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退休计划(如401(k)、403(b)、固定收益养老金计划等)日益复杂,为计划参与者提供了更多功能和选择,以帮助他们增加退休储蓄。遗憾的是,参与者对这些功能和选择实际运作方式的理解未能跟上计划设计创新的步伐,这可能会影响参与者的退休准备程度。
对于雇主而言,这一知识缺口不仅仅是一个关于财务健康的讨论话题。普华永道(PwC)最近的一项调查显示,近60%的员工表示财务问题是他们生活中最大的压力源,这不仅影响了他们的工作效率,也影响了出勤率。因此,弥合这一知识缺口是雇主可以采取的一项切实措施,以确保员工在工作中保持专注并提高工作效率。
鉴于这些担忧,雇主们越来越重视提高员工的退休规划知识水平,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自身退休计划的福利。然而,在这样做时,雇主必须确保向计划参与者提供的信息被视为投资“教育”(不受《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受托人义务的约束),而非投资“建议”(受该义务约束)。 若未能充分理解这一区别,可能会导致雇主违反《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规定的受托人义务。
为何“退休流畅度”至关重要
根据2026年TIAA研究所-GFLEC个人理财指数(以下简称“该指数”)的调查 结果,美国成年人的退休知识水平已降至历史最低点。该指数分析了TIAA研究所于2026年针对3,602名美国成年人开展的调查结果,调查内容涵盖一系列金融话题,其中包括六道用于衡量“基本退休知识掌握程度”的题目。 这些问题考察了受访者的退休准备程度与其对以下主题的了解之间的关联:社会保障福利、联邦医疗保险(Medicare)覆盖范围、基于就业的退休储蓄、终身收入需求、需要长期护理的可能性,以及其自身的预期寿命。
根据该指数显示,受访者平均仅在6道与退休相关的问题中答对了2.2道。例如,不到30%的受访者了解自己的医疗费用中有多少将由联邦医疗保险(Medicare)承担,也不清楚自己未来需要长期护理的可能性。对退休计划赞助商而言,情况更为严峻:仅有43%的受访者正确回答了关于401(k)计划中雇主匹配供款运作机制的问题。
这些结果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对退休问题的熟悉程度最终会推动员工采取退休准备行为。在该指数调查中,回答退休相关问题正确的受访者,其退休准备程度往往更高。[1]对于计划发起人而言,该指数得出的结论很明确:了解情况更全面的员工,更可能更好地利用其退休计划福利。
投资教育与投资建议
计划发起人处于有利地位,能够通过向计划参与者提供必要的信息,帮助其弥补退休知识方面的不足,从而使其能够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做出适当的投资和退休相关决策。然而,计划发起人必须明确区分向参与者提供投资教育与不提供投资建议之间的区别,因为将二者混淆可能会根据《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对计划发起人产生直接影响。
投资教育。投资教育包括有助于参与者了解其退休计划及其投资选项运作方式的信息和概念。这些信息使参与者能够做出自己的明智决策,而不会引导他们选择任何特定的选项。
美国劳工部(DOL)第96-1号解释性公告(以下简称“本公告”)提供了一个框架,用于识别通常[2]会被视为投资“教育”的沟通内容,无论信息由谁提供(即计划发起人、其他计划受托人还是外部服务提供商)、提供频率如何,还是以何种方式提供。本公告将投资教育分为四大类:
- 计划信息。本类别介绍了退休计划的条款及其运作方式;参与计划及增加缴费所能获得的福利;以及在退休前提取资金(如因困难情况提取、贷款等)的影响。
- 一般金融与投资概念。本类别中的信息解释了风险与收益、资产配置、定期定额投资、复利以及递延纳税投资等一般概念;同时还介绍了通货膨胀的潜在影响、未来退休收入需求的估算、投资期限的设定,以及对参与者整体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 资产配置模型。其中包括针对具有不同投资期限和风险偏好的假设投资者的样本投资组合。
- 互动工具。此类信息包括问卷、练习题、计算器以及类似工具,可帮助参与者估算自身未来的退休收入需求,并分析不同的资产配置方案可能对其潜在退休收入产生的影响。
