧迫痛点之一。
接下来怎么办?
目前,SB 54 仍有效。该 诉讼并未阻止 SB 54的实施, 目前也未寻求初步禁令以要求法院暂停该法案的执行。这意味着企业不能以该诉讼为由暂停合规。 本案的下一阶段很可能取决于以下几点:原告是否寻求早期禁令救济;加利福尼亚州如何就该法律对市场的影响进行辩护;以及法院是否将SB 54视为进入加利福尼亚州市场的合法条件,还是视为对其他地区商业活动的不当干预。俄勒冈州提起的联邦诉讼表明,即使法院进行部分干预,对于本案中除列名原告以外的企业而言,也不一定会立即导致执法力度减弱或获得退款。
这使得企业在法律不确定性面前仍需制定合规计划。在多个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EPR)制度的州开展业务的企业,应审查其参与协议,并评估收费方法对定价和预算的影响。此外,如果法院最终宣布该法案无效,企业还应保留可能支持退款或提出异议的记录。
福莱公司继续就企业如何在经营过程中遵守生产者责任延伸(EPR)法规向各公司提供咨询。如果您对EPR法规及其在贵公司中的适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贝齐·斯通或尼克·约翰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