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富乐律师事务所关于英国2016年6月23日脱欧公投决定影响系列博客的第二篇。 首篇博文简要回顾了导致英国脱欧公投的事件发展、当前正在推进的谈判进程、可能的替代方案/结果,以及英国重塑与欧盟关系可能产生的影响。该文还探讨了对竞争政策/程序的潜在影响,指出相关成本、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可能增加。
本文聚焦于英国脱欧对标准化与创新领域带来的风险与不确定性。正如竞争政策/程序相关问题一样,随着英国脱欧条款与时间表的逐步落实,以及企业、政府和个人采取各种行动——无论规模大小、有意或无意——标准化与创新领域的问题仍待解答。
简言之,随着时间推移,分歧与惩罚措施不仅将改变"游戏规则",更将削弱产品开发、创新、消费者福利和经济进步的重要驱动力。 即便在最理想的情境下(无论这情境如何定义),不可避免的分歧路径预示着英国、欧盟及其贸易伙伴将面临艰难时期——透明度降低、共识减少、成本上升、不确定性加剧。尽管美欧《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在当前政治周期中已名存实亡,但英国脱欧无疑是钉入该协定棺材的又一颗钉子。
正如先前所述,有必要重申欧盟的创立旨在融合曾经敌对国家间的"核心"利益,为"从此命运共同体"的经济共同体奠定基础。 实现这些目标的关键在于协调贸易条款与条件,并通过创新推动经济进步。英国脱欧削弱了这些崇高目标,凸显出持续存在的分歧、偏见与猜疑。尽管这些表述可能带有情感色彩,但它们确实带来了严重的实际代价。
在标准化("协调")与创新问题上,英国脱欧进程的结果将产生重大影响。如下文所述,在尽可能广阔的贸易区域内实现协调统一的标准,能产生显著的规模经济效益和效率提升。同样地,创新最需要在需求机遇不断扩大的环境中,通过便捷的融资渠道来激发。英国脱欧使英国乃至欧盟在这两方面都面临风险。 一旦英国与欧盟适用标准出现分歧,企业将面临市场机会缩减、规模经济效应减弱、成本上升及效率低下等问题。同样地,创新需要在尽可能自由且广阔的市场中蓬勃发展。更重要的是,潜在创新者需要便捷获取项目资金支持。脱欧进程既可能削弱创新机遇,也可能减少相关活动的资金来源。
尽管预测英国脱欧最终结果为时尚早,但存在若干可能对产品标准和创新产生不同影响的模板。 英国及其前欧盟伙伴面临的选择包括以下潜在模式:1)成为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成员(如瑞士);2)加入欧洲经济区(EEA)(如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 3)加入与欧盟新谈判或现存的自由贸易关税同盟(如摩洛哥、突尼斯、以色列和土耳其等);4)继续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及欧洲专利公约("EPC")成员;或5)上述方案的组合变体。 显然,英国无法单方面决定结果。脱欧谈判很可能受到政治、经济和文化紧张局势的影响。
这些选择的影响将在产品标准化与创新问题上产生重要结果。当然,这些结果会有所不同。 首先,无论英国脱欧最终结果如何,英国法律体系中仍将保留大量欧盟制定的(统一、协调的)法律法规,这些法规除非被废除,否则将继续在英国境内完全有效。目前似乎既没有重大紧迫性,也没有充分逻辑或动机去修改它们。至少在短期内,法律体系更可能持续趋同而非立即分化。
另一方面,若英国脱欧采取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或欧洲经济区(EEA)模式,未来欧盟新立法将不再对英国产生自动直接效力。关键在于,英国将不再对这类新法律和政策拥有直接话语权。若不建立类似EFTA或EEA的欧盟关系,英国始终可通过世贸组织强制执行协议(英国与欧盟均为签署方)回溯其世贸组织权利。 《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便是两个与标准化密切相关的典型例证。然而相较于欧盟监管流程(尽管其看似繁琐),任何替代方案都可能伴随潜在风险、财政影响及流程低效问题。