如果计划发起人(或其聘请的、如下文所述提供投资教育的任何供应商)仅限于向计划参与者提供投资教育,则不会被视为根据《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担任投资“顾问”。
投资建议。如《公报》所述,投资“建议”包括针对特定投资选项或参与者可能采取的行动(例如协助参与者选择特定投资选项)所作出的具体、个性化的建议,通常需收取费用。根据《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的规定,就退休计划提供投资建议的人员将被视为该计划的受托人,并有责任确保此类建议符合审慎原则。
如果模糊投资教育与投资建议之间的界限,可能会使计划发起人(或其代表)因违反《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规定的受托责任而面临潜在的法律责任。因此,计划发起人应避免向参与者提供个性化的建议或协助。
投资教育外包
沟通策略。许多计划发起人选择将提供投资教育的工作外包给第三方供应商(例如计划的记录保管人、第三方管理人或其他专家)。这些供应商不仅能帮助计划发起人确定应向计划参与者提供哪些信息,还能根据计划发起人的员工人口统计特征、员工工龄等因素,确定信息提供的方式。 例如,年轻员工可能更喜欢移动应用程序或短视频,而年长的参与者则可能更青睐长篇内容或一对一支持。然而,在提供教育材料方面并不存在“一刀切”的方法,因此,制定多渠道沟通策略对于覆盖雇主员工队伍中的各个群体至关重要。
持续的受托责任。然而,将投资教育/沟通工作外包给第三方供应商,并不意味着计划发起人可以将自身的受托责任外包出去。委托第三方供应商起草并向计划参与者分发教育材料,并不会将计划发起人就这些材料所承担的受托责任转移给该供应商。(事实上,大多数供应商都会在其服务合同中明确免除此类责任。)
首先,选择供应商来制作和分发教育材料本身就是一项受托行为。因此,计划发起人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审慎行事,综合考虑拟议的服务费用、供应商的专业能力、合规记录、技术能力等因素。
此外,选择将教育义务外包给第三方供应商的计划发起人,仍有义务监督该供应商的活动。即使计划发起人已成立退休计划委员会来管理该计划,其仍可指定该委员会的某些成员,或设立一个单独的下属委员会,负责审查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教育材料,以确保其准确、完整且符合退休计划的条款。
实用要点
鉴于美国工人的退休规划素养持续下降,许多计划发起人理所当然地关注如何帮助计划参与者更好地了解其退休计划福利。通过建立一个能够提供清晰、准确且针对性强的计划与投资教育(但不提供投资建议)的教育项目,计划发起人既能帮助参与者做出更明智的决策、改善其整体退休状况,同时又能限制计划发起人根据《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所承担的受托责任。 有意建立此类项目的计划发起人应考虑以下几点:
- 从基础开始。任何教育项目都应通过解释计划的运作方式、说明雇主的匹配供款、权益归属时间表、参保程序等内容,帮助参与者了解其退休计划的福利。
- 投资教育应保持通俗易懂。虽然该计划可以解释向该计划供款的好处,以及风险与回报、资产配置、定期定额投资、复利和递延纳税投资等概念,但不应向参与者提供个性化的建议或指导。
- 监督第三方供应商。即使计划发起人聘请第三方供应商协助实施投资教育计划,计划发起人仍需负责监督该供应商的活动及产出。计划发起人(或计划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审查和评估该供应商的服务,并审查所有面向参与者的沟通内容,以确保其准确性,并确保相关材料适合目标受众。
一个涵盖这些要点的投资教育项目,既能帮助计划参与者更好地了解自己的福利并做出明智的退休决策,同时也能降低计划发起人的受托责任风险。
[1]例如,在指数调查中,正确回答了四道或更多退休知识相关问题的受访者中,有80%表示正在定期为退休储蓄,其中60%的受访者还计算过自己可能需要的退休资金。相反,在退休知识相关问题得分最低的受访者中(仅答对一道或未答对任何一道问题),只有49%的人正在定期储蓄,仅有26%的人计算过自己的退休资金需求。
[2]需要注意的是,尽管该公告代表了美国劳工部(DOL)对《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下“投资教育”构成要件的解释,但它并非具有约束力的先例。因此,虽然法院可以参考该公告的指导意见,但并无义务遵循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