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3日,州长阿比盖尔·斯潘伯格签署了修订《弗吉尼亚州零售特许经营法》的法案。众议院第69号法案及其配套法案参议院第240号法案,禁止在弗吉尼亚州提供或出售任何包含特许经营期满后竞业禁止条款的特许经营权。 该禁令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值得注意的是,新法仅对未来生效——已生效的特许经营协议,以及在2026年6月30日或之前签署的协议均不受影响。该法案还规定,凡根据弗吉尼亚州特许经营法规提供或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均适用弗吉尼亚州法律。
新法的关键条款
自2026年7月1日起,在弗吉尼亚州,任何人签订或提供特许经营协议,若该协议限制特许经营商在特许经营协议终止或到期后从事商品或服务的零售、销售或分销活动,均属违法行为。因此,在弗吉尼亚州开展业务的特许经营商应确保从该日期起用于提供或销售的任何特许经营协议中删除协议期满后的竞业禁止条款。
该法规确实包含一项值得注意的例外情况。如果特许经营商自愿以双方商定的价格出售特许经营权——无论是出售给第三方还是回售给特许人——各方可约定一项条款,限制出售方在特许经营权转让后从事零售商品或服务的提供、销售或分销业务。但此类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转让之日起两年。
对特许经营商和特许经营者的实际影响
尽管该法律不具有追溯效力,且7月1日之前的协议仍保持有效,但在弗吉尼亚州拥有有效注册的特许经营商应注意新的信息披露义务。 弗吉尼亚州公司委员会证券与零售特许经营处(以下简称“该处”)近日通知特许经营业界,自2026年7月1日起,所有在弗吉尼亚州提供或销售特许经营权的特许经营商,必须在其特许经营披露文件(FDD)中纳入反映这些立法变更的条款。 该部门发布了针对过渡期的具体指导意见和示范条款,同时承认部分在7月1日前获批或续期的特许经营注册将在该日期后继续有效。该部门为受影响的特许经营商概述了两条路径。
根据第一种方案,无意在2026年7月1日或之后在弗吉尼亚州出售特许经营权的特许经营商,无需立即更新其《特许经营披露文件》(FDD)。 相反,相关规定内容可在下次续期时一并纳入。根据第二种方案,计划于2026年7月1日或之后在弗吉尼亚州出售特许经营权的特许人,必须提交修订申请以添加强制性条款,并自该日起对所有弗吉尼亚州的潜在特许经营申请人使用更新后的《特许经营披露文件》(FDD)。
对于近期即将面临续约申请的特许经营商,建议在续约时考虑在其《特许经营披露文件》(FDD)中加入该部门规定的条款,并注明新条款仅适用于2026年6月30日之后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
建议的下一步操作
在弗吉尼亚州经营特许经营业务或计划开展特许经营业务的特许经营商,应立即咨询经验丰富的特许经营法律顾问,以评估其义务。法律顾问可协助起草、更新和提交《特许经营披露文件》(FDD)、特许经营协议以及任何必要的州级补充条款,以确保在7月1日生效日期前完全符合规定。随着生效日期的临近,该部门预计将继续发布指导意见,特许经营行业的参与者应密切关注相关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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