此外,尽管货物与服务的自由/协调化流通及零关税往来具有极大吸引力,但若未能与人员和资本的自由流动相衔接——而这种自由流动很可能因英国脱欧而丧失——则上述益处恐将受损。如下文所述,创新领域尤为如此,因其既依赖可用的资本,也需依靠聪慧而求知若渴的人才。
对产品标准化潜在风险的全面分析超出了本文的讨论范围。 然而,标准制定过程的核心在于通过符合性评估程序达成标准互认协议。在欧盟内部,这些原则自始便是构建欧洲共同市场的基石——"消除成员国之间……对货物进出口的数量限制及所有具有同等效力的措施"。欧盟之外亦不乏类似范例。 例如,上述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的核心正是此类相互认可/符合性评估程序。这些原则有效维护了美国与欧盟(及其他各方)的共同利益。但如前所述,相较而言,此类体系永远无法达到英国自1973年加入后所参与的欧盟体系那样的凝聚力。
随着英国脱欧,英国将无法再直接影响欧盟立法(例如法规)的标准制定过程——这些法规具有约束力并在欧盟成员国直接生效。在其他领域,英国脱欧同样带来风险,这些领域原本依靠欧盟法规提供统一的全欧盟市场方向和程序。英国脱欧将使标准制定过程更加繁琐、成本更高,并更可能引发分歧与紧张关系。
话虽如此,但必须认识到标准制定工作也往往以行业为基础开展。许多行业的标准制定并非基于欧盟或国家层面,而是基于多国甚至全球范围。 例如在汽车行业,车辆法规的协调工作长期通过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等组织推进。该领域之外,还有众多以欧洲为中心的组织(如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和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致力于推动协调统一的标准。 因此,脱欧对标准领域的影响将因具体议题和行业而异。但对英国及在英经营的企业而言,脱欧总体上将带来不确定性增加、透明度降低、议价能力削弱、流程复杂化、延误增多及成本上升等后果。
英国脱欧对创新同样带来类似的挑战与担忧。创新依赖于创意的产生,而创意的诞生绝非凭空而来。它需要依托于促进创造力的体系——无论人们是否认同,这都离不开资金支持、思想自由交流以及产品开发的结构性框架。英国长期以来拥有卓越的教育传统与科研实力。 脱欧的威胁不在于扼杀这些价值,而在于削弱英国可用的资金规模,减少创新者间的协作与思想自由交流机会,更将失去在政策制定决策层的关键席位。 作为欧盟成员国,英国不仅能充分参与"地平线2020"计划(该计划提供近800亿欧元资金)等项目,还能通过欧盟框架计划(资助乳腺癌研究等关键领域的"卓越网络")获取资源。脱欧将首先大幅削弱英国在这些计划的制定与指导中的参与度。
关于英国脱欧将导致多少资金损失(以货币和百分比计),存在争议。 有人指出欧盟资金仅占英国研发总投入的5%以下。脱欧反对者则反驳称,欧盟资助的英国科研项目占比超过15%(自2007年以来增幅逾70%)。无论如何评估脱欧影响,英国科研创新机构/中心/大学都将因此成为净亏损方,这一点无可争议。 虽然非欧盟成员国可参与"地平线2020"等计划(及2020年后的后续计划),但英国若参与将仅以关联成员身份加入。作为关联成员,其参与范围似乎仅限于特定"支柱"领域(例如"卓越科学",但不包括"产业领导力"和"社会关切")。 若英国作为准成员国的GDP超过特定门槛(英国几乎必然达标),且如近期瑞士案例所示被认定妨碍人员自由流动,则英国将无法获得任何欧盟资金支持。
英国脱离欧盟后,参与欧洲创新理念发展并保持同等影响力的替代方案显然将大打折扣。有人主张英国应将目光转向美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国的创新机遇。尽管这些国家确实拥有并将继续提供尖端研发机会,但它们实施的签证限制是英国在脱欧前与欧盟交往时所未曾面临的。 同样重要的是,尽管难以量化评估,但知识交流与对话的减少将造成潜在损失——这不仅源于欧盟学生和科学家在英国学习/工作/创新的限制,更源于英国学生和科学家在欧盟机构/实验室及大学寻求学习/工作/创新时将面临的障碍。
如上所述,后续文章将提供关于退出谈判进展的最新报告,并分析其在国际贸易、出口管制、知识产权、数据隐私及政府合同等重要领域的深远影响。