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是系列文章的首篇,旨在探讨远程医疗处方与管制药物相关议题,为资深医疗从业者、医疗机构及创业者提供亟需的实用指导与方向指引。
随着医疗服务提供者对远程医疗、远程健康及数字健康技术日益熟悉,部分机构正探索超越低危咨询的服务领域。其中一个充满机遇却也存在显著困惑的领域,是通过远程医疗开具管制药物处方。这尤其影响到将慢性病管理与药物治疗相结合的专科领域,例如青少年及成人远程精神病学、药物滥用/康复治疗、内分泌学、激素替代疗法以及医疗减重治疗。
医疗服务提供者日益关注远程医疗处方相关法规,以及如何构建既满足患者需求又符合多层级交叉法规的商业模式与服务体系——这些法规涵盖远程医疗、医疗实践、欺诈与滥用行为以及管制药物等领域。 事实上,远程医疗处方管制药物曾入选2015年"远程医疗十大热点",此后相关议题持续引发关注。
什么是联邦瑞安-海特法案?
瑞安-海特网上药店消费者保护法》旨在打击 20 世纪 90 年代末大量出现的在网上销售受管制药物的不法网上药店。该法案于 2009 年 4 月 13 日生效,缉毒署(DEA)也于同日发布了相关法规。该法案实质上规定联邦禁止在网上开具受管制药品的处方。尽管该法案旨在打击 "无赖 "网络药店,但通过远程医疗开具受管制药物处方的合法医疗服务提供者必须仔细审查相关法规,以确保合规。
《瑞安·海特法案》对医疗专业人员意味着什么?
根据《瑞安·海特法案》,未经有效处方,不得通过互联网(就实际目的而言,包括远程医疗技术)交付、分发或配发任何管制药物。 有效处方须由以下人员在常规专业实践中为正当医疗目的开具:1)至少对患者进行过一次面诊评估的执业医师;或2)代诊医师。所谓"面诊评估"指处方医师在患者实际到场情况下进行的医疗评估,无论评估部分环节是否由其他医疗专业人员执行。
尽管美国缉毒局历来将缺乏面诊评估视为潜在药物分流的警示信号,《瑞安·海特法案》明确规定:除特定情形外,医师未经至少一次面诊评估即通过互联网开具管制药物处方,即构成违反《联邦管制物质法》的行为。 在执业医师完成面诊评估后,《瑞安·海特法案》并未设定处方有效期或强制要求后续年度复查(尽管特定管制药物如苏巴酮可能另有规定)。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在所有临床情境中仅需一次面诊评估即可。 即便医师已完成面诊,管制药物处方仍须基于正当医疗目的开具,且须由医师在其常规执业过程中签发。
医疗保健提供者能否通过远程医疗开具管制药物处方?
《瑞安·海特法案》并未禁止通过远程医疗开具管制药物处方,只要满足联邦及州级要求,医疗服务提供者即可实施。然而,对许多提供者而言,难点在于理解这些法律并将其应用于特定服务线或业务流程。针对初级保健机构、医院、远程精神病学团体等不同主体,均存在可行的解决方案与实施路径。 此外,《瑞安·海特法案》针对远程医疗执业情形设定了七项免除面诊评估要求的例外条款。需注意的是,在缉毒局(DEA)监管框架下,"远程医疗实践"属于专业术语,相关例外条款具有高度技术性和特定性。 医疗服务提供者不应自行认定其远程医疗或虚拟诊疗模式符合《瑞安-海特法案》的"远程医疗实践"例外条款。后续文章将深入探讨该法案及各州法律中远程医疗实践的具体豁免情形。
《瑞安·海特法案》的下一步动向是什么?
2015年,美国远程医疗协会致函美国缉毒局,呼吁对联邦管制药物处方规则进行便于医疗服务提供者实施的修订。披露:福里律师事务所远程医疗业务部的律师是该信函的撰稿人之一。 该信函敦促DEA开通特殊注册通道,允许精神科医生和医师通过远程医疗开具管制药物处方,无需进行面诊。信中特别指出:"对《瑞安·海特法案》中禁止通过互联网开具管制药物处方的条款,当前的解释已变得过于严格。"
2016年,美国缉毒局宣布计划颁布新规,启动特殊注册程序,允许医师通过远程医疗开具管制药物处方,无需进行面诊。最新法规制定通知表明,该提案预计将于2017年1月发布。截至本文撰写时,该提案尚未公布,但预计将于今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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