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伯明翰先生是美国富理达律师事务所 (Foley & Lardner LLP) 管理委员会成员,本所劳动雇佣业务部的前主席,也是底特律办公室的合伙人。伯明翰先生主要从事集团诉讼,竞业禁止,商业机密,与雇佣有关的诉讼,以及劳动法事务。他定期为客户进行各类劳动雇佣事宜法律咨询,并提供问题防范和解决策略。另外,他也是隐私,安全与信息管理,移民,国籍和领事法律业务,以及汽车和制造公司部的成员。
他曾成功处理集团诉讼案件,在密歇根最高法院和密歇根上诉法院,美国上诉法院第六巡回法庭以及根据调案复审令在美国最高法院辩护。他还在国家劳务关系委员会和美国上诉法院,代表客户的不公平劳务实践指控案件。伯明翰先生在审判,行政法院,仲裁或其他各类替代性纠纷解决案件(平等就业机会,美国残疾人法案,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家庭医疗休假法,衡平法合同和侵权,以及其他领域)代表客户。
伯明翰先生代理的典型性集团诉讼案件:
典型商业机密/竞业禁止案列:
卓越的领导力
伯明翰先生经常为客户、商会、工商业团体及其他组织举办讨论会。他在《解决员工争议与诉讼》一书中执笔“在解决员工争议中能达到最佳效果的策略”章节。
成就
伯明翰先生已经被同行评为AV®卓越™, Martindale-Hubbell同行认可体系中的最高表现级别,并且作为对他的劳动和就业方面工作的认可,自2011年起被同行列入“美国最好佳律师®。他被提名底特律法律-管理2016“年度最佳律师”®此外,他还被纳入2006年、2010至2016年密歇根州超级律师®。
伯明翰先生最近被密歇根州律师周刊提名为2014年度“法律界领袖”
教育背景与专业资格
他是美国律师协会,底特律律师协会,奥克兰郡律师协会, 密歇根州律师协会,以及联邦律师协会和罗彻斯特商会的成员。他也获准在在美国上诉法院第六巡回法庭,美国地方法院密歇根州东部和西部区域职业。
教育背景
伯明翰先生以优等成绩毕业于密歇根法学院法律博士学位,获优等生荣誉,并以优异成绩毕业于密歇根州立大学学士学位。
他的其他著作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